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BALA
另外補充回應
我從沒說公車駕駛沒錯
但請機車族換個角度想
如果你是公車駕駛
行駛台北市區
你要如何開?

這件事我還是堅持我的看法
雙方都有錯
我個人認為 公車司機40% 騎車婦人60%
我相信這事如果上法院
法官的判決
公車司機絕對不會負擔100%的責任

我當然認同公車司機不會是100%責任!

但請別忘記...
公車從後方靠過來時, 交通法規現在有規範多少人隨時要注意 "後車" 狀況&負擔責任的?那如果今天換成是追撞呢?

肇事責任比例上, 絕對是公車大於機車!
     
      
舊 2011-09-04, 05:25 PM #8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建離線中  
e02047878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0
這車禍不是女駕駛自己去撞公車的嗎

供車有留可供機車通行的寬度 結果 女騎士自己越騎越過去

才會ㄟ到公車 怎麼會是公車要負大部份責任

頂多一人一半 這種算起來只是小擦撞的車禍台灣每天都發生很多

只是今天這位女騎是運氣比較不好 剛好摔進車輪底下

如果說今天台灣真要降低這種事情 最好的辦法 就是將道路縮小到

最多單向2線道 因為一線道的話 想超車都會很危險 然後只要有人違規

停車馬上就會照成塞車 這樣大家就會覺得交通很不方便 都跑去座大眾交通工具

車子 變少 交通也就變好了
 
舊 2011-09-04, 06:35 PM #8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02047878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e02047878
供車有留可供機車通行的寬度 結果 女騎士自己越騎越過去
才會ㄟ到公車 怎麼會是公車要負大部份責任

什麼叫做公車有留給機車通行的寬度?

反問您一個問題...
如果你開公車或汽車, 你前方 "同一個車道右半部" 有輛機車在行駛.

你可以繼續往前行駛跟該機車同一個車道, 然後只留同一個車道右半部 "您認為足夠給機車行駛的寬度" 這樣就可以了嗎?

舊 2011-09-04, 07:06 PM #8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建離線中  
e02047878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0
引用:
作者小建
什麼叫做公車有留給機車通行的寬度?

反問您一個問題...
如果你開公車或汽車, 你前方 "同一個車道右半部" 有輛機車在行駛.

你可以繼續往前行駛跟該機車同一個車道, 然後只留同一個車道右半部 "您認為足夠給機車行駛的寬度" 這樣就可以了嗎?



不然勒 路就那麼大條 難道前面有機車我就不用過了喔 今天如果說公車只留

機車剛剛好能過的車道給機車 我還會說公車錯很大

明明就還蠻寬的 是機車自己向左偏 撞到公車 能說神麼

我自己也是騎機車 看到後面有車 如果我速度不快 我也是會往旁邊騎

如果我趕時間我會加速超到他前面 但是我不會往他的方向騎過去

它撞我還好 要是我撞他不就還要賠錢

今天這種狀況 台灣馬路上天天在上演 騎機車在路上 本來就要比開車還要小心

你以為發生這種事情公車司機會很好過嗎 明明有留路給你騎

結果就因為機車偏了一下 發生重大車禍
舊 2011-09-04, 07:40 PM #8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02047878離線中  
jeff641125
Golden Member
 
jeff64112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灣屏東
文章: 2,563
引用:
作者小建
什麼叫做公車有留給機車通行的寬度?

反問您一個問題...
如果你開公車或汽車, 你前方 "同一個車道右半部" 有輛機車在行駛.

你可以繼續往前行駛跟該機車同一個車道, 然後只留同一個車道右半部 "您認為足夠給機車行駛的寬度" 這樣就可以了嗎?



