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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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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大家都愈來愈內行了,第一頁就把我的感想都說完了…
我只能補充一點,大概就是在「深具悔意」的前面多加一句「年少無知」吧… 想當然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過沒幾天(這樣寫就沒人質疑是怎麼「算」的了吧?)就可以出來活蹦亂跳繼續跟條子對幹了。 有人提到Dredd啊,關於Dredd有件很有趣的事。他被誣入獄前,總是說「法律是不會錯的」,等到他自己被放逐之後,因為緊急避難被他逮到的小人物就抓狂說:「你要跟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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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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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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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馬上會有一個狗民代立刻帶著家屬哭哭啼啼的開記會,並要某人下台以示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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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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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台灣的社會問題一大堆! 以前高雄的飇仔還會包圍警所丟石塊挑釁,警察會低調處理還不是因為存在著一些畜牲民代,若處理過程有一點瑕疵的話,那會吃不完兜著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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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chum bucket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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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我有一個問題
如果當時的情況另一名員警開槍射手跟腳會不會怎樣?? 別殺死牠就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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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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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應該要處以極刑 藉以警惕人心 這是有用的 人本身都會害怕無助與恐懼 所以 治亂世用重典才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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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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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爸爸處理的很好....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2100175,00.html 涉嫌襲警奪槍的張姓兄弟,父親是前台北地院書記官,得知兒子闖下大禍後氣炸,拒絕為他們請律師,還向警方表示,只要不打小孩,其他隨便。警方查出,這批惡少犯案後大肆慶祝,並到中和市圓通路山區試槍,擊發一顆子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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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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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幾年後..
在一間夜總會裡.. 彬哥: 決定啦? 小王: 嗯, 臨檢完這一次就收手.. 彬哥: 嗯..為了你老婆? 小王: 嗯....明天敦化北路那個路檢, 你不用去了, 萬一我出了事, 這邊有你照顧, 以後兄弟們由你來帶 彬哥: 我哪照得住, 還是讓給阿成吧! 他蠻像小隊長的 阿成: 彬哥,不要耍我了... 王哥, 沒有你我們搞不定, 我還有很多事向你學習.. 彬哥: 你想學就學得了嗎? 嗯? 別以為多看兩本書就可以做警察! 你試過被人用槍指著你的頭嗎?.... 嗯? 沒有吧...? 十二年前...十二年啦!!?? (微笑 小王: 嗯... 彬哥: 我跟小王第一次帶槍巡邏, 碰到猴死小孩在街上飆車. 我說錯了一句話得罪了那對兄弟, 被一票人攔下來用鐵棒打我的頭, 要我死全家.....當時嚇得我尿褲子, 我真的尿褲子, 幸虧小王, 全都替我擋光了........ 不擋也不行, 擋了更麻煩. 跟著他們用兩枝槍指著我的頭,你知道他們要逼我喝什麼?? 嗯? 喝尿!!! 在大馬路上喝尿! 小王: 呵呵.... 彬哥: 想學? 這才叫學!!.....我們第一次的巡邏就這麼做成的.... 小王: 過去的事, 不要再提了... 彬哥: 不!!!! 我長這麼大, 從來都沒有哭過, 那一次是我第一次掉眼淚. 從那次以後. 我發誓! 以後再不會讓人家用槍指著我的頭!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V7skMXxJs0 此文章於 2010-12-21 12:16 PM 被 慕凡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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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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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開下去的話
這邊的鄉民和記者民代應該不會站在警察這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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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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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修法,看到對方拿兇器要攻擊警察就直接朝對方大腿開下去,
現在惡少一堆看不順眼就打死人,如果警察不先發制人就等著被打到變植物人, 什麼都講人權, 只會讓社會治安越來越壞,壞人越來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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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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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你就錯了,如果對飆車族鄉民會建議直接開坦克輾過去...或者直接砲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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