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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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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is that a joke? if yes then that is a very bad jok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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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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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網頁說明就有寫,最高法院判決全文要一個月後才會放上去供查詢,現在去查,當然是查不到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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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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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但你在講無關之言!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nodata.aspx 說明第2點嗎?一個月?一個月的時間,輿論批判的風頭早過了,法匠安心在家喝茶. ![]() 對啊,假設現在一個月過了,怎麼查?請教一下 示範一下查一下林益世的案子吧!一個月過了嗎? ![]() 此文章於 2013-07-02 02:13 AM 被 jshj03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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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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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意思是 你要知道在這裡的人多數都不看那些東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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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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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剛查了一下,截至目前為止,最高法院目前只能查到6月21日的裁判書,可能就是因為「最高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裁判資料於評決後一個月提供查詢」 對於這項判決我的看法是,可以來個「林國政條款」 爾後若有性侵犯出獄後再犯性侵罪,且其罪最重可判至死刑,但法官卻未對其判處死刑,則法官為表示對其判決負責,迨該名罪犯出獄後,必須令其至法官家中住宿一日一夜 若此規定能通過,或未通過,但判決法官仍願意有此作為,則我對相關判決都不會有任何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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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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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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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個人沒有反對法匠判他無期徒刑,或者說他一定要被判死刑.只要法匠覺得他判的有理就好.問題是這個人是慣犯,曾經被關,出來還犯這重罪,這種人,法匠還說他可被教化,就算被假釋出來,也年老並可接受治療應該不會再犯,法匠是天真的三歲小孩嗎?個人覺得對林某這種人渣,應該一個人關一間,1.5坪大就好,供三餐,和洗澡,飲用水,無任何放封或休閒,該空間無窗戶,無非與其生存有必要之物品,有空調,有電燈一日自動供電6時~18時,永不得假釋,特赦等等,讓他不受打擾好好懺悔直到他去見上帝.這種方式對他對這社會最好.
此文章於 2013-07-02 02:31 AM 被 jshj03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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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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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讓我想到一本書在說因為精神病而判輕 24個比利-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24%E5%...%AF%94%E5%88%A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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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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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久沒發文多PO@@
此文章於 2013-07-02 02:54 AM 被 f1261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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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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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有沒有人覺得,有時候惡蟲兄的口氣,讓人覺得似乎是高人一等
當然,也很感謝惡蟲兄常常提出一些法律見解幫助鄉民。 只是有時候真的覺得,是那個圈子的人的特性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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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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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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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把他趕走了 你真的會被拔掉全身的毛哦 我覺得他跟某人一樣 講的話字少 把訊息傳達到了 簡單又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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