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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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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講的一口好球"
真的那麼猛~就不要靠嘴巴講~自己去打呀!! 棒球比賽本來就沒有絕對 至於150萬,我覺得還好呀!!你覺得錢太多,去找政府吵呀~ 罵球員有個屌用~規則又不是他們訂的 嘴炮的一堆~ 之前吵啥許文雄、石志偉、張誌家為啥可以入選 結果勒~那時後的嘴炮球迷不見~ 開始吵國恥~ 最雖小的還是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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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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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其實職棒的總癥結為何?錢(年薪)對吧!!因為運動關乎骨骼肌肉協調靈活度, 更重要的是體能(總不可能跑完全壘累虛虛的在躺在草坪上吧!!), 所以一個業餘或職業的運動員總希望在體能顛峰高原區畫下美好的句點, 一般職棒而言,短壽的5年內報銷(職業災傷或運動過度(肌肉)疲勞等), 中長期的10年內,長青級的15~17年;所以要在這麼短的生涯規劃內, 獲得足夠的保障金便得十分重要;相信在台灣打職棒能拿到去日本打球的7.5成甚至是8成, 誰還會想遠渡日本打球,再推演在台灣打職棒能拿到去美國打球的6成甚至是7.5成薪資, 這種待遇吸引菁英回台打球不是不可能的...(針對您所謂的誘因答之) 2.政府公規民辦運動彩卷是正向的,但彩金額度與賭面廣度還需再修改, 至於非政府訂定之運動彩卷,則以非法辦理之,至於黑道則以肅清掃黑方式年年大小舉行之 ![]() 3.邀約賽可由職棒球團或資助企業提出,或教育部與職棒協會商討邀約對象,排程與細則可以討論,邀約排程2年(預備與排程與邀請及賞金都是必要的),當然以日本,韓國,美國2軍以上或古巴.波多黎各等國家代表隊,巡迴賽可以二隊或三隊合併或組成一團出國,這政府出資對於推廣全民運動有正向意義,所以應該可被全民接受 4.北中南國際級或超國際級球場不是只給職棒用,任何社會團體,法人,或公司人員20人以上像管理處申請,只要排程上衝突,或無國際賽等,皆可申請,清潔費與管理費及耗損費,以入場人數累計,亦可增進全民運動,也讓全國人民都可享用之...何樂而不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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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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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想像總是很美好, 最基本的,現在有多少小孩下課後是上補習班而不是去球場??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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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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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150萬是該給的,畢竟是白紙黑字寫的東西
不過拿了中華民國政府給的獎金,自然要給中華民國的國民鞭 中華隊大部份就是一堆爛貨,不知道到打三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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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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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何呢? 5千年"所謂中國"的"文人至高"文化殘害的,看"士"農工商,為何士在頭呢? 所以要慢慢從傳撥與網路資訊慢慢宣導運動的好處,甚至有機會拿獎金, 推廣健全的人格與健康的體魄,才有美好的未來,所以說推廣全民運動由政府出前有何不好呢? 不是某"勇腳者"出來作秀,這就叫宣導就叫正向鼓勵..不是嗎? 總之...算了言於此 在這牽扯到現任政府的事務恐有停權之悉...所以別談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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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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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感... 建議以後只有拿牌 (金銀銅) 才能發獎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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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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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要承認我有看衰小石志偉..... 真的是很抱歉orz 沒想到這次會這麼神勇 看來以後不必叫泰山了 小頭小頭比賽不愁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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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k-Baroque-Yield-Sacrifice-StarDust Elis的肖像,少年Abyss尋找的女孩 為愛打開冥府大門,揭開無限輪迴的少女 "那個女孩,是我尋找的Elis嗎?"假面男如此說著 最後認清真相的少女EL,夢想與現實的交會點 第四地平線,那個樂園的名字是"ELYSION"或是"ABYSS" ===================== Dropbox推廣連結 http://db.tt/ZD1hTL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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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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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的很難做到,MLB保障年薪最低40萬美金,換成台幣1400萬左右,要是能在MLB呆到變自由球員,有成績的也有300萬美金,都是百萬美金起跳的,假設球員在美國能拿300萬美金,你一個球員要給他將進一億,一個球隊一軍共25人,你要花多少錢?雖然實質上只有王建民有400萬美金的身價,但其他小聯盟選手還很有機會可以上MLB 還有說一下中村紀洋和城島健司的例子,中村紀洋當初跑過去美國打球完全不管日本球團給他的4年20億日圓合約,加盟洛杉磯道奇隊年薪50萬美金,城島健司捨棄3年25億日幣去水手打球(3年年薪1650萬美金),意思就是說,你要找王建民回來,沒有高於美國球團開出的條件是不可能的,日本也是一樣,當你能在更高水準的聯盟打球,誰會願意屈就低階聯盟打球,薪水根本就不是大問題,很多想去美國的日本球員,都碼是不惜一切,看看野茂英雄就知道了,要是我,可以到MLB打幹麻到日職或中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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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車 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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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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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錢絕對是其中一個重點,他們不看錢,是因為他們都賺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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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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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是主辦國???主場優勢??? 不懂別亂扯,拜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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