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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o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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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
滿納悶的,我週遭的幾個偏某種色的友人,平時最討厭老兵老芋頭,
可是,現在卻開始覺得那些老兵爭取賠償金50多萬是應該的...
     
      
舊 2011-02-21, 12:02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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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oman離線中  
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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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
引用:
作者Godzilla chyx
如果你被政府騙了多當一年兵,然後每個月只領6000元,你覺得政府應該意思意思給你1000塊了事就好?

空了幾千億?想太多,老舊眷村改建七八千億都在砸了...

是只在被騙的前提下
必盡不是當事人.一想到要賠這種沒理錢 還要掏我們口袋
與某些為了政黨利益 只是以此藉口打擊現有政府的人立場不同
如果你是陸一特當事人或家屬 或許無話說 盡管找漏洞去鑽 爭取你的權益
非當事人 還真希望想最後自己害到的是誰
其實我也沒很注意這則新聞= =
剛剛看了一下
感覺政府應該有站不住腳的地方 不然就不會先估算需賠償的金額
但也說了
49年修正公布的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也就是臨時召集的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視軍事需要決定,經行政院核定後,依國防部命令實施。臨時召集入營的服役時間,在平時先後在營服役時間合計,特種兵以3年為限。
陸一特的行政命令,仍是依兵役法授權,既然虞法有劇..政府幹嘛一直擺低姿態說話
 
舊 2011-02-21, 12:06 A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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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物離線中  
marinese s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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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 s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無極>隱形
有人開始在亂扯.
亂扯現在役期縮短成一年,當3年兵,2年兵要不要賠償的問題.
依照當時的兵役法規定該當多就當多久,怎麼會跟陸一特扯上關係呢?

依照當時的兵役法規定該當多就當多久
官字兩個口 您說了算,

同理 國防部 : 阿.就沒違法阿!!有文有條!!
((再不爽?!)) 當時戒嚴耶!! 我 ((國防部))
要抓要蒸要用 一張紙 幾個字就好啦
舊 2011-02-21, 12:11 A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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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 six離線中  
Kavo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109
引用:
作者darkangel
我是以前333師師部連的,我們大概是全師最爽的單位,一樣要早晚 3000,爽的地方在於晚點名做體能比其他連隊輕鬆一點,別人至少兩三百下伏地挺身跟開合跳,我們最菜的大概一百下而已,最老的大概二三十下,照梯次在做的。
退伍後還會做惡夢,夢到自己明明退伍了,還說我的退伍是無效的,又被抓回去當兵。


我也是這個師的,也跟您一樣,做個相同的夢。
不過我那時是去師部支援到退伍。
舊 2011-02-21, 12:26 A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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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von離線中  
joset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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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引用:
作者abooman
滿納悶的,我週遭的幾個偏某種色的友人,平時最討厭老兵老芋頭,
可是,現在卻開始覺得那些老兵爭取賠償金50多萬是應該的...


老兵老芋頭指的指當年從大陸逃到台灣的老兵老士官吧...
舊 2011-02-21, 12:36 A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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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離線中  
Ea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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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引用:
現在的風向球..國防部 : 要獎章獎狀印10張加燙金給都ok 要錢 不可能啦


老子獎章,獎狀,錢都不要,我只要國防部長在電視前面交互蹲跳10下。
操,當年把我操得要死。

錢大家都想要,可是國庫空了建設必定停擺,社會福利必然刪減,
自己拿錢然後讓別人受苦豈丈夫所當為?今天國家窮了我們的子女
也會深受其害,這種錢我不想拿。再說法源為兵役法也不見得真的違法。

提出這種主張的立委只能說自私自利到極點。
舊 2011-02-21, 12:49 A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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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v離線中  
josetsun
*停權中*
 
josetsu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引用:
作者Eav
老子獎章,獎狀,錢都不要,我只要國防部長在電視前面交互蹲跳10下。
操,當年把我操得要死。

錢大家都想要,可是國庫空了建設必定停擺,社會福利必然刪減,
自己拿錢然後讓別人受苦豈丈夫所當為?今天國家窮了我們的子女
也會深受其害,這種錢我不想拿。再說法源為兵役法也不見得真的違法。

提出這種主張的立委只能說自私自利到極點。


不過是前人種的因,後人只好代收苦果囉

國防部可以考慮再來發戰士授田證了...
舊 2011-02-21, 12:53 A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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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tsun離線中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4
引用:
作者他娘的大龍王
想太多....真的近身戰很多東西是本能反應,看誰快誰準誰猛而已,
真要玩近身戰,先練體能再說吧 .

體能是基本,但不代表體能好就打架厲害。

不然一直練體能就可以變世界拳王了,空手道可以赤手空拳打破幾十塊瓦片,或一片厚冰,就只是單純體能好,力氣大?普通人不會使力的絕竅,就算力氣夠大,斷的是自己的手骨還是十片瓦片還不知道勒。

打架也是要練習的,不是跑跑步,做做伏地挺身就可以變打架高手。
舊 2011-02-21, 12:54 A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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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smt離線中  
Little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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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84
引用:
作者josetsun
老兵老芋頭指的指當年從大陸逃到台灣的老兵老士官吧...


不管是那些老士官或陸一特的官兵,在某些人眼中只不過是一種工具罷了。

像很多人指摘
舊 2011-02-21, 01:08 A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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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離線中  
我愛大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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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5
引用:
作者Statics
那2004年到2008年間兵役法規定役期1年10個月,
期間用行政命令提前退伍縮短役期的這些人要不要抓回去補足役期?

可以啊!再用一紙行政命令抓回去當兵
事不關己嘛
舊 2011-02-21, 01:45 A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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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大嬸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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