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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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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奉養小偷的父母吃賽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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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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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家哲律師部落格-《真的是恐龍判決嗎?一 起來讀「屋主勒斃小偷案」之一》
http://edsion701003.blogspot.tw/2016/08/blog-post.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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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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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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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那麼輕,還不服氣,上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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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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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根本不知道對方是小偷還是強盗...
說誇張一點,會不會是通揖犯躲警察躲到家裡了 當下就只能盡力把現場控制住,等警察來啊 現在是有人死,所以一定要有個人背責任的概念嗎? 某種程式上,也可以說是他害死他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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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獨中大樂透頭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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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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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不是發酒瘋或情絮失控,而是一個會怕死的,情絮正常的小偷。 引用:
雖然我沒看過祼絞殺人,但你這些數據明顯不合人體耐受力。 沒聽過溺水一分鐘就變植物人的。人腦缺氧大約可以忍受大約五鐘,但實際上因為體內會存有氧氣,所以會再稍長一點。 但這都不構成可以殺人的理由,你有很多方法可制服一個人,更何況勒死一個人需要幾分鐘,看對方已經失去力氣,還堅持勒住,理由只是「他有可能帶武器,會對老婆怎樣怎樣」,如果他身上真有武器,早在被勒時就抽出來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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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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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少看點書, 去擂台上打一打自己試試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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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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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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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美國法官顯然和你想的不同。 德國交換學生入侵屋主車庫偷酒,被屋主以槍擊斃。屋主被以蓄意謀殺罪起訴,最後判刑70年。 http://www.cbsnews.com/news/markus-...students-death/ 可以想想為何屋主被以「蓄意謀殺」起訴,這就是很多人擔心的,隨便就可以殺入侵者,那就會有人用這個漏洞來謀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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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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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在擂台打過?不如去多看點書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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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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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討論中另個案例…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0&postcount=420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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