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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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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跑不到,求援還沒辦法圍到,那就是警察訓練不實。 好∼關機是不太正確的敘述,這麼講吧,要是她在刪除檔案(不管在刪除什麼,可能只是她自己的隱私照),依照這邊贊同警察行為的邏輯,警察可以爆她頭了。 引用:
這邊沒有人要警察跑 100m 5 秒。因為犯人也跑不了這麼快。 可以呼叫附近同伴支援。 如果真的跑不到,那就該懷疑警方的佈署和應變能力。對,就是要警察這麼神,附近要有支援。因為要是今天傷者是擁有強大槍枝,轉過來邊射擊邊逃跑,那難道可以像該員警一樣沒有支援輕鬆打到? 另外,警察當然有權力對懷疑的人做出攔檢。我不覺得這有問題。有問題的是自己不跑拿槍出來射。 引用:
肯定有什麼事。 不過還是不足以證明警察該開槍。 引用:
可能台灣人都當過兵,所以聽到槍聲都會鎮靜的停下來轉身對警察。 我在國外聽過兩次槍聲,第一次以為是鞭炮,第二次是真的逃跑。誰管是不是警察發的?先閃了再說。 引用:
警察要在對的時候開槍。如果你拿國外警察當例子,很多地方的警力是要警方確定有武器出現才可以使用槍枝。不過常常發生伸進口袋要拿證件之類的就被以為是槍枝而被警方擊斃。或這樣逃跑射擊後發現沒事的,該員警就準備跟這個單位說掰掰了。 引用:
危險是包含攻擊性危險和有武器的危險。加拿大法律是規定包含空氣槍、假槍、模型槍都同等真槍,所以妳拿出槍型打火機出來被爆頭那還是妳自己的錯。另外,親戚開車衝撞警方阻止警方逮捕,那當然就屬於攻擊性危險,拿出槍來制止甚至射殺駕駛,我今天會叫讚,除非特例有隱情(例如好人要殺壞警察之類的,但是當你決定把事情攬再自己手上時,就該知道該有的危險) 引用:
是那一次,並且最後法官宣判警方不該使用電擊。 情況是,警方在案發後,跟旁邊攝影的人要求使用錄影的影片來偵辦案情。之後就沒有歸還錄影帶。一直到攝影的人對警方提出告訴後才被交還。警方的說法是那位死者用釘書機襲警,導致警方必須電擊。 實情是:那傢伙等了十個小時,又不懂英文之下情緒失控亂摔東西。四名 RCMP 員警一到並沒有了解發生什麼事情,而是直接開電擊槍。並且不只開了一槍,而是共開了五槍造成嚴重的執法過當。 最後警方道歉,並與死者的母親庭外和解的協議。不過協議了什麼內容不知道。 所以,要是妳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請不要為此解讀。 約 75% 的加拿大人認為是警方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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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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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Donald Lam與柯白莎為主角的偵探小說裡,曾讀到過:
在加州,逃亡可作為有罪認定。 煩請有沒有哪位住過加州,或是曾到過當地剛好知道這件事的朋友給我們解說一下。 我個人對這條法律(不知是真是假?也不知是否留存至今?)倒是挺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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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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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10 您的住址: 宅男領域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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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察臨檢跑開...以前我也有這樣過
莫非我也是心裡有鬼? 因為當時我是晚上10點多肚子餓騎著破爛的淑女車 去住家附近買個便當吃..回家經過小巷子就被警察 攔下來要我拿出證件..當時只覺得無聊..我就說我沒帶證件 就騎車離開了.. 幸好當時警察有在追上來而不是開槍 就算有開槍 我也沒前科 不然大家又可以再按各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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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寒星佈滿天,紅塵涉足不知年。 流雲片片歸何處,人生幕幕愁相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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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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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
開下去是過當, 但是一個前科犯看到警察就跑, 這........ 還記得姦殺國中女生那個畜生吧!? 他跟一個小鬼在車上遇到臨檢盤查結果一樣是逃走, 結果警察開槍, 小鬼目前還在復健, 當時那個畜生還敢上新聞開記者會咧~ 結果揪出姦殺案. 所以該怎麼評斷? 只能說不要有啥前科, 出事比較多人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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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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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的水果新聞,這次批評就毫不留情了,連網友的旗子也拿去用了
男逃避攔查 警朝背亂轟 子彈穿腸破肚「太過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143/2q2ml.html 台灣越來越亂了,只敢弄沒背景沒後台的事情,其他黑道、黑金、重大貪污受賄...都沒那個鳥查 也難怪啦,有飯好吃誰也不想去當消波塊 ![]() ![]() ![]() 以後要是剛好歹徒強姦搶劫出來遇到警察拔腿就跑沒被抓到的話 事後警察一定又被屌到番 不如訓練警察牛仔的套索技能,應該就可以創造雙贏的局面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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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熱火爐
文章: 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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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看到警察就跑,跟你的例子有一樣????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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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及個人圖示設定關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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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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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xtmedia.com/animation/i...ecid/1/sec_id/5
動新聞裡有監視器畫面. 我還以為追逐的雙方是有離一段距離,想不是這麼近距離接觸..... 只能說這個傢伙這一槍是白挨了,這麼明顯讓人感到不對勁,而且當下做出那種鳥決定能怪誰呀! 我想不管怎麼做都是一樣有話讓人說,追不到有話講,就算追到了也一樣有話講,開不開槍只不過是一個點而已.... 要是這個情況換成飆車族呢? 看過之前一些網友的說法,也不難理解為什麼警察在面對這些情況會強硬不起來了! 記者的標題還是一樣讓人想吐槽,一個跑在前面一個在後面追,不在背後開槍要不然是要在面前開槍呀? 要是能在面前開槍不早就追過去,那還開槍做啥? ![]() 亂轟?!以為演電影呀! ![]() 我還是想說這一槍開的好,不過準確度還是得練練..... ![]() 為什麼警方不引進電擊槍或是鎮暴槍之類不太具有殺傷力的武器呢? 這樣不是可以減少這類無謂的糾紛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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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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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喂!!老闆,你忘了10年前溫哥華 RCMP 從後面爆頭一個已經被抓到的犯人?? 後來這個警察還不是被判無罪 ![]() 情形比台灣嚴重的太多了!還有那個美國一個警察把一個拿棍子的老中斃了,因為 警察說老中都會中國功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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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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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踫到這種案例,為了貫徹「台灣人權低落」主張的朋友們,就會突然發作「選擇性失憶」或「選擇性失明」,諸如此類的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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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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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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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天像那個很雖小的王迎先 (當年李師科的案外案), 被抓去到調查局修理個一星期就知道了
沒有管理的警察單位/調查局, 對人權的侵犯是很可怕的, 竟然還有人拍手較好 ![]() 台灣有比較好人權狀況, 也不過是二十年來的事, 那可是很多斑斑血淚... 怎麼一堆人覺得自己太自由了?? 我高中, 大學時代台灣都還有戒嚴法, 沒經歷過的大概就覺得那種日子很"安全"啦... 現在台灣有很多亂象, 那是執法體系怠惰偷懶; 不得不舉台中那個角頭槍擊案, 一堆警察跑去黑道招待所鬼混, 現在看來也沒事, 這樣的警察能執行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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