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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409
引用:
作者老鬼
其實,很多社會新聞發生時,都有很多記者沒寫出來的內幕
事情絕不是表面上來看的這麼單純
台灣記者的素質如何大家心知肚明
只靠這篇新聞搞就以為可以論斷一切
可能是有點太有自信了一點
當然我也不是當事人,我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什麼內幕
所以這也不是我說了算,旁觀者要把這篇新聞搞當成閒聊
發表自已的主觀意見是沒啥差,反正事過之後誰還記得這件事

問題是如果當真要閒聊論事,我也可以自已想像加點故事應該沒關係吧
綜觀前面的討論,大家都不反對未經同意就搭肩這點很不好
但是相對的大家也同意,這種事就告上法院也太小題大作
站在女生的立場,正常情況下會有人因為這點小事而告官?
在合理的推斷之下,如果這種行為是這個女生常做的事,
可能認識他的人跟本沒人敢約他去同學會吧

所以如果假設這個男生,同學會過程時就一直在騷擾這個女的
只不過只是用言語騷擾,或者是行為騷擾但...


你還是省回一些打字時間吧, 78區各人的道德水準你又不是不知道, 說也是白說。
     
      
舊 2008-09-03, 04:46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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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過離線中  
gabban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02
如果可以成立
法律不免顯得就太矯枉過正了
相信此一事件
與立法精神相違
不然法官應該每天都加不完的班吧
 
舊 2008-09-03, 05:43 AM #8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abbana離線中  
Elros
*停權中*
 
Elro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母獅的胸前... XD
文章: 928
引用:
作者gabbana
如果可以成立
法律不免顯得就太矯枉過正了
相信此一事件
與立法精神相違
不然法官應該每天都加不完的班吧

沒什麼矯枉過正的問題
性騷擾的定義就是這樣
你認為好玩的動作、有趣的黃色笑話或玩笑人家不一定會認同
就像有些人會把髒話當口頭禪或是沒事就對異性說些黃色笑話、開點自以為無傷大雅的帶有性意味的玩笑
你做這些動作的時候可能覺得沒怎麼樣 只是好玩幽默一下
我平常這樣做 這樣說都沒事
問題就在當別人聽到後告你公然侮辱或性騷擾時
也是他的權力跟自由.....

此文章於 2008-09-03 06:23 AM 被 Elros 編輯.
舊 2008-09-03, 06:22 A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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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ros離線中  
vchou
Golden Member
 
vcho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High Male
文章: 3,982
男的有點超過
女的太超過
舊 2008-09-03, 06:29 AM #8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vchou離線中  
gabbana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02
引用:
作者Elros
沒什麼矯枉過正的問題
性騷擾的定義就是這樣
你認為好玩的動作、有趣的黃色笑話或玩笑人家不一定會認同
就像有些人會把髒話當口頭禪或是沒事就對異性說些黃色笑話、開點自以為無傷大雅的帶有性意味的玩笑
你做這些動作的時候可能覺得沒怎麼樣 只是好玩幽默一下
我平常這樣做 這樣說都沒事
問題就在當別人聽到後告你公然侮辱或性騷擾時
也是他的權力跟自由.....


告不告當然是個人的權利自由
但是法官在判決時會考慮到主客觀的因素
主觀上這個女生認定是構成性騷擾
但客觀仍須考慮一般社會文化環境習慣共識
所以如果這個女生只單純因拍照搭肩0.5秒
便認定是性騷擾提告
實際上是很難成立的
舊 2008-09-03, 06:37 A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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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bbana離線中  
dts0069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4,086
引用:
作者Dragon cat
那我不就可以告我學姐了
第一次載她,她雙手就放在肚子上;第二次載她,就側坐一手抱住腰
還有我弟女友的妹妹,載她時雙手就抱的很緊
不過...學姐長的還不錯就是了

我也會被女同學告,賠到脫褲
大學時..有時候~走過一位女同學的位子,有時會順手摸摸她頭頂
不過...她都會撥撥頭髮抬頭對我我微笑

以前剛入學新生時,還在教室裡隔衣脫前座同學的Bra.

她回眸一笑說了一句:討厭...

當然啦!我就知道意思了,晚上就跟她蓋棉被去了,人帥果然待遇是不同的....
舊 2008-09-03, 11:36 AM #8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ts0069離線中  
pubphc
Advance Member
 
pubph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424
引用:
作者dts0069
以前剛入學新生時,還在教室裡隔衣脫前座同學的Bra.

她回眸一笑說了一句:討厭...

當然啦!我就知道意思了,晚上就跟她蓋棉被去了,人帥果然待遇是不同的....

騙肖ㄟ....NPNT啦!!!
__________________
impossible is nothing

「沒有什麼事情是不可能的...只是有些事情發生的機率比較低罷了」
機率遊戲
舊 2008-09-03, 11:56 A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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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phc離線中  
anshley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8
依照台灣之前發生過的判例
"大腦結構特異"的法官真的不能算太少
你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

引用:
作者gabbana
如果可以成立
法律不免顯得就太矯枉過正了
相信此一事件
與立法精神相違
不然法官應該每天都加不完的班吧
舊 2008-09-03, 12:02 PM #8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nshley1離線中  
cavalier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465
引用:
作者alurop532
之前5秒無罪的是檢察官依強制猥褻提起公訴,才會去討論"強制"的問題,
且被害人後來不想再依性騷擾防治法提告,所以沒罪...

因此,襲胸5秒,被害人可以依"性騷擾防治法(95年2月5日實施)"提告,
第二十五條 (罰則)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
  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除非被害人不想告,不然一定有罪的,新聞報導不能只看標題...


你都會引法條出來了,沒好好看過一次嗎?這樣為什麼一定有罪。
搭肩算擁抱嗎?肩膀也不能算身體隱私處。
告是一定能告,至於罪行成不成立再說吧。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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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MSI Z97M GAMING
RAM:Kingston DDR3-1866 8Gx4
VGA:PowerColor Radeon™ RX 480 8GB GDDR5
LCD:Benq BL3200PT x2
HD:SanDisk Extreme PRO 480GB + Crucial M550 256G + Synology DS1515 3TB x5
POWER:Enermax PRO82+ 425W
Speaker:CREATIVE GigaWorks T40 Series II
舊 2008-09-03, 12:44 PM #8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avalier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anshley1
依照台灣之前發生過的判例
"大腦結構特異"的法官真的不能算太少
你不能排除這種可能性

+1

另外,這個社會上的確有些人的思想模式跟一般人不一樣的
之前看過報導,現代社會有精神方面問題的比例還不低
舊 2008-09-03, 02:38 P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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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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