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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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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link點進去看了之後,
我也覺得市長有缺失... 缺失就是為什麼這種案子要拖三年... ![]() quote:略...建商在二○一○年申請文林苑代拆,去年九月已超過法定一年半的期限。...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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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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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能是因為要選舉吧.... 選完了...就可以出手了..... 一切漲價...稅收...不就都是選完後才出手的嗎??? 反正幾年後大家就淡忘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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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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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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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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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情最主要是立法不周全 執法者依法行政 卻背負所有的罪名 真是好笑(王家是弱勢沒錯 但卻不是真正的受災戶 新房子蓋好也是有它們的房子)要罵請把通過條款的立委揪出來罵 如果我是市長 當所有行政程序都跑完後還是不能改變王家被拆除結果 我也會下令拆除 法律本來就是要保障多數人的權利 雖然有人不會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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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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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立法不周全你政府可以代為申請釋憲,甚至於可以玩官僚裝死就是拖,少在那邊依法行政了,真的依法行政一堆放了那樣久的違章建築早就先死了,不過就是收了好處柿子挑軟的吃,誰知道種子有毒吃了勞賽中,死好∼ 你根本沒搞懂,王家獨門獨院,不需要繳管理費,店面光租人一個月至少收十萬,誰說不是受害者,完全是沒出過社會的思考模式∼ 法律不是保障多數人權,而是保障所有人的人權,在民主國家至少要有點基本民主素養好嗎,都更法律鑽漏洞給予只能政府擁有的土徵權力,憲法保障人民的人、居住權、財產權等,都更法律已經剝奪了上述的權利,形同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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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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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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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千萬不要露鳥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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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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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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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還在燒耶...
![]() http://tw.news.yahoo.com/%E7%B2%97%...-112620277.html 粗暴拆王家 3律師辭北市府委員 新頭殼作者: 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2年3月30日 下午7:26 新頭殼newtalk 2012.03.30 謝莉慧/台北報導 文林苑的都更爭議連北市府官員也看不下去,紛紛辭職明志,繼施正鋒辭去台北市政府顧問之職後,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及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3名委員包括蘇友辰律師、翁國彥律師和曾威凱律師,今(30)日也發表公開聲明指出,因為北市府處理「文林苑都更案」的手段極其粗暴且粗糙,對人民最根本的居住及財產權利保護,毫無尊重並予以落實的意識,所以正式宣布辭去委員身份。 3位律師致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及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的完整聲明如下: 一、近日以來,臺北市政府處理「文林苑都更案」的手段極其粗暴且粗糙,對人民最根本的居住及財產權利保護,毫無尊重並予以落實的意識。臺北市政府不顧「文林苑都更案」既存的重大爭議,堅持拆除居民住宅、強迫遷移,臺北市已不再是以市民為尊、保護弱勢的城市。 臺北市郝龍斌市長在2010年競選期間,曾公布「人權政策白皮書」,宣示將透過「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加強監督各級機關對人權的尊崇與保障,打造為以市民為尊、安全和平、保護弱勢的城市。然而,在近日爭議甚烈的「文林苑都更案」中,臺北市政府明知都市更新條例內諸多條文已嚴重侵害人民的居住權及財產權利,存在重大的違憲嫌疑,仍執意核定實施,導致不願加入該都更案的居民意願未獲正視及尊重,並喪失最基本的程序保護,房屋最終遭到強行劃入更新單元範圍內。 即使相關爭議開始在今年2月間延燒,臺北市政府仍無視輿論質疑及民意反彈,堅持在3月28日發動都市更新條例中爭議最大的第36條「強拆條款」,派出上千警力淨空現場,強行將市民房屋夷為碎磚瓦礫。 我們認為,「家」,是個人的立錐之地;一旦失去棲身之所,人的存在將失去意義,遑論各種基本人權的落實。臺北市政府不顧民怨、又無視於「文林苑都更案」既存的重大爭議,堅持強行拆除市民房屋在先,事後卻呼籲中央儘速修法,豈非自陷「惡法亦法」的矛盾困境?若已知該都更案適用的法令基礎存有違憲可能,何以不願暫緩拆除、與中央共商修法,反而甘為「惡法」的馬前卒? 臺北市作為國家首善之都,公權力卻在都城內徹底潰堤、氾濫成災,市民對人權及法治的承諾更是大幅倒退。對照郝龍斌市長的競選承諾,市民的家都沒了,如何奢言安全和平?這又豈是以市民為尊、保護弱勢? 郝龍斌市長表示,將透過「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加強監督各級機關對人權的尊崇與保障,但在本次「文林苑都更案」爭議中,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毫無置喙餘地,「人權保障」的招牌形同遭到警力及怪手的輾壓而粉身碎骨。對此,吾等三人不僅汗顏,更無意願繼續留任。 二、臺北市政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喪失就個案進行諮詢及建議的功能,形同抽離人權爭議中最精華的個案事實,並非行政機關落實人權保障工作的正確之道。 臺北市政府在法規委員會下設置「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討論人權政策的推動及諮詢事宜。依據臺北市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規定,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的任務應包括「提供本府各機關進行重大人權議題之調查」等諮詢。 然而,目前委員會的運作模式,已流於府內各單位提供業務報告,會議中經常僅見各項施政數據的統計及更新,未就具體的人權爭議個案進行討論;委員縱有意願,也無力提供改善建議。舉例而言,台北市立中山國中蕭曉玲老師的解聘爭議,涉及公立學校教師的工作權及言論自由保護,以及政府是否利用解聘手段,對反對一綱一本的教師形成寒蟬效應。 但臺北市政府在日前自行宣布停辦一綱一本政策,蕭曉玲老師的權益侵害卻仍未獲得補救,蘇友辰委員遂在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中提案請求討論,竟遭到會議主席陳雄文副市長以不就個案進行討論為理由予以拒絕,完全對人權爭議個案採取否定、漠視的態度。 我們認為,人權議題的討論與落實,絕對無法抽離個案事實;一旦離開個案,將僅剩空泛法理或抽象政策的思索辯論,如同喪失靈魂的皮肉,無法見到最深層、最真實的人權侵害問題。吾等三人均出身法律實務界,個案是我們投身人權保護工作的熱情來源,現在臺北市政府卻無意讓人權保障諮詢委員就個案爭議行使諮詢及建議權限。古諺云:道不同,不相為謀,我們顯然有必要在此刻離開委員會,繼續在我們追求普世價值的道路上,投身對臺北市民的人權保護工作。 三、吾等三人忝為臺北市政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委員,未能善盡職責,「文林苑都更案」此一讓台灣的人權及法治程度大幅倒退的重大爭議,竟活生生在國家首善之都上演,深感有愧職守。 我們不願放棄長期以來對人權保護工作的熱情與承諾,但此一舞台顯然已非我們得以發揮專長所學之處,爰正式聲明自即日起,辭去臺北市政府人權保障諮詢委員會委員一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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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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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辭雖然像是在棒打落水郝, 不過...細看文章內容後覺得...打得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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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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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好像還沒搞上國際ㄟ?
不知道有沒有人去投國際媒體 讓國際知道, 台灣,中國的一省 以建商利益優先,強佔百姓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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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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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房子被拆的那一幕,真的很震撼,
在這地方,居然會有這種事發生..... 而一級拆除士還說要扛責任 ![]() 房子是你郝龍斌下令拆的,你無德無能,能扛什麼? 要學日本人切腹自殺嗎? 你沒有那種良知勇氣 要引咎辭職嗎? 你沒有那種打算 扛責任? 不過是嘴巴講講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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