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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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共同申報準則影響
我想一堆人海峽兩岸都有收入
面對2019年CRS在台灣以及中國都生效的情況下 對台幹的影響是什麼? 有人有看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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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2, 12:39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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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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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邊有收入無法躲藏而已,該繳的個人所得稅還是要繳
但要破解還是很容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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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2, 12:45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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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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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跟台灣互相承認對方的所得稅嗎?
承認的話,是要先繳哪一邊的所得稅,剩下的再交給另一邊。 不承認的話,就同一份收入繳兩邊所得稅。 |
2018-09-13, 12:35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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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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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錢是一定要收的, 能收越多越好~ (這是稅關的基本教條, 哈哈) 有遇過資訊不交流, 但依靠推斷論來判定要收多少, 罰多少的情況嗎? 這完全是裁罰者主觀認定, 然後被罰者要客觀舉證來處理. 喔, 對了, 提供的資料要屬於什麼項目, 依然是"裁罰者主觀認定." 如果是認定無影響的項目, 那就抱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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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12:45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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