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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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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小建
現有狀況就是:機車路權的分配極度不合理!

這個現實,這個社會公義,您又是如何看待?
有何更好的建議可以兼顧解決路權不合理的狀況?

話可以包裝,但這麼多討論串中...
除了反對,請恕小弟也確實看不出您反對的中心思想與兼顧到社會公義的任何更好的建議...


我的意見在本串第一頁就已經表明,恕不再贅述!!

照您的說法,機車路權的分配如果極度不合理,

在「極度使用不便利」之下,

怎會發展成為1多萬輛的規模,

邏輯上不是很矛盾嗎??

機車黨主席 完全默視 機車數量過多 的亂象,

一味要求政策面全面解除禁行機車的管制,

這種「只要糖吃」的訴求,

缺乏可行性與衝擊的整體評估,

很難說服我,很抱歉!!
     
      
舊 2011-08-01, 09:37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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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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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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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rong
我的意見在本串第一頁就已經表明,恕不再贅述!!
照您的說法,機車路權的分配如果極度不合理,
在「極度使用不便利」之下,
怎會發展成為1多萬輛的規模,
邏輯上不是很矛盾嗎??

機車黨主席 完全默視 機車數量過多 的亂象,
一味要求政策面全面解除禁行機車的管制,
這種「只要糖吃」的訴求,
缺乏可行性與衝擊的整體評估,
很難說服我,很抱歉!!

機車路權分配極度不合理的問題,在公聽會中亦是與會單位與人士所難否認的;是你高瞻遠矚,還是你刻意無視?

機車,由於是平民百姓必須的主力交通工具,有強烈的需求性與不可取代性,因此即便目前路權受到欺壓嚴重,仍很難改變或轉換其他交通工具。

講白一點,機車問題是人民主要的交通工具,機車路權更是人民所需求的問題。這是政府不該壓迫,而該滿足人民合理合法的路權需求,重新分配好路權與做好道路規劃,讓人民選擇機車作為交通工具的同時,也能享受合理而安全的交通環境...

要糖吃?
這種扣帽子的說法,意義在哪?你第一頁的說法無視汽車大量佔用機車路權,也沒考慮到人民機車路權合理需求... 除了繼續單方面批判機車,也從不見您提出任何改善方案...

就開會一般來說,除了反對,您有提出啥更好的解決機車路權不合理的問題嗎?您有提出啥更好的現行汽車路權過大的問題嗎?
 
舊 2011-08-01, 09:56 A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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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小建
機車路權分配極度不合理的問題,在公聽會中亦是與會單位與人士所難否認的;是你高瞻遠矚,還是你刻意無視?

機車,由於是平民百姓必須的主力交通工具,有強烈的需求性與不可取代性,因此即便目前路權受到欺壓嚴重,仍很難改變或轉換其他交通工具。

講白一點,機車問題是人民主要的交通工具,機車路權更是人民所需求的問題。這是政府不該壓迫,而該滿足人民合理合法的路權需求,重新分配好路權與做好道路規劃,讓人民選擇機車作為交通工具的同時,也能享受合理而安全的交通環境...

要糖吃?
這種扣帽子的說法,意義在哪?你第一頁的說法無視汽車大量佔用機車路權,也沒考慮到人民機車路權合理需求... 除了繼續單方面批判機車,也從不見您提出任何改善方案...

就開會一般來說,除了反對,您有提出啥更好的解決機車路權不合理的問題嗎?您有提出啥更好的現行汽車路權過大的問題嗎?


跟你對話這麼多次,相信機車黨主席應該充分明瞭我的立場!!

** 機車應該減量

** 提高機車族轉移至大眾運輸的使用率

** 提升機車族的使用成本 (稅負、停車費用)

機車路權合不合理?

我不反對您以機車黨主席去爭取,不代表我認同你的悲情訴求!!
舊 2011-08-01, 10:09 A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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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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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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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rong
跟你對話這麼多次,相信機車黨主席應該充分明瞭我的立場!!
** 機車應該減量
** 提高機車族轉移至大眾運輸的使用率
** 提升機車族的使用成本 (稅負、停車費用)

機車路權合不合理?
我不反對您以機車黨主席去爭取,不代表我認同你的悲情訴求!!


1. 如果您對汽車數量一樣過多、路權過大的問題視若無賭,很難不令人認定只針對機車。

2. 機車該減量!
這點個人從另一角度切入支持 --> 從惡性違規&當初濫發取得機車駕照的人下手,好先把素質不佳的許多機車騎士(汽車也一樣)從車道上篩檢剔除,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地全減量,這樣才有機會讓交通環境更好。
EX:酒駕肇事不論有無傷亡,直接政府強制扣押汽機車&委託拍賣掉,扣除手續費政府取得後,其餘拍賣價金先扣抵罰鍰後,剩下的發還給車主。

3. 先把大眾運輸蓋完善,以及優惠補貼政策做好,再來奢望人民改搭大眾運輸。
捷運,方便,但台灣有多少地區有足夠能量撐起捷運?捷運站附近的房子又有幾個人買得起或租得起?
公車,不準點&繞行/換車多趟,造成人民一天花超過3小時以上在通勤,以及離峰/假日車班少,造成人民外出活動非常不便...
價差,選用機車省下的油錢可以達一個月$1,500左右,對中下階層的人民來說,您要不要問問改搭公車後誰幫他們加薪或補貼那部分的費用?

4. 反問您自己,人民有沒有可能完全不擁有私人交通載具?您自己有沒可能完全拋棄私人交通載具?
若要減量,汽車佔用道路面積最多、CO2排放最多、卻從沒聽過哪個官員要推動汽車減量的交通政策過,而是不斷地一條快速道路蓋過一條,讓全台灣到處塞車... 甚是還有人說相較機車,汽車塞車是一件幸福的事!

