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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un0714
Basic Member
 
Shiun071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7
限定繼承和拋棄繼承,請有經驗的朋友能否幫我一下,謝謝!!!

父親本月初過世,因為外面有債務,我去稅捐處查我爸財產,僅有一塊無用的20來坪道路地(農村鄉下老家前方)還有一台早已不知去向的1980年老車..基本上根本沒有遺產!

父親有兄弟姊妹5人,我阿嬤,和我還有二個妹妹(其中一個妹妹有二個未成年小孩)
喪禮後,叔伯姑姑還有我妹妹們要我去辦拋棄繼承(連同他們的拋棄繼承一起代辦)

以我的情況是去辦拋棄繼承還是限定繼承哪種比較好?

假如說我去辦拋棄繼承,我得向他們收哪些證明?
我google查到,是否我得向他們收取 1.拋棄人戶籍謄本、2.印鑑證明、3.印鑑章,這三樣東西?妹妹那二個未成年小孩是否也得去申請印鑑證明?

印鑑章是他們去辦理印鑑證明的那顆印章嗎?

因為我是代辦人,我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時後,他們是否也得到場?

我被這個拋棄繼承問題繞得頭暈,請有經驗的朋友能否幫我一下,謝謝!!!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5-12-27, 09:13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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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un0714離線中  
huangtyz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32
孫子也要辦,凡有繼承權都要辦,我記小孩子不用印鑑證明,我辦時姐姐的兒子只要有戶籍謄本就可以了,辦理拋棄繼承沒有那麼麻煩,資料填一填用郵寄也可以不用本人到法院,不過還是建議跑一次法院拿文件和直接詢問志工人員,他們都很清楚要怎麼辦,也都很親切

自己印找文件到時候漏東西就要補送時間會拉很長

不過限定繼承我就不是很清楚,聽說會比較麻煩一點,還要到國稅局申請資料等,真的可以跑一次法院找志工問清楚
 
舊 2015-12-27, 09:33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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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tyz現在在線上  
Shiun0714
Basic Member
 
Shiun071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7
引用:
作者huangtyz
孫子也要辦,凡有繼承權都要辦,我記小孩子不用印鑑證明,我辦時姐姐的兒子只要有戶籍謄本就可以了,辦理拋棄繼承沒有那麼麻煩,資料填一填用郵寄也可以不用本人到法院,不過還是建議跑一次法院拿文件和直接詢問志工人員,他們都很清楚要怎麼辦,也都很親切

自己印找文件到時候漏東西就要補送時間會拉很長

不過限定繼承我就不是很清楚,聽說會比較麻煩一點,還要到國稅局申請資料等,真的可以跑一次法院找志工問清楚


huangtyz 謝謝,請問你去辦理的時後,你準備了哪些文件給法院,我是有去法院拿了一份拋棄繼承的申請書(表格) .. 親戚們都有在表格上填寫,因為大家戶籍都不在同地方(有的在台中,有的在台北),所以那時後親戚們說他們回去後會去辦理印鑑證明,然後過年他們回鄉下時後再拿給我辦 ...
我的問題卡在,他們除了去戶政事務那邊辦印鑑證明給我外,是否還得給我哪些證明文件? 還有那個印鑑章是否也得給我拿去給法院?

謝謝...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5-12-27, 09:51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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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un0714離線中  
cd2dv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266
記得會附上繼承表 要簽名和蓋章,同時要附上印鑑證明~~以示同意負責

在取得印鑑證明,戶籍如果有遷出,會失效的。
就要至新的單位重辦理。
參考~~
舊 2015-12-27, 11:13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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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2dvd離線中  
缺德
Advance Member
 
缺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系獵戶座旋臂
文章: 480
如果你很不熟悉這程序,又不想花時間去搞。
可以直接找代書去處理。

拋棄繼承要你媽、你爺爺奶奶、曾祖父母、你的兄弟姊妹、跟他們的子女、孫子女等巴拉巴拉的一大堆人要一起辦。
若一不小心某個倒楣的名字沒寫到,那會全部債務都轉嫁到那個倒楣鬼頭上。
這類的案例以前還不少。

而且啊已經修法為全面限定繼承了。
依現行規定你已無須再向法院辦理限定繼承,對於你父親留下的債務,僅須就所繼承的遺產範圍(道路預定地?)內,負清償責任即可(大部分就是透過法拍把這塊地賣掉,然後把錢拿算還之前的負債),然而為釐清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現行《民法》第1156條亦賦予繼承人清算義務,也就是你必須於知悉得繼承的時點起(多半是父親過世的那一刻),3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找國稅局..你已經找過了)並陳報法院(法院有例稿可供參考、也有服務人員可以幫你)。

找代書代辦好像規費12K吧。
__________________
比黑暗還要淒涼者,比夜晚還要陰沉者,在混沌的海裡,您偉大的存在,金色的黑暗之王啊,
我在這裡向您請願,我在這裡向您發誓,對於阻擋在我前方,所有的愚蠢之物,
集合你我之力,賜與他們平等的毀滅吧!
舊 2015-12-28, 05:13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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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德離線中  
gLiC8e1e5I8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4
引用:
作者缺德
如果你很不熟悉這程序,又不想花時間去搞。
可以直接找代書去處理。

