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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0
文章: 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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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2-若可歸因於小建(哲楓™)方面的問題而無法出貨、或預購金額方面超過10,000元目標、或台灣版上市後兩個月仍無法取得貨品,參與預購的朋友可以要求退回訂金1,000元(雙方各自負擔匯款手續費),除此三點條件外外,訂金將不退還的,請匯款前考慮清楚,匯款後視同接受唷。 ---- 在法律保護消費者的部份,有個叫做「未盡告知義務」, 就算是告到法院,法官也可以把你整得很慘........ 因為台灣版的Wii到底什麼時候可到貨 ?你並不知道。實際到貨時間也不確定。 此為未對消費者盡到告知代理商確定到貨時間的義務。 你是經銷商,代理商進貨的資訊你應該最清楚, 既然你不知道確定到貨時間,就不應該開始接受訂金。 也就是說,你的退貨條款,是以Wii台灣版上市的不確定時間為依據。 若台灣版Wii永遠不上市,那是不是就不用退訂金了? 遇到這個狀況又先做預定,若消費者等了很久都等不到, 店家為了信譽應該要主動提出可完全退訂方案才對,不應再執著於一個不確定的時間。 此文章於 2007-03-13 04:17 AM 被 FlyNew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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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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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從eBay拉貨最實在...
![]() 經過5個月了.管你甚麼叫公司貨.. 我來亂的...大家請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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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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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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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的可怕之處在於"字字恆久遠 一篇永流傳"
想藉由網路做生意~還是低調點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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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中華民國Umbrella板橋支部
文章: 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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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非常同意您的論點,順便人工頂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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дユレгЕみЭЁэみИ公式ДユЬ 暴力Ёみ⑦、銃兛Ёみ⑦、流血Ёみ⑦ゎ含ネホネエ。 "дユレгЕみЭ(biohazard)" 生物災害メ現エ新語。 人間ビ自然環境ズ對ウサ脅威メ与りペ生物學的狀況ビ生物學的危險メ言よ。 ![]() D3ейэЧЁцみ、SIMPLEЁэみ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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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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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讚!!! 樓主的處置方式真是深得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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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深深的海底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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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踩到博優這樣讀地雷也算是雖洨了~~樓主的立場是值得同情的~~
小弟老婆在百事達工作~~過年前就已經為了到貨問題差點開幹(不是在床上喔 ![]() 但是後來想想~~算了~~沒那種必要~~~ 多幫別人想一想~雙方都沒必要拿這鳥事來逞罰自己~~~ 建議樓主可以去參考一下百事達關於wii可退保證金的退場機制~~~ 正常來說~~樓主這樣非全額退是合理的~~因為樓主是被動的~~而並非主動~~ 但是~生意就是以和為貴~更何況這是網路商店~~人來人往全靠"口碑"以及"信用"~~~ 倚靠這種虛擬而生的買賣關係比實體商店來說~~更是有一番無形的壓力以及挑戰~~~~~ 樓主該思考的~應該是如何從這次的訂金退還事件拉抬自己的聲勢~~~ 我自己在當業務的~ 有些時候"了"一些"工"沒關係~~但是"了"要"了"的值得~~千萬不要因為"了"了一些"工"而覺得自己吃了大虧~~就算沒有帳面上的收穫也要有微笑的勇氣~~這樣人家就會記得你~~往往可以拿到下一次的優先參考的機會~~ 我的大咖都是這樣換來的~~~ 說那麼多~~不知道會不會文不對題......... 此文章於 2007-03-13 08:03 AM 被 3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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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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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到最後還一附自認倒楣遇到澳客的退錢....
你都已經決定要退了....何必把自己在搞的一身腥..... 這樣一點意義都沒有吧.... 條約是你定的沒錯....不過你要訂條約之前最好多翻翻相關書籍... 因為消保官那邊也是會對不平等條約下去處理的.... 話不是你一個人說了就算的.... 怎樣....到手的肥羊飛了.....最後想留點皮毛都留不住.... 只好來這邊找人打嘴砲轉移目標.... 不要有賺到錢就是朋友....沒賺到錢就翻臉阿.... 那麼多眼睛在看.... 你覺得這樣子好嗎?? 多花點心思在你客戶身上吧.... . 此文章於 2007-03-13 09:17 AM 被 MILCHE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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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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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什麼?賣方無法限期履約而收取手續費這樣算合理? 買方也不是主動要求別出台灣機的啊,為什麼就要買方付費承擔責任還順便讓賣方賺利息? 不合理,雖然不確定是否不合法,但收取手續費的作法不可能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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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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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可能吧,c大,蔣大,怎麼不是如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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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時光漩渦
文章: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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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大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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捨得捨得∼有捨才有得 執著更多會失去更多 賺了兩、三百元,無形中卻失去更多的兩、三百元 慎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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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P Member 熱情招募中 ^_^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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