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
|
引用:
可以用更暴力的方式解決都更問題 規定所有房屋買賣不得超過蓋好時的賣價 因為房屋只會越來越舊,怎麼可以漲價賣 如果是因為周圍建設及環境交通因素導致價值上漲 這些因素的原因都不是屋主的功勞,因此獲利應該要充公 要漲價可以,就是拆掉重蓋 增值稅就用新蓋房屋和前一個建築的價差收取一定比例的稅金 這樣既杜絕炒房也可加速都更 房屋土地稅就用蓋好時的售價徵收,因此重蓋有獲利的人才需要多繳稅 住舊房子沒改建的人就不用多繳稅 吃飽撐著練蕭話 此文章於 2019-01-18 04:46 PM 被 gdrgdr 編輯. |
||||||||
2019-01-18, 04:45 PM
#51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某處二樓
文章: 8
|
引用:
唉 大哥 房屋稅的計算基準根本就不是建立在房價上 而是建立在建材成本上 就如我上面貼的 鋼筋混泥土的計算金額就是那些 鋼骨混泥土的計算金額就是那些 並不會因為你單坪20萬或單坪100萬的房子 就有所不同 真要說 一千多萬的透天 繳的房屋稅比一千多萬40多坪公寓大廈還多 這又算什麼? 你不能拿市售的房價做為收稅的基準 這會亂了套啊
__________________
x1013於2013/1/2命喪鍘刀 x1013new於2013/7/3再次輪迴 x1013E於2014/4/9為學運(?)轉生了 |
|||
2019-01-18, 11:54 PM
#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