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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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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面幾個網友提到的, 先不用太過擔心, 把事情經過仔細交代, 表示有誠意解決問題比較重要
至於可能的刑責 1. 竊盜: 必須成立在趁對方不知而擅自取走, 必須證明你有不告而取的意圖 2. 侵占: 對方知道圖在你手上而你故意不還, 也必須證明你有占為己有的意圖 3. 智財: 必須證明你有盜用他的圖用以牟利 以上三者看來成立機會都不大, 只是他選了讓你最麻煩的竊盜罪報警 總之, 重點就是把事情的經過跟你的說法清楚想過一次, 據實回答, 不可以說法不一 來往的通聯記錄也都要妥為保存, 以證明你沒有不告而取或故意不還的意圖 另外, 非常不建議你女友的方法, 身體是自己的, 不要為了解決問題而隨便刺個圖案 就算要花錢和解, 也不要把不喜歡的圖案刺在身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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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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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很多人好像太看輕刺青師父的草圖創作了....
試試拿張紙畫畫看,有多少人畫出來的圖案會願意留在自己身上一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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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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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樓主的態度很有問題,一直認為那張草稿沒什麼大不了,然後又一直貶低那個刺青師傅,現在小事化大了還PO上網取暖
站在刺青師傅的立場,今天有客人上門說想刺這個,結果刺青師傅照著原型然後畫出可(施工)刺青的圖,將圖交給客人後被嫌東嫌西的,結果客人說要再考錄就離開了,客人離開後發現施工用的圖不見了,合理懷疑那個客人是找他當免錢的設計師然後拿走設計圖去找便宜的地方刺,當下打電話跟那客人理論,結果電話打不通就傳APP,客人還說要晚上再來(那圖的價值也利用完了吧),所以就報警處理 報完警後客人回來了,可是是回來吵架的,那只好法院見吧 至於樓主說什麼那圖很醜不喜歡之類那都是樓主的片面之詞,實際行為是樓主帶走設計圖 樓主PO上來取暖有強調圖是師傅親手交給你們(是給你們預覽用的吧),然後出門也是刺青師傅同意才離開的(你們要走他當然不能攔),重點是好像沒講到樓主是當著刺青師傅的面把圖帶走的,這下就有各說各話的空間了,如果樓主是背著師父偷偷收起草圖,然後再找藉口離開又是一回事 當然我在這邊只是嘴砲,實情為何其實也不是很重要,重點是哪種講法被採信才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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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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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超級大歪樓 畢卡索活著的時候就成名了,他是少數在生時就名利雙收的畫家 倒楣人第一名首推梵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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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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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記得把你現在說話記下來,去偵查庭時跟檢察官這樣說或許有幫助,說真的我感受到妳的真誠, 檢察官或許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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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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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
真的很感謝大家的建議
也謝謝大家的指教 目前大概有個方向了 絕對不是要因為這件事跟他人結恩怨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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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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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用管警察怎麼想,老闆怎麼想
因為已經確定了,這案子會移到地檢署 檢察官會怎樣判斷,無從猜測 你所能作的就是作出對自己有利的陳述 不要再說出太貴的相關說法,只說不滿意這修改的圖 嫌老闆貴對你完全沒有利,反而是支持了你偷他圖的犯意 不要再說太貴,忘了它,絕口不提 這件事情很單純,就儘量讓它單純 就只是你帶圖去,老闆修改,你不滿意,老闆叫你考慮,你就把圖帶走慢慢考慮 不曉得不能帶走,老闆通知你就送回去了,有道歉但是老闆不接受一定要你上警局 你沒有偷竊的犯意,沒有佔有這張圖的意圖,沒有得到好處的想法 讓檢察官有理由認為你沒有主觀犯意 就只是魯莽的年輕人頭腦不清楚而觸法 如果檢察官聽完了你陳述後,斥責你不謹慎 不小心 不懂法律 那通常就代表你很有機會全身而退了 反之如果保持冷漠,就比較危險 至於那個垃圾的事情, 似乎有好有壞 檢察官很忙碌,尤其是西門町所轄的台北地檢署 多提這些沒有證據又不關鍵的事情,可能趨使檢察官覺得煩躁,覺得狡辯 多想想,不一定要提出來 台北地院如果騎機車去,旁邊巷底靠近重慶南路多有空位 提前出發,避免遲到 此文章於 2012-07-07 02:31 AM 被 michaelwe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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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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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如何
希望樓主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否極泰來 一切順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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