拋棄繼承要你媽、你爺爺奶奶、曾祖父母、你的兄弟姊妹、跟他們的子女、孫子女等巴拉巴拉的一大堆人要一起辦。
若一不小心某個倒楣的名字沒寫到,那會全部債務都轉嫁到那個倒楣鬼頭上。
這類的案例以前還不少。

而且啊已經修法為全面限定繼承了。
依現行規定你已無須再向法院辦理限定繼承,對於你父親留下的債務,僅須就所繼承的遺產範圍(道路預定地?)內,負清償責任即可(大部分就是透過法拍把這塊地賣掉,然後把錢拿算還之前的負債),然而為釐清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現行《民法》第1156條亦賦予繼承人清算義務,也就是你必須於知悉得繼承的時點起(多半是父親過世的那一刻),3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找國稅局..你已經找過了)並陳報法院(法院有例稿可供參考、也有服務人員可以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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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在3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會怎樣?
舊 2015-12-28, 06:05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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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iC8e1e5I83離線中  
Shiun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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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17
引用:
作者缺德
如果你很不熟悉這程序,又不想花時間去搞。
可以直接找代書去處理。

拋棄繼承要你媽、你爺爺奶奶、曾祖父母、你的兄弟姊妹、跟他們的子女、孫子女等巴拉巴拉的一大堆人要一起辦。
若一不小心某個倒楣的名字沒寫到,那會全部債務都轉嫁到那個倒楣鬼頭上。
這類的案例以前還不少。

而且啊已經修法為全面限定繼承了。
依現行規定你已無須再向法院辦理限定繼承,對於你父親留下的債務,僅須就所繼承的遺產範圍(道路預定地?)內,負清償責任即可(大部分就是透過法拍把這塊地賣掉,然後把錢拿算還之前的負債),然而為釐清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現行《民法》第1156條亦賦予繼承人清算義務,也就是你必須於知悉得繼承的時點起(多半是父親過世的那一刻),3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找國稅局..你已經找過了)並陳報法院(法院有例稿可供參考、也有服務人員可以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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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如果說我去辦理限定繼承
但又如果我父親有互告的官司
這樣的話我會有什損失?
謝謝!!!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5-12-28, 07:45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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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un0714離線中  
缺德
Advance Member
 
缺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系獵戶座旋臂
文章: 480
引用:
作者gLiC8e1e5I83
沒有在3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會怎樣?


如果是三個月的時間不夠,可以在這段時間內去申請展延。
若是明知已經知道繼承了確沒去辦理,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是直接以限定繼承的方式讓繼承者繼承財產。

有些人名下有財產也有負債,如果直接限定繼承有可能財產會被扣得精光。
但是如果全部繼承下來,再去找債主做協商,會有不同的結果。

引用:
作者Shiun0714
謝謝
如果說我去辦理限定繼承
但又如果我父親有互告的官司
這樣的話我會有什損失?
謝謝!!!


限定繼承之後,若官司審判結果出來是要做民事賠償,那也是針對你父親名下的財產。
有損失的會是其他的債權人。
除非你父親有惡意脫產,將財產移轉給你。
__________________
比黑暗還要淒涼者,比夜晚還要陰沉者,在混沌的海裡,您偉大的存在,金色的黑暗之王啊,
我在這裡向您請願,我在這裡向您發誓,對於阻擋在我前方,所有的愚蠢之物,
集合你我之力,賜與他們平等的毀滅吧!
舊 2015-12-29, 09:34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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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德離線中  
geminiprince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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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親人往生有負債名下沒什麼值錢財產 , 直接辦拋棄繼承比較省事....

先去問其他直系親戚的意見 , 不是每個人都想繼承這種有負債的遺產 ...
舊 2015-12-29, 09:47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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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離線中  
Shanpwu
Senior Member
 
Shanpw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銀河天使基地
文章: 1,001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親人往生有負債名下沒什麼值錢財產 , 直接辦拋棄繼承比較省事....
先去問其他直系親戚的意見 , 不是每個人都想繼承這種有負債的遺產 ...



都什麼時代了竟然還建議拋棄繼承...
知道為什麼政府會修法未申請就是限定繼承的原因嗎?
問題重點就是:隱藏財產這點...
如果往生者在生前隱藏有高額保險呢?
拋棄繼承的話可是甚麼都沒有了,債權沒了,遺產也沒了...
限定繼承就沒有這些缺點,
限定繼承下當遺產低於負債時,僅限以往生者全部財產來清償所有負債,
雖然總財產並不足以清償但是往生者的債權就此消滅,
限定繼承下當遺產高於負債時,往生者全部財產足以清償所有負債,債權就此消滅,
但是因為遺產高於負債所以會有剩餘遺產,依法將歸還法定繼承人...

所以樓主你認為是限定繼承的就算不夠還債也禁止找繼承人,有剩餘全歸繼承人比較好?
還是拋棄繼承的全部都不要了比較好呢?
舊 2015-12-31, 04:35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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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pwu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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