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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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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扣快兩個月 當然是人抓完 當面對質確定後~才放人回來啊(反正能利用的都用完了) ---------- 他不這麼說的話~他回台灣反而有生命危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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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路邊的電線桿
文章: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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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鼎邦對自己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認罪悔罪態度較好,
主動交代過往其他犯罪事實,檢舉其他涉案嫌疑人的違法犯罪活動, 有立功表現;大陸有關部門依法決定對鍾鼎邦寬大處理, 責令他具結悔過,並將他遣送回台。 都寫成這樣了~擺明要他回來受死嘛 法輪功的人會如何看待他~ 怕死的政府又會如何防他~ 對岸這一棋下的真是陰險~ 接下來一定會有法輪功的事上新聞~大家等看看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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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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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邊不是有一個放話要回來而回不來的 對岸慢慢想要給我們什麼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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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士林外雙溪
文章: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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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李顯斌同機的領航員李才旺是退伍後赴美,之後才又回歸祖國 李顯斌是因病保釋,並未死在獄中 鍾案我看幾台新聞的報導 似乎是說CCP指控鍾之前曾寄運些通訊器材到大陸搞破壞,因此這次抓他,不是這次攜帶進去的。故他應屬因案被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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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士林外雙溪
文章: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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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林案理虧的是我們 案發迄今已超過30年,殺人的法律追溯期都已過了,但我們的政府和軍系還因人設事地說要法辦,不知視法律為何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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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宅男領域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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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真的是有寄廣播器材,那恐怕也不是用一句讓大陸民眾能夠享受知的權利就能除罪 真這樣搞去對岸真的是自投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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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寒星佈滿天,紅塵涉足不知年。 流雲片片歸何處,人生幕幕愁相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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