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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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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的..... 而且記憶很受心證的影響 車禍給撞暈 好心人停車幫送醫院 被害人指控 兇手就是他 這樣據情 不少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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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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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為,雖然被告拍下小莉的****,
>>>但不代表小莉下半身赤裸就會讓三名男子產生情慾反應,違反一般人的常理認知 但是誰沒事會去脫別人褲子 拍他裸照?! 看來這年頭法官真的也非常人可以擔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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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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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有****, 但若推定就會有強暴, 這樣的法律系統我認為很可怕... 國內國外,我相信都不會有這樣的判例, 證據明顯太薄弱 "很有可能"有強暴, 但這應該是刑事罪, 本來就要求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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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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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女孩子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依據這個判決, 只要滿足 1沒有留下精液 2女子意識不清無法陳述 即使把女子扛到汽車旅館脫光 也不會有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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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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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能有其他罪, 但可能不會是強暴罪 (其他網友也有指出, 受害人講法其實也不太一致) 就像是一男一女(假設他們各有配偶好了)進motel休息, 依常理判斷, 當然是進去打砲; 但若拿到法庭, 這樣能證明他們有打砲從而通姦嗎? 我很懷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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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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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倒喔
朋友交的 說出來給大家預防一下 去ktv 玫瑰紅加西打>>>>>>真的好喝 就只喝這 喝到快結束也不會有問題 最後要走時來一手啤酒 一人一罐 馬上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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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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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台灣真沒辦法像美國一樣有第3方陪審團制度嗎??
我看也很難..被抽中的..搞不好過一陣子變消波塊.. 可是美國又是怎辦到的??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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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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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偏頗?! 你才別老是假定人家就是有罪好嗎?! 不是人有出來哭哭說我被強暴 然後當時跟他在一起的男人就該死好嗎?! 你知不知道這年頭因性侵案鬧上法庭的裡有多少件裡是"假性侵 真要錢" 快快樂樂進出賓館 事後怒氣沖沖上法庭的仙人跳案件 根據我在法院工作的朋友他自己的經驗來統計是4成 而這類案件通常沒甚麼充分的證據證明被告在性侵部份有罪 既然外頭騙子這麼多 那就別怪我沒同理心 只看證據來說話 因為我可不想哪天沒事就被人胡亂告性侵 莫名其妙賠上一大筆錢 至於笑點在哪 很簡單 一堆人喝酒嗑藥玩到掛 醒來發現事情大條互相亂咬這還不夠好笑?! ![]() 另外有人說只要做到"沒有留下精液"及"女子意識不清無法陳述" 就算性侵人家有不會被抓到 我只能說你想的太簡單了 在沒足夠潤滑的情況下強行進入可是會在內部造成新的撕裂傷 這一驗傷馬上就會知道.... 此文章於 2011-06-04 02:48 PM 被 Elro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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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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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疑點太多。不予置評
不過,女人哭哭就一堆人會跳出來護駕這種事,倒是千古不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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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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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這就是你的笑點....... ![]() 你的假設本來就是偏頗,什麼叫做"一開始控訴的內容跟後來的講法及事實均有明顯不同且無客觀證據證明被告有罪時",你這不是把事情已經偏向一邊了嗎? ![]() 就這點上我倒是想請問,要是事情真如你所假設的一樣,那警員的調查以及檢察官的起訴是再鬧著玩的嗎? 要是這樣那又何必走司法程序到法官面前呢! ![]() 所以我才說你別把事情想的太簡單了 ![]() 你朋友說這類的事件有四成是仙人跳,那另外六成呢? ![]() 我假定三名被告有罪也無可厚非,畢竟間接證據就擺在那邊,而三名被告就是跟這案件有相關你能反駁這一點嗎? 就算是被害者是清醒時磕藥,那也不代表三名被告有權力可以對受害者做出性行為! 不過我倒是不知道有沒有自願磕藥到昏迷讓人性侵的案件發生,方便的話幫我問問你在法院工作的朋友,有問到的話再麻煩告訴我案件的件號. 對於會被判無罪是不意外,畢竟就判決書來看是直接證據太少了,所以才判無罪. 但是要以這項無罪判決說他們是清白的,個人認為實在是太牽強了...... ![]() 此文章於 2011-06-04 03:32 PM 被 尤典汴太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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