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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演藝圈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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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要加第三個選項: 我會先翻六法全書再量力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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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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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力而為這句話 建議請法官跟 消防隊跟醫院說比較適合
請量力而為 不要衝進火場救人 請量力而為沒事不要接病危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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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中壢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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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讓我想起以前 我姐去大賣場也是一樣... 遇到一個小朋友走失了 好心帶他去服務台 路走到一半 只看到他媽媽衝出來.. 抓者小孩的手 連一聲謝謝都沒說 後來我姐和我都認為 他媽該不會以為我姐要誘拐他小孩吧! 這個社會真的變了! 因為太多社會事件 讓大家先入為主的認為對方是有敵意的.... 以後我遇到需要幫助的人 真的會好好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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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 此文章於 2005-08-26 04:49 PM 被 ircne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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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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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力而為說的真好阿,想看看這種判決,相信很多人都沒有這種能力去陪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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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惡魔島島主
文章: 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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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量利而為"吧
為了保護自己的4個小孩 決定以後要量利而為 如果財力不夠雄厚 千萬不要輕易幫助人 要不然一輩子就毀於一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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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工廠苦命人
文章: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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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的法官是用考試的,所以只要會考試,基本上,就會有機會當法官, 但不是每一個考上的法官,都是不好的..... 法官的任用,應是社會經驗大於考試能力,才會符合社會需求, 因為沒有看到判決主文,所以也無法斷定法官的考量,再者,應該是合議制,有三位法官共同參詳而出來,所以,看來,...好像是 顏家才是問題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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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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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篇討論者大部分討論的焦點在於:幫助別人之前,要先保護自己! 而非您所說的:"如果每個人都以自身利益為出發點去幫助別人,試問這種幫助又有什麼意義呢?" 如果無法保護到自己,幫助他人,只是害到自己! 此文章於 2005-08-26 05:38 PM 被 ast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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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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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1111111 ![]() 為甚麼一堆人祇會用二元法看事情,給人一推便蠢血沸騰 ![]() 不好意思,多多得罪了各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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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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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大多數人還是有良心的, 所以才會失望、才會反彈, 如果真的自掃門前雪, 這樣的新聞連一點反彈都沒有的話, 這國家就已經無可救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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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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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就算我的力量做得到..
可是我可難保不會發生意外... 我又不是沒事幹...沒事找事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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