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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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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義美早點去大陸的話,
可能還有機會跟康師傅或旺旺一樣回來收購台灣企業
現在去, 應該是有去無回的機率比較高.
     
      

此文章於 2011-09-17 11:25 A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舊 2011-09-17, 11:23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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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qw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49
 

此文章於 2011-09-17 11:27 AM 被 qwd 編輯.
舊 2011-09-17, 11:23 A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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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d離線中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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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甘禮良
你只選擇了你想看的
可是如果義美真沒理虧,為什在強制拆除前幾天才著手慢慢自行拆除要拖時間?
這根本是不打自招的想以拖待變

我沒說義美完全沒錯, 但也沒說政府一定全對!!

您質疑義美的前提, 全需先成立在一點上 -- 當初政府發照&變更河川地的過程毫無問題!

但演變到現在狀況, 我覺得比較可以接受的方式是...
1. 義美提出自行拆除的時程與方案, 再跟縣府協商&公開讓大家檢驗合理性.
2. 當初發照&變更河川地有出包(若有的話)的公務員, 請抓出來懲處&賠償相關損失
舊 2011-09-17, 11:28 A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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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起司頭棕褲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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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司頭棕褲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縣府都可以違法在路面劃禁行機車道然後再塗銷了, 誰說政府做事都有憑有據有法有據 ~"~

政府做事當然都有憑有據有法有據
都市更新本來要全部住戶100%同意
擋到自己跟財團的財路
往下修到80%住戶同意
再不行
再往下修到60%住戶同意

無憑無據無法無律不是問題
政府在立法院動動嘴皮子就可以改到有憑有據有法有律
動動嘴皮子就可以把一堆人整到死
舊 2011-09-17, 11:29 A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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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司頭棕褲褲離線中  
還在想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0
引用:
作者gt3a01
如果淹死的是我的家人,並定會要政府雞飛狗跳,
但是如果淹死的是別家的人,我沒有很大的悲痛,
不然我們試驗一下,您去跳河,我去現場看...
相信我不會掉一滴眼淚,我就是這樣的人,您比較清高 =)
但我說的是真心話...

如果淹死的是我的家人,我必定會要政府雞飛狗跳,
但是如果淹死的是別家的人,我會難過,但不會有很大的悲痛,
不然我們試驗一下,您去跳河,我去現場看...
相信我會掉一滴眼淚,我就是這樣的人,這種事和您比,我的確是清高一點點點點點。

我說的是真心話
舊 2011-09-17, 11:33 A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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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想離線中  
祥風日照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99
義美這種幾乎都吃內銷的產業
是不敢外移的

這就跟天天都騙你、就是最便宜、房屋仲介業說要外移一樣可笑
舊 2011-09-17, 11:33 A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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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風日照離線中  
gt3a01
Regular Member
 
gt3a0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台中Taichung
文章: 78
引用:
作者還在想
如果淹死的是我的家人,我必定會要政府雞飛狗跳,
但是如果淹死的是別家的人,我會難過,但不會有很大的悲痛,
不然我們試驗一下,您去跳河,我去現場看...
相信我會掉一滴眼淚,我就是這樣的人,這種事和您比,我的確是清高一點點點點點。

我說的是真心話


您贏了...

這是真心話大冒險嗎?
__________________
Diving...
舊 2011-09-17, 11:38 A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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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3a01離線中  
BEE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這是找人發的 撒嬌新聞嗎?
好奇怪的現代宣傳方法 。
舊 2011-09-17, 11:39 A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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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起司頭棕褲褲
政府做事當然都有憑有據有法有據
都市更新本來要全部住戶100%同意
擋到自己跟財團的財路
往下修到80%住戶同意
再不行
再往下修到60%住戶同意

無憑無據無法無律不是問題
政府在立法院動動嘴皮子就可以改到有憑有據有法有律
動動嘴皮子就可以把一堆人整到死

以個人跟政府打交道(包含交通跟台中家的一堆土地相關官司)...

現在就能很明確告訴您:政府出錯的情況多得超乎您想像!
(尤其是地政方面)

有必要,小弟都還能拿出書面證據呢!
(現在該案已經在跑訴願程序中...)
舊 2011-09-17, 11:41 A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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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離線中  
Axel_K
Elite Member
 
Axel_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4
最慘的是,就算是縣政府違法把你拆光,
它一樣可全身而退,退休的還是照樣拿退休俸
完全找不到負責人....現在這位不是才說,前任縣長任內的決定跟他無關
他如果卸任了,也完全跟他無關
先拆了再說

可以當出事不用負責的公務員,
也難怪越來越xxxxxx了
舊 2011-09-17, 11:46 A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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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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