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世紀公園
文章: 2,547
|
引用:
****易不合法,故不論是口頭約定還是白紙黑字都是無效的. 契約不得違反善良風俗, 同理在臺灣賭債不是法律承認之債. |
||||||||
2018-05-06, 10:13 PM
#71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8
|
引用:
你不就承認你沒有原則而以啊。 那跟你說的屁話有差嗎? 既然你都無視,那你不按法律來,不然按什麼來? 我走在路上看你不爽,砍你一刀也沒有任何道理原則啊。只是看你不爽啊。 此文章於 2018-05-06 10:17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
2018-05-06, 10:15 PM
#72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
引用:
別扯到別的地方去 政治對決就是靠勢力 整天在那邊原則的 其實就是輸了 |
|
2018-05-06, 10:27 PM
#73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8
|
引用:
你這個更好笑了。 你答應嫁人,說好聘金跟嫁妝分別是一百跟八十。 結果男方下聘,收了一百之後,要娶的時候,你跟男方說,我答應要嫁,只是談好聘金跟嫁妝多少,沒說要去參加婚禮,要去還要再談。也沒說去公證更沒說要登記。 意思是你還可以反悔說不嫁,那你跟人談下聘做啥? 男方欠你的喔,還跟你談戀愛。 你說那裡有問題… 此文章於 2018-05-06 10:32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
2018-05-06, 10:28 PM
#74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8
|
引用:
你說的真好,砍人也是看實力跟勢力啊。那需要原則,需要的是錢而以啦。 |
|
2018-05-06, 10:33 PM
#75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
引用:
當然 還要不要被抓到跟判刑 有錢可以叫小弟去砍 同理 拔管讓底下的人去做就可以 這個事件從頭到尾我都覺得是政治事件 從來我都不認為單純只是選個校長而已 選個校長關國台辦屁事 連這個國台辦都可以說話 學術嗎?還是政治? 此文章於 2018-05-06 10:40 PM 被 a09036 編輯. |
|
2018-05-06, 10:36 PM
#76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世紀公園
文章: 2,547
|
引用:
你原本的例子有法律問題就不要轉移焦點了. 新的例子還是有法律問題,因爲婚禮的確不是結婚必要條件, 另中華民國法律在2009年之前承認事實婚姻故登記也非必要條件, 在其後也繼續承認外國存續之事實婚姻,如果不懂法理還是別亂舉例比較好. |
|
2018-05-06, 10:37 PM
#77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8
|
引用:
我原本的例子就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你的口頭承認一夜情,就跟很多上床睡一晚,然後再告性侵一樣簡單。 大學法也規定,合法程序遴選出來的人選就是合法當選,有問題再去告也沒有疑義。 在其後也繼續承認合法效力的事實,直到你查到「有關」之「相關」之「不法」之「違規或違法」情勢確定。需按照程序審查再做處置。 此文章於 2018-05-06 10:46 PM 被 沒問題 編輯. |
|
2018-05-06, 10:44 PM
#78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世紀公園
文章: 2,547
|
引用:
國臺辦是豬隊友啦,看紅藍不分9.2不敢聲張就知道。 也就是少數藍的敢說中共是在見縫插針玩分化統戰啦... 如果有人看你不爽砍你一刀,不管是基於什麽動機都可以直接告傷害啦, 如果警察看到還有義務抓現行犯,以前還有一個懲治盜匪條例超有用的, 噢,莫非有些人口口聲聲說懷念戒嚴年代的也覺得這是好東西? |
|
2018-05-06, 10:45 PM
#79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世紀公園
文章: 2,547
|
引用:
不對噢,看你自己的例子: [但我想,你總不會晚上叫了小姐,說好一次六千。 幹完人家再說我只說叫你來,沒說要付錢吧?] 不用再扯別的,這就是意圖【性】【交】【易】. |
|
2018-05-06, 10:48 PM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