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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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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我有個朋友他自爆的,就叫這位朋友A先生,A先生的朋友叫B先生好了 有天A先生去B先生家喝酒,遇到B先生的青梅竹馬,A並不認識那位青梅竹馬 A知道B喜歡那個青梅竹馬,所以也沒想動歪腦筋 幾杯黃湯下肚後,B說自己很累要去睡了,留A跟青梅竹馬繼續喝 喝一喝呢.....兩人都喝完了,A的慾望這時候也上來了 就說要不要來我家繼續喝,青梅竹馬也就答應了 結果A就趁喝的醉醺醺的時候,借酒壯膽開了一些那青梅竹馬敢不敢打砲的玩笑 例如..."妳這女人,妳一定沒身材沒胸部沒技巧,才不敢跟我做" ![]() "妳這男人,妳一定老二沒擋頭,早洩陽萎樣樣有,才只會動嘴巴" ![]() "妳說什麼?誰說我沒擋頭的?妳要試試看嗎?" ![]() "好啊,來啊!" ![]() 於是就這樣.....聽說還互比誰先做到腿軟誰就輸....兩個人根本是想多來幾發吧 事後B知道了這件事,便找A興師問罪,但那位青梅竹馬還不是B的女友 最後B基於朋友道義及天捱何處無芳草的觀念,還是跟A合好了 不過最後A還是盡量避免B跟青梅竹馬見面的機會,以免尷尬 這樣,樓主還要放膽讓妳女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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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光臨我的露天ruten賣場,沒事時就來逛逛.說不定會有您要的東西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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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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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表弟引述一則故事:某日合租房,室友A和室友B及B女友喝酒,室友A
不勝酒力回房睡覺B女友代為照顧,室友A先行回房就寢,結果:B女友頗為盡責,照顧到床上去了,隔日室友C(表弟!!)回到租屋處,冷空氣瀰漫,事後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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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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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如果我是樓主,我也會讓另一半去.......
![]() 是你們的佔有慾太強的...安心讓她去喝吧!沒什麼的.....相信我 ![]() 當然,我沒跟去的原因一定是我去找另一個女人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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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TV:JVC GZ78T BSD:120CM AMP:DENON 4308 + USHER CP-777II ERTON CPU:I5 2500KMB:ASUS-P8P67LCD:Apple 23' VGA:ASUS GTX560-TI CASE:LIAN LI PC-V1000B-PLUS POWER:SilentPro Gold 1000W NB:Mac iBook DSLR:D300+50mmF1.4+60mmF2.8mirco+24-120mmF3.5 GAME:PS2-10K、PS3、XBOX、XBOX360、GC、WII、PSP、NDSLite、IPOD Video、CineClub HDP-X1 我.......高高帥帥∼眼神中帶點憂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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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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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講白了就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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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來自台灣
文章: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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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看樓主吧...
你覺得可以就可以.到時自己要承擔個種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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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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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 ![]() 這種事情不能說出來啦 這是默契默契..... 不要在這邊教壞小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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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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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您要先想一個問題 就是他要這樣做,你的心理感覺是甚麼呢? 如果你會為了他要這樣做而感到心裡不舒服,難過 那你就應該要清楚的讓他知道 因為這種感覺是會累積跟擴大的 如同其他大大所說,即使他把持的住,但是其他人未必可以 信任當然很重要 但是先進入一個考驗別人信任的狀況,再要求對方信任你 這種要求是過於殘酷了 我自己的前女友就很像你講的這種個性 很有自己的想法,不喜歡被管 跟他相處我也是處於弱勢 但現在回想起來,我會建議你要勇於告訴他你的想法跟感覺 不要為了維持表面的"愉快的氣氛"而犧牲某些東西 疼女人跟讓他為所欲為是兩回事 久了,他是會爬到你頭頂上去的 兩個人在一起,我也覺得最重要的是要為互相著想 他如果不考慮到你的感受 那我想也許你要好好考慮未來的問題 這也是我跟我前女友分手的原因 雖然四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但真的很痛啊.... 真的還是擔心的話 至少陪他去或去接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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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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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一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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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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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1.感覺我有說了,給她時間想 2.我的感受似乎總是被忽略,會被解讀成我想太多 3.7年了 碼的都七年了 怪不得人家說我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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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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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噓∼∼∼ 啊你還給人家說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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