整個國家交通思維全繞著汽車轉,卻無視汽車帶來的更多交通與環境衝擊;而關乎平民百姓甚至中產階級最重要而具不可替代性的機車,卻一直不斷地在打壓....


如果您有心,夠理性,絕對不可能完全看不透這些問題!
除非,您選擇無視或想維持開車的既有利益,而繼續犧牲更廣大人民的私人交通運輸需求的痛苦..
舊 2011-08-01, 10:26 A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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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bocation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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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74
引用:
作者a9607
人行道 究竟 是 給人走得還是 給車停的?

如果是給人走的,當然不該停車

如果是給車停的,那就不叫人行道!

這麼簡單的事情還用爭嗎?


好! 您的意思是 如果騎樓淨空了,那人行道「理所當然」的應該可以拿來擺車了?

請弄清楚…

「人行道」的定義/用途 不因 騎樓有沒有淨空而改變

不管騎樓淨不淨空,人行道就是人行道


那騎樓呢?

騎樓本來就不是拿來擺雜物跟停車的…也不因為人行道有沒有擺車而影響原其始的功能…



那馬路是不是只有馬能走??不瞭為何要拘泥於字面??
重點是分配現有的空間吧~

行人若空間不夠,機車可以斜停~
重點是停車格要畫好,且禁止硬塞..
互相方便互相體諒不是好的多?

我想這邊一堆人既是開車也有騎車也一定會有走路的時候吧
所以我個人是沒啥固定立場,只有最佳化的想法。
舊 2011-08-01, 10:33 A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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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carbocation2013
那馬路是不是只有馬能走??不瞭為何要拘泥於字面??
重點是分配現有的空間吧~

行人若空間不夠,機車可以斜停~
重點是停車格要畫好,且禁止硬塞..
互相方便互相體諒不是好的多?

我想這邊一堆人既是開車也有騎車也一定會有走路的時候吧
所以我個人是沒啥固定立場,只有最佳化的想法。


附議... 重點就是合理分配使用!
(所以個人前面才說, 當騎樓都清空了, 行人容納量也夠的情況下, 把人行道規劃做機車停車空間用是相對合理的)


【交通技術標準規範公路類公路工程部 -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http://www.motc.gov.tw/motchypage/r...04141020251.doc

2.12 人行道

1.人行道淨寬度最小1.5公尺,但雙向雙車道以下之公路,最小得為1.25公尺。
2.公路與市區道路共同使用之路段設置人行道;鄉區公路於經橋梁、隧道、地下道、風景區或鄰近聚落之路段,得評估人行或其動線延續之需求設置人行道。
舊 2011-08-01, 10:48 A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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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引用:
作者小建
附議... 重點就是合理分配使用!
(所以個人前面才說, 當騎樓都清空了, 行人容納量也夠的情況下, 把人行道規劃做機車停車空間用是相對合理的)


【交通技術標準規範公路類公路工程部 -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http://www.motc.gov.tw/motchypage/r...04141020251.doc

2.12 人行道

1.人行道淨寬度最小1.5公尺,但雙向雙車道以下之公路,最小得為1.25公尺。
2.公路與市區道路共同使用之路段宜設置人行道;鄉區公路於經橋梁、隧道、地下道、風景區或鄰近聚落之路段,得評估人行或其動線延續之需求設置人行道。


除非修法,

否則人行道就是行人專用,

機車族請退讓 ...

這回兒機車黨主席的吃像難看!!

此文章於 2011-08-01 11:13 AM 被 strong 編輯.
舊 2011-08-01, 11:12 A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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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strong
除非修法,
否則人行道就是行人專用,機車族請退讓 ...

完全不用修法!
是您看不懂該法律的關鍵點,虧小弟還特別用顏色標註...
舊 2011-08-01, 11:13 A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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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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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strong
跟你對話這麼多次,相信機車黨主席應該充分明瞭我的立場!!

** 機車應該減量

** 提高機車族轉移至大眾運輸的使用率

** 提升機車族的使用成本 (稅負、停車費用)

機車路權合不合理?

我不反對您以機車黨主席去爭取,不代表我認同你的悲情訴求!!

以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90條與第226條來看,一個4輪汽車停車格可以停4~5部機車,一部4輪汽車在道路上的行駛空間,可以行駛3部機車;一格4輪汽車停車格的運量最少是4~5個機車騎士,一個道路空間的運量最少是3個機車騎士

撇除雨天與營業用車輛,路上的私有4輪汽車有多少部上面載的人有達到3個人?多數的4輪汽車都是只有1個人,有2個人的真的是少數。這種車輛佔用的社會成本,可是比其他車輛大,該給它與機車相同的路權嗎?不該強迫這些使用者去搭乘大眾運輸、提高它的使用成本嗎?
舊 2011-08-01, 11:37 A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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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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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小建
附議... 重點就是合理分配使用!
(所以個人前面才說, 當騎樓都清空了, 行人容納量也夠的情況下, 把人行道規劃做機車停車空間用是相對合理的)


【交通技術標準規範公路類公路工程部 -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http://www.motc.gov.tw/motchypage/r...04141020251.doc

2.12 人行道

1.人行道淨寬度最小1.5公尺,但雙向雙車道以下之公路,最小得為1.25公尺。
2.公路與市區道路共同使用之路段宜設置人行道;鄉區公路於經橋梁、隧道、地下道、風景區或鄰近聚落之路段,得評估人行或其動線延續之需求設置人行道。

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有說機車可以停在人行道上嗎?圖2.1.1(四)畫的很清楚
舊 2011-08-01, 11:44 A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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