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3
|
引用:
相機類屬精密設備 括到那也就算了 摔到是萬萬不可 不然你也拿車去摔看看 看車商會跟你怎麼談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71
|
引用:
服務人員:『先生,不好意思,這台定價1000萬,可是我們成本價是2000萬…』 不小心刮傷車子的人客:『吧噗啦!!!!』 服務人員:『我們佛心賠本賣,有問題嗎?!』 人客:『告非!失算了… ![]() ![]() ![]() ![]() ![]() ![]()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新北市中和區
文章: 552
|
摔到人家的東西, 當然要買下來(看可不可以喬便宜一些)...
店家的態度為何會不好??? 我的想法是, 會不會是樓主摔到後的情景是"不想負責的態度"... 如果摔到後想負責...店家應該不會想得罪客戶吧...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
查了一下網路上相關資料
原來01去年也有類似案例,還好長一篇 ![]() 現在消費者也逐漸走向兩極化路線了嗎,好的就好像自己是店家一樣,壞的也澳到人家不敢恭維啊... ![]() 照成本價或原價,真要走法院的話,這兩種機會應該都不高 省事事省,畢竟自己也有錯在先,姿態稍微放低一下,和店家協議一下打個折,買回來應該是費最少力的方式(另外店家有提供維修的選項也是可以)。如果店家還堅持原價的話,就找消保官吧...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
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心態就是:
誰叫你沒做好防護 怕人家弄壞就不要拿出來 誰知道這損壞是我造成的? 證據在哪? 請出示你的進貨價證明,我就賠這金額 媽媽嗆不贏就找兒子 還遇過女生動手砸場的 說穿了 服務人員不夠兇狠,甚麼樣的客人都會遇到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1
文章: 90
|
引用:
1.這句話沒意義 法律上還是要賠 2.廠商的監視器會說話 3.如果對方真的這樣要求 就是真的有點厲害了 不過最後結果依然差不多 展品不算非賣品 ->不應該用售價來賣->就應該用進貨價賠 .................. 這就複雜了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
引用:
遲些可能進化到要對方拿全年的帳目出來, 因為說不定廠商有回贈, 全年賣一百台就回贈一台作獎金, 而展示的那一台可能正剛好是第101台機, 所以是免費的, 不用賠。 ![]() 不成的話, 可以上將成本會計裡的先進先出, 後進先出, 平均成本等等一堆計算成本的方法搬出來, 那一項對自己有利就用那一項吧 ![]() |
|
![]() |
![]() |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0
|
引用:
小建兄思緒差不對是正解,但賠償市價與其說是因為店家沒義務揭露他成本價,而是回復原狀賠一台新的給人家不成後,要改賠錢的話。應該以重置成本估算,而非店家以其投入、資格所能取得的特殊成本價格。 這種受損害一方認為財物已無利益的情形,要把物品移轉給加損害一方的情形,損害賠償範圍內所失利益要否賠償,認定範圍的討論,我認為比較不必要。但是當然,如果今天是賠差價糾紛,店家要求用標示價格計算是合理的。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2
|
可以跟店家談成本價賣你, 畢竟是摔過的東西, 賣你便宜你也沒賺到,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
|
05年的一郎就賠一賠吧
跟他們商量只是展示機賠少一點 另外直接跟他們能做主最高的談 不要跟小囉囉浪費時間 ![]()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