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5
|
大家都知道在路邊抽菸合法,但這是令多數人討厭的一種行為
教小孩我們也不會跟他們說抽菸、喝酒、在馬路上玩等只要合法就可以做 供參考 引用:
|
||||||||
2019-02-20, 11:48 AM
#81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3 您的住址: Republic of Chunghwa (ROC)
文章: 77
|
引用:
+1 超商、餐廳裡面不能抽煙,一堆人就在門口抽煙。 帶小朋友都不知道怎麼避開這些垃圾。 澳洲的法律是規定出入口之人行必經之地多少範圍不能抽煙。 觀念法律要跟上慢慢等。
__________________
小肥羊是提醒自己在台灣不要被無良商人當肥羊宰。 騙創投的訣竅不在你的企劃多漂亮,在你能不能騙進第一個大咖投你,只要有一個頂峰大咖投你,其他創投就會無腦搶了。而頂峰大咖真的那麼聰明睿智眼光準確嗎?才怪,他是靠一個成功的投資抵掉二十個看走眼的失敗而已。 |
|||
2019-02-20, 12:03 PM
#82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系獵戶座旋臂
文章: 480
|
引用:
也許這小姐也是相信自己的時數錶上面有100....只是誤差有點大 另外你也不用支持檢舉慢速車佔用超車到了,那個九成九是無法成立的。 畢竟取締採證要件,必須有被檢舉車輛之行駛速度,且所使用測速儀器必需經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之器材取證始能告發。 就算行車紀錄器上有GPS定位並且紀錄車速也不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之器材。 所以只能道德勸說『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只是這個不堵塞的解釋空間太廣了,擋到後車到底算不算堵塞見仁見智了.
__________________
比黑暗還要淒涼者,比夜晚還要陰沉者,在混沌的海裡,您偉大的存在,金色的黑暗之王啊, 我在這裡向您請願,我在這裡向您發誓,對於阻擋在我前方,所有的愚蠢之物, 集合你我之力,賜與他們平等的毀滅吧! |
|
2019-02-20, 01:37 PM
#83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87
|
引用:
一直拘泥在速限和合法上,就會想不通. 試想速限100的路段待在超車道(忽略寬容值,因為那只是變成另外一個數字),你開99時,別人就有權力超過你,你開101時,即然你可以超過1,別人也可以開102.就算你有最精準的速度控制,可以確保100,那前方99時,你也是要超過他,這時你沒有超車道了,因為你已在超車道上,那就左側超車,但影響了正常巡航的車輛,或許那就定99,那更前方有98, 97, 96...,因此車龍就出現了,在巡航車道的車輛也無空間可超,最後就是大家跟著一起慢下來. 路上開車常遇到的一個情況,前方一片空白,但各線道就被肩併肩的車輛檔住,然後後方跟了一長串,合法嗎?當然合法,但為何?就像去公共廁所佔著茅坑不拉屎,笑著屎在滾的長龍也是合法的,但為何?超速和佔用車道是二回事,別人超速自有執法人員來執行,不用想成自己是正義的使者. |
|
2019-02-20, 01:46 PM
#84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
引用:
果然又吵起來了, 下次吵這種話題, 請說以法律層面還是道德勸說層面 法規大家應該都用共識吧? 內側就是不堵塞行車狀況得以最高速行駛. 也提醒用路人, 「內側道為超車道、快車道」 依照國警的微罪不罰的條件, 若限速110 ,超過120或低於100就很可能開罰. 不過, 我們都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但P兄這句話又有些矛盾 那超速己是違法, 那為何道德勸說層面的, 又得優於法律層面? |
|
2019-02-20, 03:07 PM
#85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
最近也是遇到很多, 明明中線無車, 卻保持在內側慢慢開的駕駛, 造成後方大量回堵
車流決定車速, 嚴格執行車道分速可能才有解, 不過那些開在內側的龜龜, 可能不知道車上有錶速這個東西吧..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
2019-02-20, 03:37 PM
#86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7
|
有時候不是容不容易成立的問題, 是要去煩到讓人改變規則~
最簡單, 出圖4:45當然無罪, 但你長期給他4:55送件, 後面就會去逼迫出圖的單位改規則了. 逼逼看會有什麼結果, 無傷大雅~ (如果改善很好, 如果沒改善就曉得以後不用吵這個了) |
2019-02-20, 08:57 PM
#87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3,559
|
引用:
好笑勒 自己只會引用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忘記在你引用的前面清楚寫著 (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如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時,將加重處罰。 意思就是要你使用完超車道有基本責任要回到原來的車道上 這樣才叫作「超車」 如果使用超車道可以按照最高速限持續行駛的話 那麼第二條那一點就會作為前提 (1 2 條互換位置) 就是因為有了第一條 才會有第二條出來 引用:
沒有互相矛盾的狀況 如果堅持要只有單一層面的話 在馬路上行駛並不會只有單一層面考量 一定是多重層面的考量 在我講的那個狀況裡面有兩個角色存在 一個是定速行駛於超車道的駕駛 另外一個是超車的駕駛 對於需要超車的駕駛來說 最理想合法的方式為 左側超車 因為以目前的交通條例來說 是不允許右側超車的 (畢竟我們是左駕國) 網頁上也有圖清楚了表示什麼叫超車 按照上面交通部的網頁來說 (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應駛回原車道。如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時,將加重處罰。 換句話說 本來使用超車道的人 如果從中線移動到超車道上面沒有回到中線 那叫做變換車道而已 而不是超車 在自然的駕駛狀況下 我們每個駕駛的道德與責任是相等的 在行駛中每個駕駛都要為自己當下做出的選擇負責 超速行駛這個問題並不侷限於超車道 而是所有的車道都會有一樣的狀況 但是佔用堵塞超車道這個問題是只有在超車道上才會發生 現實生活中 以95km/h 在中線外線車道行駛不會有任何的問題 看到國道警察不用鬆油門或是踩煞車他們也不會開罰 但是使用超車道以95km/h 定速行駛 造成後方的車輛不得已要不斷的從右側超車 這時該駕駛就有機會被開罰 堵塞的狀況不是要三線全滿才叫堵塞 而是用路人沒辦法正常使用超車道進行超車就是堵塞 (不懂的話去看看前面的影片,哪怕那個女的開95還是會被開單) 所以我才會說 別人要超速那是他們的選擇 但是使用超車道卻不回到中線的時候 則是使用超車道駕駛的選擇 至於我講的論點其實都是基於法律層面 如果什麼都要講說 我又沒違法就好了啊 那我只能認為 這樣的駕駛在道德點上是極為低落才會有這樣的想法存在 既不尊重其他用路人的權益 也為社會做出了良好的示範什麼叫做道德低落自私自利 |
||
2019-02-20, 10:09 PM
#88
|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北部
文章: 1,636
|
FlameJoker 一直跳針在說 自己合法 謝謝指教
你只要問他是不是佔用超車道 就會一直不斷的說老子合法 愛怎麼開誰也管不著 老子就愛合法佔用超車道 |
2019-02-21, 04:32 PM
#89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27
|
有時我內線開120,有車子從右側超車時
我都會怪不好意思的 連我老婆都會提醒我,你被右側超車了 她已經聽我唸到都有這種觀念了 快在內,慢在外,車流不會交織 不要把自己的車速當成超速與否的標準 超速與否,那是警察的事 相信車速錶會準,真的太天真 新車出廠時就已經是快樂錶了,再加上輪胎的磨損,誤差更大了 |
2019-02-21, 06:08 PM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