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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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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意思是讓這些人工作到70歲,結算基本所得由政府出錢給被害人? 還是將其賺到的錢如數賠給被害人? 前者政府可能要追加很多預算,等於拿善良老百姓辛苦工作繳稅的錢,幫加害者贖罪 後者這些人連正常過日子都想擺爛了,能夠期望他們好好工作,做出能賺錢的產品或好的工作態度嗎? 個人很懷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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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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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表示ㄎㄎ
我比較好奇有那個不執行死刑的國家,以經0殺人犯最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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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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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許..."枉為人母"...才是真正讓大家"義憤"的原因吧? 身為受害者...為何不能將心比心? 還要替這樣的人魔創造重返社會的機會? 讓全天下的媽媽擔心受怕呢? 母親何苦為難母親? 從她幫殺人魔找生路的那一刻起,就已經和全天下的母親為敵!!! 此文章於 2016-05-25 04:54 PM 被 我部悍將刘刕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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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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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坦白說, 終身監禁下也只能要他們工作, 至於工作品質啥的, 唉, 怎麼要求? 關於終身監禁問題, 坦白說, 如果是大家同意的, 不論是立法或公投, 我想, 本來就要付出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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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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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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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小燈泡她媽,也不能代替小燈泡跟上帝
去原諒殺人兇手,否則就是褻瀆上帝跟等同把兒女視為私人財產! 假如以上論點成立,將有更多的父母帶小孩一起燒炭自殺! 所以社會大眾如此"義憤"~不是沒有原因...而且非常合理的!!!!!!!!!!!!!!! 如果是在聖經時代~我想她可能會被義憤的群眾用石塊砸死吧? 此文章於 2016-05-25 05:05 PM 被 我部悍將刘刕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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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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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能同意你更多 做為一個被害人家屬 她的話實在也太多 這就跟翁啟惠一樣 不發言誰管你有幾張浩鼎? 不發言誰管你在不在意送兇手去見小燈泡? 既然是公眾發言就應該要有接受公評的心理準備 更何況有些案件完全無誤判的可能性 廢死組織說死刑無助於解決問題 那廢死能讓社會更健康更和諧嗎? 這完全是對死刑本身的有罪推論 一點也不符合正常邏輯 刑罰本身是無罪的,有罪的是做壞事的人 這跟死刑,鞭刑等等是沒有關聯性的 這也跟廢死能不能發言完全無關 我們完全捍衛廢死組織的發言權利 但是這跟批評他們的發言是不相關的事 都敢公開發言了 為什麼不能接受批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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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5
文章: 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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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社會要的是隔離 還是懲罰 如果隔離就能達到社會防衛的效果 死刑犯在裡面過得好不好 其實跟社會沒太大干係 例如瑞典那個 但顯然目前很多人要的不只是這樣而已 講防止再犯都是好聽 說穿了都是一種報復心理 (這個沒貶意 有些人需要這種平衡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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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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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此言差矣~難道這些人都是受害家屬? 否則如何算得上"報復"? 我再次正名:這叫"義憤"(是上帝賜與"義人"的強烈正義感) ~而不是什麼報復 ![]() 此文章於 2016-05-25 05:49 PM 被 我部悍將刘刕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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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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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你的發言, 我只能說很難說服誰什麼叫義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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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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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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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算了~這不怪你! 我不能要求每個人都是義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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