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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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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場館要回收極不容易,首先場館幾乎一年要有300天左右在舉辦活動,
能辦職棒比賽最好,次之是籃球(賽季重疊時比較麻煩)。 再來是大型活動例如演唱會等等,甚至是室內極限運動(當然這機率極少,因這運動台灣不盛行) 剩餘時間維修更新(還要花錢喔!),好處是各項活動推動台北周遭的生活活絡。 去年義大犀牛票房因為Manny出現,吸引很多觀眾, 統一的人去看了義大球場也很慚愧,最有錢的球隊怎麼搞得比人差,所以大幅改建取得經營權的台南球場。 商人一向利之所趨,算盤撥不出來的計畫,他們不太會想去做,我想大巨蛋附近是否有趙先生的生意計畫再進行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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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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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公車癡漢說的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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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1 您的住址: 路很小條的新莊
文章: 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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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把影片看完,有幾個問題是在當時開會時有提到的:
1.原本送環評報告書中有條件通過的其中幾項要求, 與現有大巨蛋定稿設計圖明顯不符。 ex: a.人行道建築線退縮問題。 原本設計有約3m的退縮空間將人行道與大巨蛋隔開 目前的設計是被砍掉直接貼到大巨蛋的建築線。 b.逃生通道需有80M寬。 目前現設計地下通道剩20M,最後變兩邊的各6M) 2.在本區(大巨蛋)的施行細部計畫, 與原台北市菸酒公賣局松山菸廠土地為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抵觸。 原因:原計畫表明「體育為主、商業為輔」。 但目前設計商業量體佔總體育園區70%以上。 3.遠雄隱匿招商資訊 原因:當初在開發的時候的開發量限制(上限)的「總樓地板面積」 是96,000坪(316,800m^2)。 結標之前,遠雄不知道為啥發文去市府,問開發量是否為法定容積。 然後市府也回文說是法定容積沒錯。 然後在「結標」兩天前,市府才將更正公告。。 開發量限制的內容為法定容積面積。 而法定容積面積與一般在講總樓地板面積的差異,在於 法定容積面積並不含停車場、機電空間。只要稍微想一下就知道差了很多。 所以當初也有人建議應該要延長結標時間,不過不知道為啥被否決了。 所以最後就變成只有遠雄在結標前兩天前就已經知道,這個投標內容是法定容積面積。 所以整個開發量體變成590,100m^2,在送環評的時候被環評委員會 否決,北市府與遠雄討價還價的最終版變成 492,764m^2。 比原開發量體整整多了1/3,夠誇張了吧? 無視原環評計畫書中的開發量體為360,839m^2,最後就這樣莫明奇妙通過了。 總之看完這些 除了髒話以外 應該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此文章於 2015-01-15 06:39 PM 被 kamu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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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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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幾乎免費給他用50年,建築蓋起來就可以收租
竟然有人質疑這樣收租賺不賺得回來 (別人蓋商場蓋旅館做生意要算土地成本都有賺了...) 大概算一下 目前建造應該差不多是照這份文件 http://www.farglorydome.com.tw/uplo...DA/20120628.pdf 1. 商辦影城 202,610 平方公尺 = 61,289.525 坪 文化城(影城) 25,657 平方公尺 = 7,761.2425 坪 商場 89,451 平方公尺 = 27,058.9275 坪 旅館 53,041 平方公尺 = 16,044.9025 坪 辦公 34,461 平方公尺 = 10,424.4525 坪 2. 巨蛋 122,384 平方公尺 3. 停車空間 150,807 平方公尺,停車位長6公尺,寬2.5公尺,應該可以劃出8000個停車位 http://w2.land.taipei.gov.tw/calc/areacnvr/areacnvr.asp 1. 商辦影城可以收多少錢 1) 文化城(影城)不好算,跳過 2) 商場 google說是抽成的,sogo忠孝店專櫃最高抽3成營業額 wiki - 新光三越 臺南新天地 2012年營業額為103億元,為南部百貨公司最高。 臺中中港店 2012年營收154億元。 3) 商辦平均租金 仲量聯行:預期辦公租金成長3% 台北市A辦平均租金來到每坪每月2,566元 4) 旅館費用查詢 一個人一晚算1500,10坪空間,應該算很低了 (三星級旅館的價格?) 商場 89,451 - (103+154)/2*0.01(營業額1%為租金)~1.2億 (新光三越臺南新天地跟臺中中港店2012年營業額相加/2*0.01為租金) 旅館16,044.9025/10*1500~240萬/晚,每天住一半遊客一年營業額超過四億 辦公10,424.4525*2566~2674萬,租一半出去一年營業額1.6億 250億50年,一年只要超過五億就賺 這三項就超過六億了 旅館還要營運費用,商場跟辦公的租金根本是躺著賺得 2. 停車位費用,一小時40,一天平均只有1/8車位一直有車 8000/8*40=40000/小時 40000*24*365~3.5億 再加上巨蛋的費用 生意好的話扣掉成本5億,一年淨賺5億不是問題... 此文章於 2015-01-15 09:15 PM 被 tesz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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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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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對這件事最大的疑問是每年6700萬的租金∼
這租金有隨著每年的通膨逐調嗎? 要不然以目前的通貨膨脹來看,20年後的6700萬的購買力只等於大約3300萬罷了,50年後可能買一台汽車就要6700萬台幣了∼假設我們到時候沒有改用新新台幣或是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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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眼前有一個紅色按鈕,按鈕旁邊寫著『別按,危險』時,你是不是像我一樣,會有一股想按下去的衝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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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人群中
文章: 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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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後歸你! 50年後歸你!
![]() 以現在水泥建築物,我們看到狀況是,50年後政府還要付一大筆錢---打掉整地 然後,再租給下一代的遠雄?? 楊實秋議員有提到那個「文創」案子 政府拿租金幾千萬金你以為賺了? 除了後面那堆假文創真商業外,真正前面哪一小部份「文創」的維護,最後還得政府編列上億維護。 這是賺一塊錢,花10塊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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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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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標題,直覺想到一部
跟女客服有關的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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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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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me to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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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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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巨蛋根本不是重點 遠雄要的是周邊商業區的利益 商人沒那麼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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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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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6700萬會隨著公告現值調整 但問題是市政府借錢買地再租給遠雄 光利息一年就要1.4億,6700萬要漲到1.4億就不知道要多久 市政府根本就賺不到錢 這真是匪夷所思的BO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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