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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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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的看法, 汽機車稅收可以調到絕對比搭大眾交通工具貴的程度. 當然, 政府要先處理好這些基礎建設, 把大眾交通推到最主要的前線. 說得難聽點, 台灣人可以商量但不能放任自主, 不然就會越來越亂. 什麼規定都比不上荷包, 因為不能直接拿手銬銬起來用電子記錄器監控. 老實說, 提供良好的大眾交通網, 但硬體設備會不會被台灣人搞爛..? 目前高鐵看起來是還好, 不過高鐵的承載量還不算很重, 人一多, 嗯.. 昨天才聽到區內一個車禍, T型路口, 一車要轉彎, 後方的加速超過! 碰! 希望有路口監視器, 也希望全台各個路口都有監視器, 用來當存證! 說這麼多小建大您可能還不是很清楚我的看法, 這就用最白話文的短句: "汽機車違規的太多了, 乾脆大家都不要使用私人交通工具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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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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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汽機車同步減量,通常大家反彈比較不會這麼大!但是,目前就連個對高承載管制都做不到,放任一堆一個人開車的私人汽車&小黃在街上到處跑,然後政策上卻針對機車到處限制,這才是不公義之處。 2. 汽機車駕駛違規的不少沒錯,但更多相對理性而合理的汽機車用路人也不少,為何要拉那些合法駕駛一起陪葬?為何卻又單純沒見取消汽車路權,卻單方面一直縮減機車路權?(針對重大違規,不分汽機車,我們都很認同重罰&嚴加取締。EX:汽車並排,機車逆向這類...) 3. 若經費許可,全國路口逐步強制加裝監視器這一點小弟也認同。用來釐清車禍肇事原因。 4. 同步減量前,得有配套措施。像小弟老家,那種一小時才來一班公車(還不準點)的情況,要民眾不開車或騎車? 另外要減量還有一點得特別注意的... 相對之下,買得起汽車的多半社經能力較高,而機車卻是很多中下階層一個家庭中主要的私人交通工具,要機車減量前,也該優先想想:我國的社會環境&人民經濟條件達到減量了沒?(想想越南也是有類似情況) 5. 我同意你交通問題不可放任,但是這問題不該建構在只單獨限制機車路權上,這是不合社會公義的行為。另外,針對交通違規,更該做的是優先嚴格取締重大違規,毫不手軟,同步配合交通宣導來教化! 以下這篇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的文章,您也可以參考想想... ![]() ------------------------------------------------------- 機車族真有那麼機車? http://www.npf.org.tw/post/1/5317 報載環保署考慮強制機車停等紅燈須強制熄火,許多機車族大表不滿。姑且不論該政策的對錯,其限制對象僅於機車,頗令人不解。該政策相當程度反應出,決策者對機車族的成見。 環保署表示,台灣的機車超過一千萬輛,機車集體等紅燈時,排放出大量有害健康的一氧化碳,有意強制機車加裝「怠速熄火器」,使機車遇紅燈能自動熄火。縱然仍有一些爭議,但基於環保與健康的觀點,即使要多花一些成本,相信多數機車族仍願意配合。 機車族要問的是,排氣量較大的汽車,廢氣污染量大於機車,為何政府不強制要求汽車也加裝怠速熄火器?筆者嘗試為其解釋,或許是機車數目較多,整體污染較為嚴重。然而,除了少數瓦斯車及電動車以外,多數的汽車還是有相同的污染問題,汽車一氧化碳的排放量高於機車的量,六百萬汽車累積起來的量一樣十分驚人,應不遜於千萬機車的排放量。不禁讓人懷疑,該規範擺明就是欺負機車族。 其實這也不是政府第一次對汽、機車採取差別待遇,台灣的機車廢氣排放標準是全世界最嚴格的管制標準,遠比美國、歐盟及日本還高。相對而言,汽油汽車的管制,則是採用一般國際排放標準,並沒有特別嚴格。環保單位還一天到晚,派人在路上攔檢機車,查驗其廢氣排放量是否過高,卻從未見到環保單位路邊臨檢汽車。 另外,台灣道路的規劃一切也是以汽車優先。數目較多的機車,路權卻備受限制。除了快速道路一般機車無法使用外,平面道路還有一大推的汽車專用道與禁行機車道,讓機車處處受限。相反的,機車根本沒有專用道(最近才有少數的機車優先道),汽車動輒佔用慢車道,機車只好到處鑽,還被嫌妨礙汽車行駛,不小心被公車或併排的汽車擠到汽車專用道上,就可能被警察拍照處罰。還有機車也不能直接左轉或迴轉,需要在停等區進行兩段式左轉,否則警察就在對面等你了。 機車原本只是名詞,現在也是一個負面意義的形容詞,帶有不屑或者輕視的含意。上述這些對機車族較嚴格或不合理的規範,某種程度上,正顯示出決策者主觀上認為機車族「很機車」,所以相較汽車族而言,需要更嚴厲的管制。 不可否認有部分機車騎士,在路上橫衝直撞,甚至還有見人就砍的飆車族。然多數機車族一點也不機車,只是將其當作是短程的代步工具。這些人多屬社會上經濟上相對較弱勢的一群(當然不包含騎乘價值數十萬元以上的重型機車騎士),選擇較廉價且便利的摩托車,作為其交通工具,並無可歸責之處。不該因為騎乘機車,就要承受較高的社會責任。 執政者應該反思為何社會上會有那麼多人,寧願冒著風吹、日曬及雨淋,還有較高的交通風險,選擇以機車為交通工具?是否因為國內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夠便捷所致?還是汽車停車不易? 