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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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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講什麼電影或假想,以史實來看就知道結果了
當年鴉片販賣、吸食、持有通通無罪,而且取得容易,人人可吸.... 結果勒? 中國差點因此亡國,除罪化根本是禍國央民的想法 ![]() 那為什麼不強姦、殺人、搶劫也都除罪?人人都可以合法強姦,等大家都強姦膩了,就沒人要強姦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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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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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時候這種討論真的要討論起來蠻無言的...
因為很多人看了第一句就直接跳到結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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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黑馬、白馬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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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討論這個也沒什麼用,第一政府不同意,第二黑道不同意,第三鄉民不同意,這三點就讓你討論到無力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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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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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都有看,別亂下結論,只是看不下去才跳出來講... 你們舉荷蘭,我舉清朝,也是一勝一負而已 "上自官府縉紳,下至工商優隸以及婦女、僧尼、道士、隨在吸食。" 你確定不會有這種情況?你確定當年鴉片茶毒中國的情況不會再現?你確定台灣人一定像荷蘭人一樣善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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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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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看到一堆人拿個荷蘭就講得震震有詞,那我拿清朝來反駁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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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黑馬、白馬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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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反方喔....只不過我覺得討論這個議題沒有必要..原因就那三點,還有浪費打字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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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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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才說你沒有看文 支持無罪化的都只是三四級毒品持有者。販賣、走私、製造全部都維持重罪。請問清朝是販賣、走私、製造全部重罪可是持有無罪這樣嗎? 不是的話,這算哪門子的一勝一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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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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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比照荷蘭的方式用在台灣,絕對會是一場浩劫。
為啥?因為台灣畫虎不成反類犬的例子太多、非常多,多到爆, 再好的方法,都會在台灣變成災難,應該不用我舉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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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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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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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人性的概念來說,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沒人做,
僅實施重刑是沒用的,只要有暴利可圖,就會有人鋌而走險。 如果給予上癮者廉價且有效監控的供應管道,販毒者就難以藉此獲取暴利, 再配以嚴格的刑責嚇阻,在C/P值不高的情況下,自然就會減少販賣意願, 未上癮者被勸食的機會也會降低(因為辛苦建立的客源都會被政府搶走), 就邏輯上來說,是可理解的措施。 現在的情況是,上癮者想要毒品,只能找藥頭拿,但因為價高, 所以上癮者容易犯案來取得金錢購毒,造成藥頭賺大錢、上癮者製造社會成本的情況, 而且到頭來上癮者還是吸到毒了.......法律嚇阻作用不大 依據市場供需原則,東西賣不出去,自然就不會有人賣, 這種邏輯不管是對電視節目還是毒品市場來說都是一樣的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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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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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毒品只要花小小代價就能取得
賣毒的 通常家裡會好幾個人吸毒 對家庭危害很大 之前就認識這種人
還不能說破 她們有吸毒 應該朝修法改進 以後一率抓到吸毒 關5年 販毒死刑 不然就關到死 總之要有嚇阻方法 不然 如果毒品只要花小小代價就能取得 我想社會 會更亂 吸毒 說真的對健康危害很大 真的修法變成這樣 我想大概準備亡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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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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