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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佛心來的
文章: 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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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Soga,那小弟受教了 因為之前買了一隻很爛很爛的150元滑鼠 結果有問題,在第5天的時後拿去換,他問我是要退錢還是換別的東西 或在換一隻滑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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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悪滅
文章: 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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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自己畫的, 看著自己的手用小畫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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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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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如果以這案例為期末考題的話,你穩ˇ當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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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Empire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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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是基本的自重問題..是沒犯法.但是做法不妥.由其是原作有提到的情形下還不良性溝通!......看了感覺確實不佳..
沒犯法......又怎樣了?很徫大嗎???? 若是先在問題中寫清楚來源..或至少原作來時提一下.禮貌性的問一下.或許就解決了....還爭什麼呢? 這是什麼感覺呢!......你可以想...別人要賣跟你一樣的卡時.也丟個你的網址..叫大家自己去看..........這樣清楚嗎? 你的是一件. 標你的人是一件. 標的人惡劣... 但你的行為又是另一回事..要分開來... 單就你的事.雖不犯法.但我並不認同..理由上面有述 此文章於 2005-04-06 08:29 PM 被 lee876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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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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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lee8766]其實這是基本的自重問題..是沒犯法.但是做法不妥.由其是原作有提到的情形下還不良性溝通!......看了感覺確實不佳..
沒犯法......又怎樣了?很徫大嗎???? 若是先在問題中寫清楚來源..或至少原作來時提一下.禮貌性的問一下.或許就解決了....還爭什麼呢? 這是什麼感覺呢!......你可以想...別人要賣跟你一樣的卡時.也丟個你的網址..叫大家自己去看..........這樣清楚嗎? 沒犯法一點都不偉大...那是基本的... 但是...沒犯法的事被說成犯法...還要被告承認自己犯法...那我真的認為被告很偉大.... 可是...小弟真的沒那麼偉大....呵呵..... 做法不妥???哪邊不妥????一點都沒感覺啊....抱歉....是真的一點都沒感覺.... 有沒有良性溝通....請去看原來的問題與回答....我一開始是怎樣解釋的... 不能諒解的話...我也沒辦法.... 畢竟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沒有那種對一半的.. 我認為我是對的...所以我沒必要為了對的事去做任何的改變.... 還有...如果真的有人要賣跟我一樣的東西的話...歡迎歡迎....不要覆製過去用唷... 可以提供連結....小弟百分之一百的歡迎...有人幫我推銷我的賣場...我高興都來不及了... 何來生氣之有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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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Empire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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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錯啦. 你本來就不會有感覺的.因為也不是你寫的,只不過放個連結而以.本來就不應該有感覺..因為是"別人"的.. 沒錯..是你的就是你的.是別人的就是別人的..用別人的就標個清楚. 原作來就打個招呼..這才是基本的.沒有那種都是大家的.! 你覺的用你的連結是沒關係.但不代表別人要與你一樣.是你自認為而以.別把你的想法套在別人上..由其用的是"別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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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Empire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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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最重要的是
[只用於反映爭吵, 濫發廣告, 和有問題(色情,容易引起爭鬥,或者粗俗)的文章.] 這是檢舉用的條例.. 你的標題明顯與本區不妥...而且 廢物??? 你要說清楚是誰呀?....你也沒法證明是誰..又怎麼能在這裡下這種標題! 這樣明顯是人身攻擊..但你又還沒取得真實身份...? 到底誰是廢物?........下次請不要用這種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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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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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他沒錯..
不過你連結別人的文章也不對吧... 雖然網路上大家都是用暱稱... 不過禮貌性還是要跟原出處講一聲 至於去鬧別人的賣場也沒必要啦... 鬧了..你什麼都沒得到.. 只能說大家都有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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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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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還真的是有點看不下去了,群眾暴力怎麼會可怕到這種地步。
對的硬要說成錯的,也許為自己朋友出氣,但也要有個程度吧。 一開始F大大說開版大大犯法,一堆人也跟著說他犯法,有人證明他沒犯法後,說詞又變成就算沒犯法又怎樣,很偉大喔? F大大一直說被污衊,但我倒覺得一開始是F大大先污衊別人的。莫名其妙安一個罪名到沒犯罪的人身上,造成對方不高興,而起言語衝突,最後知道理虧,於是開始模糊焦點... 打從昨天我就有那種感覺:這文章討論裡有三種人,一種是批判開版大大的人,另一種是兩邊都不幫,用理性討論問題的人,第三種是兩邊都罵的人。而第一種人居然還為之不少。 通常這種情況就表示,開版大大真的無一是處,所以引起眾人撻伐。但我看完整個事情前因後果,又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 開版大大的缺點就是講話衝,這種人在現實生活中雖然的確不討人喜歡,但我覺得比起這樣的人,我更討厭表面彬彬君子,暗地裡耍心機的人。 F大大的確看起來是受歡迎多了,因為他文章裡一派風度,但我也發現,他的確不需要口出惡言,因為會有人幫他罵,根本不需要他開口。看了一下F大大賣場的問與答,完全沒有火藥味,因為F大大在賣場裡說得很清楚,發小白問題的一律刪除。 而比較起來,開版大大每題必答,連碰到小白,稍微不禮貌的回覆,都在這裡被放大。只能說開版大大太老實了,這點真的該多學學。 在我看來F大大跟開版大大都不是很差的人,至於旁邊的一些朋友,我就實在是不敢恭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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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佛心來的
文章: 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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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以下言論可能比較不中聽吧 =================================== 每當筆戰嘴炮文出來之後 當Po文者處於弱勢就會有新ID加入幫忙 雖然整篇文章看似中肯,其實卻在暗批 F 大是偽君子 沒證據證明之前 我想給對方互亂扣帽子兩方都不對吧.... 以下為 假想情形. . . . . 4/6 Join 在此之前沒有別的文章 也很難讓人不去懷疑動機為何 是吧? 難到你是開版的老婆 ![]() ![]() 請管理者查一下IP也就能知道了 (不知不覺模仿起開版者的口氣...) 當我亂入的.....逃 如有得罪請多包函 ![]() 此文章於 2005-04-06 10:53 PM 被 dtt22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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