政府若認為機車過多,即應加強大眾捷運的便利性,或是增加其他替代交通工具,如像法國一樣到處設立完備的自行車出租站及專用道,就是一項不錯的替代品,設法讓機車族願意轉換成,既便利廉價又環保的交通工具。而非一味的以接近處罰的方式,防堵機車騎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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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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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retch.cc/blog/tcc607/22580290
臺北市議會第11屆議員書面質詢用紙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100年4月26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交通局 質詢題目:計程車上下客均應於定點,避免擾亂交通,增添行車危險。 說 明: 一.本席日前早上自行開車時,正好跟在一輛計程車後面,由於計程車是空車,運將開得超慢外,並開在二線快車道之外線,與再右邊之混合車道中間,一下子靠右,似要靠邊載客,一下子又靠左,回到快車道外線。本席從後方跟車,雖看不到運將之頭、眼神轉向,但依其車子行進路線,可以肯定一定是邊開車,邊尋找路邊是否有搭車之客。 二.在上班尖鋒時間,運將為要尋找客人,因此未以正常車速行駛外,也因為知道自己開車一心二用,開慢些才不會追撞前車,而刻意拉長車距,這已明顯影響車行順暢。 三.根據了解,【市府曾經要強力取締紅線禁止臨停,但不論一般自用小客車或計程車駕駛均強烈反對】,因為整條街廓均繪設紅線,根本無處上下客,市府才從善如流,在每一街廓至少畫一段黃線,可以臨停上下車,同時減少紅線禁止臨停強力取締之政策,【改以勸導驅離,未聽勸者才開單處罰。】 四.美日等先進國家計程車,不能隨意停車上下客,例如香港在可停車上下客處,會設有欄杆等等。因此本席建議,研擬可行性方案,讓計程車駕駛能夠安全停靠,而乘客也能夠安全上下車,使道路上行車有秩序,減少意外發生。 ------------------------------------------------------------- 小弟曾提到過內部的消息,這邊的質詢文也白紙黑字明白幫小弟證明了: 針對危害機車騎士最大、機車騎士屢屢抱怨的最外車道被汽車佔據的情況... 從質詢內容,明顯看到... 1. 汽車族對於自身紅線違規的行為不但不反省,還對加強取締部分表達不滿。 2. 北市府竟然屈服汽車族壓力下,『僅以勸導代替開單』,因而造成最外側車道違規臨停亂象從沒解決過 3. 而面對機車族已經外側車道被佔據而無路騎,內側又劃上禁行機車困境,機車族僅希望先務實面對狀況&做到保障機車族『3個車道路權』,不得劃設禁行機車 -- 實為合理而必要的訴求。 ![]() 但北市府&中央,卻未曾正視全國1,500萬機車族的路權與困境,政府為民服務之立場可見僅照顧&服務開車的大爺,面對中產階級&中下階層最主要的交通工具面卻多所忽視... 甚至漠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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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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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家這邊本來應該要有監視器 不過聽說被里長吃下來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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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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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的是這則新聞?(剛剛電視上有看到畫面) http://www.ttv.com.tw/100/05/100052...5214594201L.htm 又有民眾拍下車禍發生的一瞬間,南投水里鄉昨天晚上一對叔姪下工後趕著回家,騎車快速行駛,越過大馬路口後,仍然加快油門,沒想到一輛轎車準備左轉,機車直接撞上轎車,兩人當場倒地不起! 行車紀錄器拍到23歲的姪子騎機車載著叔叔快速行駛,加快油門想從中央線超過,這時候意外發生了 車禍瞬間,鏡頭直擊到機車上被撞飛的叔叔倒在地上,嚇的附近診所護士趕來救人 男子臉色慘白,一時昏昏沉沉,這一聲巨大的撞擊聲也引起民眾圍觀 救護人員趕來,這時候才發現前座的姪子也被撞傷 好在兩個人意識都很清楚,再看一次車禍當時,白色轎車似乎不熟悉路況,正準備要左轉時,迎面撞上趕著回家的叔姪兩個人,到底誰對誰錯,還要釐清雙方肇事責任。 --------------------------------------------------------------- 23歲的姪子騎機車載著叔叔快速行駛,從路肩超車經大馬路口過後,想繼續超車,沒想到路肩有車子擋住,加快油門想從中央線超過,這時意外就發生了 前方白色轎車似乎不熟悉路況,先是靠右邊行駛後再準備左轉,趕回家的叔姪兩人於是迎面撞上,坐在後座的叔叔當場倒地不起,巨大的撞擊聲引起許多民眾圍觀,附近診所護士也連忙詢問患者傷勢 37歲的全姓男子躺在地上動彈不得,所幸意識清楚還能回答護士問題,經過十分鐘時間,鄰近消防隊救護車終於趕到,將兩人簡單包紮處理後上救護車送醫急救,由於車禍發生瞬間被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拍下,肇事責任將由警方調查後,釐清雙方肇責歸屬問題! ------------------------------------------------------- 怎麼看... 