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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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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吐槽,請問閣下跟我住的是同一個台灣嗎? 隨手查的,這幾年的槍決次數: 12年執行六次死刑、13年六次、14年五次 目前好像還有五十幾個待執行,你可以罵執行不力,但目前台灣確實沒有廢死,有死刑、有槍決 這輩子第一次為這位法務部長跟他的上司們說好話,希望是最後一次 ![]() 此文章於 2015-05-31 01:10 AM 被 coolcliff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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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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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悲的是,每次執行要用偷偷摸摸的 消息太早走漏,廢死團體會去抗議,還會跑去歐盟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告洋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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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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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可以跟歐盟或國際人犬組織簽協定 死刑犯都由歐盟出錢出機票搭空中監獄送到歐盟去關 後續費用由他們全包 在這樣的前提下廢死我個人並沒有意見 希望人犬組織不是只有嘴砲而已 要拿出行動來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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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5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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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不懂嗎?我就是要表達你所說的「執行不力」(PS.執行不力+法匠輕判約等於「技術性廢死」) 我說現行法律還是有死刑.而且我也沒有說政府不執行死刑. 你很會曲解耶 我的意思是說鄉民不用多費唇舌跟廢死集團的人辯什麼.重點是要監督政府有沒有確實執法. ![]() 此文章於 2015-05-31 01:56 AM 被 kdkd0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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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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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割喉案 兇嫌確診有精障恐免死
律師好棒棒、好會辯護、好會講人權、好文明又先進的法治國家喔
以後拿這種人不知道該怎麼辦的時候就推給醫生、推給國際公約就好了喔 就連動物咬死人這種天經地義的事,人類都認為要處死來確保牠不會再咬人,現在對一個喪失人性殺害無辜小孩的人,竟然拼命的幫他找理由維護他的人權及尊嚴?! 這是什麼跟什麼,既然他沒有人類的正常意識及自制力,當成動物咬死人那樣直接處死不就好了 引用:
此文章於 2015-10-08 04:15 PM 被 d61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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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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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回應的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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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準的星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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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假面騎士大本營
文章: 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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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也行,但至少要終身監禁,免得將來又有機會出來藉精障之名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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