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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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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猛... 58... 我下坡衝到40~45, 就已經怕到了, 趕快點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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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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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三虎兄可能不太瞭解單車碼表的記錄方式 裡面記錄最高58km/hr是最高極速"曾經"高達58km/hr 而不是那位小開摔下去的瞬間記錄 畢竟數位的表無法停留在事故發生的瞬間 另外 腳踏車我以前有試過 超過35~40km要轉(壓!?)彎 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 畢竟腳踏車質量輕 無法提供足夠的反向的力道供你壓車過彎...(會有一種神奇的力量帶你往切線切出去) 所以騎腳踏車過彎或在山路下坡 還是慢點的好! 此文章於 2009-03-22 12:28 PM 被 Dachshun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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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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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嗯~~~~ 腳踏車的重心會比較高..所以過彎的圓會比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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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股市
文章: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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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雖說死者為大,但是新聞當中的主角為了追上車友的行進速度,該減速的地方不減速。 逞一時之快,這種行為其實就是輕忽自己的生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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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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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次車禍九次快.....最快都七天後回家
明明只是為了健康的運動,結果卻變成這樣! 真是搞不懂這些人的想法,安全第一這個大原則難道會不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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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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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惜他不會這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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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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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也知是車速過快~
跟卡搭有啥關係... 死者為大~也是套用在珍惜生命的人... 騎踏車連下坡要用點剎都不知~白騎了 而且我也認為那是個「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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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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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週六週日買蘋果日報的記憶,
去年暑假到現在,上報紙騎單車不幸摔死的比例還真是高! 上次印像是一個國高中生,下坡過橋,跌入溪床,還好骨折而已。 這樣下去,會不會搞到騎腳踏車也要學有些國中,學生要騎腳踏車上下學要先「路考」通過? 至少考「下坡路段」的緊急反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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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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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圖應該是多年前一個海青的學生合成的.地點在高雄壽山元亨寺彎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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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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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就是耍帥 飆速
自己都不怕死了 別人還替他婉惜個屁 就是有人把危險的路段當成賽車場 死者真的為大嗎 自己都不珍惜生命了 別人幹麻要尊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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