都是那輛汽車錯比較大! 已經往右幾乎到路邊了, 再突然來個左轉, 那讓機車怎麼閃? ![]() 大家要瞭解... 機車絕對不是慢車, 而是跟汽車一樣的快車!! 硬把速度快&數量多的機車往最外的 "慢車+混合車道塞" ... 不出狀況才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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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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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認為機車跟慢車真的要分開
有些夜晚路燈不多的地方 有些視線不良的道路 腳踏車後沒反光鏡等等的 有可能會被機車撞到 我自己騎車時就曾經因視線不良差點撞到騎腳踏車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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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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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路況最佳證據在... 福和橋:台北-->永和方向的機慢車道上 晚上有常騎這條路線(尤其遇到下雨天時)的朋友,幾乎都會發現... 只要這條橋上有一輛腳踏車上去:結果好一點的不是機車回堵到汀州路入口,就是又發生腳踏車引起的追撞事故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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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銀河天使基地
文章: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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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建兄的一些想法,我個人是相當贊同的... 我個人也是認為機車絕對不是慢車而是快車, 現在的主流四行程機車來說,有那一台不能在數秒鐘加速到速限程度的! 都什麼時代了...機車的性能早已非昔日可比... 以前的舊款機車起步加速度能力差必須慢慢拉車速, 現在的機車的起步加速到速限是幾乎與一般汽車是不相上下的... 既然機車也辦的到... 憑什麼將機車列入慢車! 憑什麼機車要與真正的慢車(公車)來爭道! 不曉得小建兄是否有去看過台北市承德路七段往淡水方向路段? 這裡的道路規畫很有趣喔... 這裡竟然是機車族路權獲得重視的路段, 承德路七段往淡水方向是單向四線道的規劃, 而四線道於今年柏油路重鋪重劃標線之後禁行機車道只剩下最內側車道而已, 其他的三線道全部都是非禁行機車車道, 每次騎機車經過這裡就總是覺得非常有安全感, 縱使公車靠站,縱使汽車亂臨停, 而我卻可以時速60公里騎機車行駛於第二車道而且還不是禁行機車車道不會被罰... 我相信這路段的機車車禍應該會很少, 至少重劃標線之後我走這裡不知多少次從未碰到看到機車車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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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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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於市政府有在做事的部分, 我們該予以獎勵... 不瞞您說, 該路段大約是數個月&半年前, 小弟跟台北市交工處會談後, 後續陸陸續續回報處理的路段之一 (該路段屬於交工處北區的張先生管轄), 承德路一整段都是... 通常修改一段時間後若成效不錯, 會再參考該規劃邏輯擴大下去... EX: 大業路(二線)接承德路(這段有點彎), 該動向理應該讓機車提前走入內線(地上標線需標出), 跟汽車一樣順勢接到承德路會更好.... 現行外側機車要往右前方進入待轉區, 會容易跟內線要右轉到大度路的汽車衝突; 內側要往右前方進入待轉區的機車, 又會容易跟外線要上洲美快速道路的汽車衝突... 不過坦白說, 光台北區有問題的路段回報就數十甚至上百條, 回報後還得會勘, 還得一一跟官員解釋說明以車向分流&把機車某種程度上視同汽車的道路規劃... 都需要花很長時間, 然後官員不見得會同意, 同意後派工發包還得一至二個月時間, 承包的廠商觀念不見得瞭解, 還會經常劃錯而得重新修改... 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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