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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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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能說中華民國存在」 「中華民國不存在,什麼存在?那現在存在的是什麼啊?」 就說這樣會教壞民眾吧! 講過的話跟放屁一樣的確會被當作時尚模仿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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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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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 想請問肇責之問題!
怎不直接送鑑定比較快
大家在這邊猜 基本上也不太準 對你幫助有限 我說話比較直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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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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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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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邏輯真的很爛,且又栽贓我一次, 你指稱我改口說"我既沒認為轎車完全沒過失,也沒認為機車要負全責", "改口"一詞在此意指"原先說A要負全責,後來才改口說A不用負全責" 問題是:"我有先說機車要負全責,後來才改口說機車不須負全責"嗎? 你證明給我看! 我從頭到尾都是在說機車是肇事主因(但主因不代表負全責,如佔70%,就負70%,大於50%謂之主因,此案中我認為機車要付超過50%), 我認為機車是肇事主因 "不等於" 我認為機車要負全責! 這樣很難懂嗎? 你為什麼要把肇事主因 "等同於" 負全責 ,然後一聽到我說機車不必負全責就見獵心喜說我轉舵呢? 你邏輯可不可以不要這麼亂! 可不可以不要再栽贓我了! 另外,我已經證明你移花接木我的發言到不同段落來栽贓我了, 那你指稱我引用你發言虛加文字有之的證據在哪? 此文章於 2015-08-01 03:16 AM 被 aristocr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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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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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得不是每個人都以為車禍是中大樂透, 而且活人生吞這種事兩邊都會有,也有肇責方一付死豬不怕開水燙的, 直接講要就多少錢,不然慢慢打官司,讓你買棺材都沒錢,看你能撐多久, 遇到這種就是我前面說的不怕前科的最大,出事到刑民事打完至少兩年,重點是打完也不見得拿得到錢(保險額度不足,一般這種甚至沒保險連強制都沒)。 我是完全不鼓勵這種垃圾行為。 另外,樓主已經有說對方家境不好,雖然受傷是對方自己討的, 如果己方經濟可以,多給點,就當作做善事。 QUOTE=NSRC]總之請對方開個價 你同意 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 合解書一式四聯 雙方各一 調解委員會一 法院公證一 有法律效應 會放棄民事請求權和刑事不追究 調一 一般是小房間 調解委員 搓圓仔湯 如果不過 調二 大房間 主任委員 調一不過再申請兩個星期後 調二 如果都不成立 會開證明 然後對方可能會告你過失傷害(半年內) 低消大概是 兩個月(交六萬)~六個月+案底 不會被關就罰錢 然後民事法官會判要賠多少錢 如果對初判不滿可申請鑑定 3000 元 但除非有明顯證據 不然結果不會變 只是把...[/QUOTE] +1 但因為僅在調解階段,警方還未移送地檢署, 調解完,調解委員會會將和解書送警方(或自送需雙方到場), 警方就會直接結案(因屬告訴乃論) ********************* 另外,我為什麼說樓主母親肇責100%,(小貨車跟機車撞就有可能是7:3) 因為前面有貨車尚未完全進入路口中央,後方車輛必須依序前進,貨車停下來了,你也必須停下來,再加上視線被阻擋反而對你是更不利的狀況而不是免責的理由。(不是前方車輛可以通過路口,就代表你可以跟著通過,一樣必須停再開,對自己最有保障) 以路權論,對方車速太快,但因為貨車已經停下禮讓,所以不需要被考量, 只有受傷部份車速會被考慮。 此文章於 2015-08-01 07:25 AM 被 aero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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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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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家曾被酒駕的撞
車我都有放在騎樓 那是凌晨兩點多發生的事(大概7~8台遭殃,豪邁和兜風被撞到引擎整個斷掉可想而知那撞擊力道有多強大,甚至連騎樓的柱子也被撞崩一角,水龍頭和抽水機也被撞爛) 對方是個年輕女性開著50鈴的車(車子看起來很新) 一開始其實我就被騙了 出事沒多久對方就請人來拖吊 司機說她有保全險安啦車就載走了(事後才知道駕駛喝個爛醉全險也沒賠) 我家整家出動在那邊收拾殘局一直弄到早上六點 後來對方多次上門協調每次都帶著數位黑衣人(沒辦法我是被撞的他知道我家在哪裡) 裡面還有一個自稱是車行的一開手就說 你這個偉士牌那麼久的車只有幾百元而已(我幹你媽啦,這個有的外面車台生鏽人家兩萬收) 後來搞搞搞搞到調解對方哭窮調解還給他分期 我當初開16萬調解給他砍成八萬分期 結果分不到三期人就不見了 所以台灣的調解人都很好 台灣對於酒駕其實是很寬鬆的 因為這是我媽去談的我媽心地良善人很好對方掉幾滴眼淚我媽就軟了 這個就是百分百肇責(放著不動讓他撞)的後續處理情形 此文章於 2015-08-01 01:23 PM 被 bigD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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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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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就是要先報警
保險才能用 調解要拿初判表 不然都是各說各話啦 網路上吵了一堆廢話 也比不過一張紙啦 初判表長的像下面這樣 如果你那欄是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就不用負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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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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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 想請問肇責之問題!
