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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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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句話我不太能認同 我覺得陳同學那件事跟能力一點關係也沒有 這是意外....沒有人可以絕對預防意外 只能盡量減少意外的發生機率 我只能說陳同學也許沒有考慮到天雨路滑的情況 但是就算沒有天雨路滑,誰又能絕對保證不會跌倒? 對於其他類型的殘障人士也許沒有影響 但對玻璃娃娃這類的殘障人士絕對有 至少從此以後,我絕對不"敢"幫玻璃娃娃 因為我真的能力不足,沒法預知且預防任何意外的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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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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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我來回答,這跟你認不認同沒有關係,只要法官認同就好了,以結果論,摔倒了就是沒注意 才會摔倒,只要注意就不會摔倒了!!法官就是能保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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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不曉得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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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注意只是比較不會摔倒 還是...這是反諷法?? 法官的認知是一定對的?? 雄雄想到 醫生都會醫死人 法官也會判錯 不過可以告醫生 但是告法官應該是沒用的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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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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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以前看過的一篇文章
台灣人就是那種發生災難時就會有一大堆人跑來圍觀 然後連攤販也來了 就會看過火災現場有人拿著剛烤好的香腸在一旁吃了起來 看著一具具燒焦的屍體從現場被抬出來 有些人的血一生下來就是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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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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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用我覺得需不需要提醒,我只問你。 你已經知道有這條法律了, 你會不會提醒熱心載你親友回家的朋友? 你有這個權利? 如果你不會提醒的話,那萬一你朋友出車禍害死你親友了 你要怎麼辨?你會追究他的過失,要他賠償嗎? 還是說因為他是好心,就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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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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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什麼判三百萬的原因,我前面已經說明了兩次了 不知道你是沒看到還是怎樣。 不要被嗜血的煤體誤導了,陳家賠了一毛錢了嗎? 如果你是要問我,三百萬我覺得是多還是少? 那你希望我怎麼回答? 這種見人見智的問題,不管我怎麼回答也都會有人不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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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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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好你都沒有遇到隨便幫忙你的人 最好那天有人熱心幫你載朋友回家 但因為他開車太隨便 出車禍害死你親友,你都會安慰他說。 雖然你開車很隨便,但只要有熱心,所以你就沒錯。 此文章於 2005-08-31 02:49 AM 被 黃金騎士-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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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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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人這樣提醒你他有這個權力 試問你還會不會載他? 如果會且路上不小心被違規的駕駛撞 請問你認為你"害死人"了嗎? 請問你會選擇避免幫人家而增加自己對別人犯錯的機率 還是就算被告到死還是義無反顧到處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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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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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他不是因為被違規的車撞了, 而是因為自已不小心(比如說超速)而出車禍的呢? 你會因為他是出於善意而不用他負責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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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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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有先後,你需要先回答我的問題 接下來才是討論你說的情況 不過我可以先回答,請你記得回答我的問題 超速是不對的事情,是他自己違規出事 這種事有何好討論的?別人違規出事且殃及朋友 他本來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請問跟陳同學這件事有何關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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