現今的法令要改我看很難~~~

所以大家只能靠修正自己的騎車習慣來保護自己~~

像我遇到這種狀況的話~~我會停下來先讓公車經過後再走~~

騎車騎久了你就會了解快那個幾秒鐘是沒有意義的~~

只可能會讓自己陷入危險當中∼∼
__________________
Money
It can buy a House ,But not a Home
It can buy a Bed,But not Sleep
It can buy a Clock,But not Time
It can buy you a Book,But not Knowledge
It can buy you a Position,But not Respect
It can buy you Medicine,But not Health
It can buy you Blood,But not Life


So you see money isn't everything.
I tell you all this because I am your Friend,
and as your Friend I want to take away your pain and suffering.....
so send me all your money and I will suffer for you.
A truer Friend than me you will never find.


CASH ONLY PLEASE
舊 2011-09-04, 07:41 PM #8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eff641125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55
應該是這樣說的
+-賦予機車跟汽車一樣的路權
(在那種狹小的市區道路弄個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簡直是不知所謂)
維持車流的順暢
任何車輛都不能龜在車道妨礙交通
公車停靠得依規定停在格子裡面
不好停是你家的事情,請自己去跟政府橋大小
基隆、新北市的公車專用格根本就是廢物
路上沒幾台公車真的停在格子裡面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此文章於 2011-09-04 07:51 P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舊 2011-09-04, 07:45 PM #8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ermaxfight離線中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e02047878
今天這種狀況 台灣馬路上天天在上演 騎機車在路上 本來就要比開車還要小心

你以為發生這種事情公車司機會很好過嗎 明明有留路給你騎
結果就因為機車偏了一下 發生重大車禍

您第一句話小弟同意!
您第二句話&第三句話小弟無法認同... 因為公車司機當您進入跟機車同一車道並行時, 您就已經先製造出一個危險環境了... 而公車司機更是大體積的交通工具, 更需萬分小心不能造成意外才對! 不然, 公車司機就該乖乖在機車騎士後面等, 不然就是往左一個車道超過該機車騎士...

再一次給各位看看, 最近在洛桑附近搭公車, 由公車內往外拍到的照片... 就連腳踏車路權都一樣受到尊重與保障.

(相片說明:這台公車真的很禮讓自行車 整個跟了三分鐘以上 也不換車道)


PS.再想想... 不然為何全世界各國包含臺灣, 要對職業駕駛人有更高的要求標準?!
舊 2011-09-04, 07:55 PM #8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建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e02047878
不然勒 路就那麼大條 難道前面有機車我就不用過了喔

依照現行法規,就是等待障礙自動排除!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 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一、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
二、車道:指以劃分島、護欄或標線劃定道路之部分,及其他供車輛行駛之道路。
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獸力行駛之車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舊 2011-09-04, 07:56 PM #8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emmy離線中  
ken_511
Power Member
 
ken_51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537
引用:
作者jeff641125
現今的法令要改我看很難~~~

所以大家只能靠修正自己的騎車習慣來保護自己~~

像我遇到這種狀況的話~~我會停下來先讓公車經過後再走~~

騎車騎久了你就會了解快那個幾秒鐘是沒有意義的~~

只可能會讓自己陷入危險當中∼∼


事主已經騎到最旁邊,如果有注意到就會再靠邊騎就不會發生

一定是沒注意到才會這樣

而且女騎士騎不快,是公車超速
__________________

小黃屋37326374
舊 2011-09-04, 08:00 PM #8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en_511離線中  
carbocation201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74
引用:
作者小建
什麼叫做公車有留給機車通行的寬度?

反問您一個問題...
如果你開公車或汽車, 你前方 "同一個車道右半部" 有輛機車在行駛.

你可以繼續往前行駛跟該機車同一個車道, 然後只留同一個車道右半部 "您認為足夠給機車行駛的寬度" 這樣就可以了嗎?



+1

今天女騎士不該騎邊邊,中間給他騎下去就對了。真要是自己阻礙後面的就靠邊
讓後面先過了,哪有同道超車這種事。但相反的機車也不該同道去超前方汽車。
所以我反倒認為絕大部分責任在公車並未保持與前方的安全距離,所以機車 要懂
得把自己當車,開車的也不要把機車只當機車,相信就沒今天這意外了
舊 2011-09-04, 08:01 PM #9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arbocation2013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57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