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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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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hendry.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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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是公眾政策嗎?.....?

公眾政策大於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20-10-14, 05:27 P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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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現在在線上  
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1
引用:
作者orea2004
以地換地對政府來說成本太高了
土地價值是遠大於房屋價值的。
一樣30坪土地其價值可能是集合式住宅30坪的數倍


最簡單的方式就把台鐵現有的軌道走廊換給原住戶,再多退少補。
如果這樣都算成本太高,
就代表土地價值被政府吃掉,
也難怪原住戶要抗議。
 
舊 2020-10-14, 05:34 P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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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這是一個很複雜的議題, 問題就出在於執行者本身的.. 能不能讓人覺得就是以公眾利益為目的.

說真的, 以補償價值而言, 這案子的真的很高, 不喜歡可以轉手, 沒有說不能賣, 已經有外面買進去了, 加價買.

而賣了補償方案的單位, 台南四條中華X路包起來的繁華地帶都很好買替代房地產.

這是有跑台南的會知道的, 所以要說心中天平, 我真的有困難去偏向於那些抗爭的人.

之所以不會直接說政府是對的, 只是因為政府是什麼德性, 你知我知天下知.

大風吹炒了六次地皮(之前), 之後又[開發]了永康那哩, 這個處理完可能又要玩幾輪.

所以兩邊都... 啊... 一個顯得貪心, 一個顯得私心.
舊 2020-10-14, 05:35 PM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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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blair
公眾政策大於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


釋字第四00號解釋謂「憲法第十五條關於人民財產權
應予保障之規定,旨在確保個人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
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並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
人之侵害,俾能實現個人自由、發展人格及維護尊嚴。如因
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國家機關雖得依法徵收人民之
財產,但應給予『相當之補償』
舊 2020-10-14, 05:43 PM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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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離線中  
blair
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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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之前文林苑的時候
覺青自己po了多少國外對於尊重釘子戶之後建築方案的照片不會忘了吧
之前叫人家要轉彎,要學人家國外怎樣把建物繞著釘子戶蓋
現在這個就不能轉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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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20-10-14, 06:00 P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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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現在在線上  
BAL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引用:
作者blair
之前文林苑的時候
覺青自己po了多少國外對於尊重釘子戶之後建築方案的照片不會忘了吧
之前叫人家要轉彎,要學人家國外怎樣把建物繞著釘子戶蓋
現在這個就不能轉彎了?


那個不一樣

永春都更案

不同意戶只有一樓 樓上的都想都更

但文林苑不同

王家是透天厝

本來就可以從都更分割

我認為永春都更案 若一樓的住戶

願意買下樓上的住戶讓整棟公寓都他家的

那他劃出都更 我沒意見

舊 2020-10-14, 06:17 P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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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離線中  
blair
Elite Member
 
blai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引用:
作者BALA
那個不一樣

永春都更案

不同意戶只有一樓 樓上的都想都更

但文林苑不同

王家是透天厝

本來就可以從都更分割

我認為永春都更案 若一樓的住戶

願意買下樓上的住戶讓整棟公寓都他家的

那他劃出都更 我沒意見


原來這樓在講永春啊?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20-10-14, 06:18 P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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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現在在線上  
oversky.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61
引用:
作者misman+++
釋字第四00號解釋謂「憲法第十五條關於人民財產權
應予保障之規定,旨在確保個人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
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並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
人之侵害,俾能實現個人自由、發展人格及維護尊嚴。如因
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國家機關雖得依法徵收人民之
財產,但應給予『相當之補償』


https://n.yam.com/Article/20130822700052

可徵用卻徵收 徐世榮:與大埔本質相同

引用:
〔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因應鐵路地下化,台南鐵路東移新建火車站,台灣農村陣線理事長、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雖與大埔徵地案引用的土徵條例條文不一樣,但兩者本質相同,同樣違反居住正義。土地徵收要符合必要性,必須是用盡任何法律手段均不可得的最後方法,如今卻變成優先、唯一的方法。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系教授廖本全說,現在台南鐵路東移案正進行行政程序,還要送內政部都委會審查,當地居民還來得及提出訴求,但大埔案是已經把房子都給拆了,溝通的管道也被關閉。事實上,東移方案可以用「徵用」土地方式,但市府卻堅持用「徵收」,賴清德若要強拆民舍,就是「大埔事件」的翻版。

徐世榮說,從大埔到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的土地徵收,都涉及了政府對於財產權的剝奪及強制迫遷。農陣對於所有土地徵收案的立場一致,他也親自到過台南好幾次,希望台南市長賴清德能好好處理,不要因此讓政治前途受挫。
舊 2020-10-14, 06:21 P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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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sky.離線中  
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blair
之前文林苑的時候
覺青自己po了多少國外對於尊重釘子戶之後建築方案的照片不會忘了吧
之前叫人家要轉彎,要學人家國外怎樣把建物繞著釘子戶蓋
現在這個就不能轉彎了?


拿公共利益,公共政策來類比私人都更???

你是不是走錯棚了??

此文章於 2020-10-14 06:41 PM 被 misman+++ 編輯.
舊 2020-10-14, 06:28 PM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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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離線中  
老老濕
*停權中*
 
老老濕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456
以徵收案來說
政府也不是不給錢不給機會
看看當初馬路擴寬
還不是敲掉一半住宅或拆遷一堆住宅

例如中正紀念堂銀行用地
就是強迫你拆遷的都市計畫

在尚未建成中正紀念堂之前,民間對於這塊土地的使用不出兩個面向:休閒遊憩與商業利用。台北市政府曾籌組「營邊段可行性研究小組」,對該地區的開發做研究,於1972年6月提出兩個可行的方案,第一個方案是將該地闢建為公園,理由是台北市區內的綠化面積不夠,需要更多綠化與空氣的調節。第二方案則是將該段土地闢建為第二商業中心,以解西區人口與交通的壓力,評估後決定採取第二方案,將花一百五十億元興建六十二英畝的現代化商業中心,開發五座五十層樓不等的辦公大樓、三座二十四至三十層的國際觀光旅館、公寓,四棟百貨商場,以及會議廳、世貿中心、文化中心,和遊樂設施等。大樓間以輸送系統連結,行人以履帶輸送各區。

......................
後來蓋了啥東西大家都看到了

此文章於 2020-10-14 07:53 PM 被 老老濕 編輯.
舊 2020-10-14, 07:50 PM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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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老濕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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