引用:
遇到這種就要比她更難搞 多告她幾條 讓她多跑法院 她就會主動拿出錢和解 遇到爛貨 就是要比她難纏 不然肯定被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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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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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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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是影本上面有寫一些自己要注意的東西~
謝謝~整理意見看法後我能更清楚自己能替老媽做些什麼! 金拍謝~還讓幾位大哥有點爭執~ 若以我開車的習慣我在這狀況是會停的,就算在主線道也是一樣~ 我家每次出門都會遇到這情況,有時候會叫巷口公司的司機幫忙看一下~因為他們老是為了卸貨 將車子停在巷口,根本看不到來車!久而久之也養成習慣~ 監視器影片狀況車子不是左轉,是在轉角卸貨,在看不到來車的情況下家母沒停我個人確實認為是不對... 目前就是等10天後的調解了~有最新狀況再PO出! 此文章於 2015-08-01 02:43 PM 被 台灣八兩金d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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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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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簡單說明一下我的邏輯及判斷依據:
事由是在幹道的機車和在支道的汽車彼此因為貨車遮蔽視線而在路口發生撞擊, 大部分網友認為汽車是肇事主因,機車是肇事次因,甚至有人認為機車完全無肇事責任, 但我認為此案中機車應是肇事主因(70%),汽車應負肇事次因(30%),理由如下: 1. 事有先後發生的邏輯順序 : 機車先忽略了自己應負的遇路口須減速觀察再過的法規責任,後才有汽車"未完全"停車禮讓幹道(因視線被貨車遮蔽),機車疏忽在先,汽車疏忽在後,所以我認為機車肇責較大,沒有先,哪有後,這是很明確的因果及邏輯關係 2. 汽機車肇責分攤部份 : (A) 汽車應負責任部分: 從影片可知,汽車沒有完全做到"停"字所要求的完全停止再開,但有部分做到,影片所呈現出的汽車行至路口時車速約為10 km/h上下,汽車確實沒有100%做到靜止再開的要求,但有部分做到,參考其減速至約10 km/h上下,我認為汽車有做到約70%法規所要求的支線車遇路口應減速觀察禮讓幹道車先行,汽車30%沒做到的就是在視線被遮蔽的情形下未完全停止再開,所以汽車應負30%肇責 (B) 機車應負責任部分: 從影片可知,機車行至幹道路口被貨車遮蔽行車路線和視線,但機車不但不依法先減速觀察路口來車,反而加速向左前方衝以圖閃過貨車,並因此和位在貨車後方的支線汽車撞擊,法規要求機車先應在路口減速觀察再通過的要求,機車做到0%,因為從影片可得知,機車剎車燈完全沒亮,反而加速前進,機車雖是幹道,但仍應"先"負有遇路口應先減速觀察,後再依幹道優先權通過的責任,但機車所應負的責任,機車做到0%,因其完全沒有減速,汽機車都先被要求路口減速的部分,汽車做到70%,機車做到0%,從這方面來看,機車毫無疑問的責任較大,機車幹道的優先通過權力這件事是發生在機車應先在路口減速觀察再通過之後,但機車完全忽略了這應先負的責任 結論: 綜合以上12(A)(B), 認為汽車是主要肇責的人都犯了12(A)(B)的邏輯錯誤, 面對先犯了法規的機車駕駛,你們不先究其先違規的責任,反後忽略其應先負的責任,而追究起後犯法規的汽車駕駛(支線要讓幹道),並把支線要讓幹道這條無限上綱到完全忽略機車騎士所應負的肇責,這到底是怎麼樣的邏輯? 事件的先後因果關係沒這麼難吧? 先有機車騎士違規,後有汽車駕駛違規,這邏輯和事實沒這麼難懂吧? 先違規者因違規在先,所以應負主要肇事責任(沒有先哪有後),這也沒問題吧? 機車完全沒減速觀察就加速通過(100%違規),所以應負較高肇責;而汽車未完全靜止而是減速通過路口(30%違規),所以應負較低肇責,這邏輯和道理也不難懂吧? 甚至還有人發出無限上綱"支線要讓幹道"這條成為無敵法條的離譜言論: 引用:
法官聽到"原PO的家屬應確認騎車的就算閉著眼睛騎車也不會跟原PO的家屬相撞"才真的會氣到吐血! 路權很重要,但不是唯一.更不是至高無上的判斷標準,尤其是在機車騎士已經在路權優先之前已經先犯了其他的法規的情形下 此文章於 2015-08-01 02:48 PM 被 aristocr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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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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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初判表都有了
典型的各打50大板 不過你媽在支線道的確較為吃虧 現在就看對方要求多少了 記得不是多少就多少太多要殺價 保險應該會COVER掉沒有問題 強制我記得受傷可領到20萬的樣子 反正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對方要請款就是要拿收據出來 反正強制險早賺到爆炸了 一般我遇到這種路口都會減速 人家要過就讓他過沒關係 反正我也不急 此文章於 2015-08-01 09:26 PM 被 bigD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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