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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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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要不要去研究一下 財產來源不明 定這條法律時的精神是什麼? 香港電影雷洛傳有看過吧 就是因為要認定貪污很困難 所以成立廉政公署 訂定警務人員 只要是 財產來源不明 就視同貪污 當然拉 台灣考察國外回來都是做半套 公投法也鳥籠版 財產來源不明也是弄成鳥籠版的 財產來源不說明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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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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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早就有前例了阿 由於大水庫比小水庫大 所以大水庫可以包含小水庫就變成一個水庫 他就不是兩個水庫 再加上引用宋朝的慣例 所以就一切依法依規定了阿 ![]() 此文章於 2013-05-01 03:50 AM 被 ISDN128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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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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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就是Django Unchaine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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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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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前苗栗縣長何志輝貪污更一審也是無罪阿
敗露之前還有人通風報信 結果逃到對岸了 有什麼好奇怪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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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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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好吵的呢,人民又不在乎(在乎的只是極少數),
以前,蔣經國時代,貪汙治罪條例,只要收錢就是貪污, 後來改成收錢要有對價關係才成立貪污,因為朋友錢多到花不完請你幫忙花是可以的(如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的案子), 不然就坳成借貸關係(如某關說電玩案) 接著首長特別費除罪化, 接著要把地方議員、鄉里長事務費除罪化(沒過,標哥進去關後應該也不會繼續了) 接著是財產來源不明罪變成財產來源不說明罪, 現在又要修法把大學教授研究經費報假帳除罪化,未來放寬報帳規定, 最高法院也順勢將教授解釋為非授權公務員, 最近連警察開賭場,檢察官都直接給緩起訴了...... 請問哪一次,人民有起來告訴這些掌權的你不可以這樣作................ 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怎樣的國家,這就是民主的真諦。 此文章於 2013-05-01 06:31 AM 被 aeroc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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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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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幾百塊就算了,幾千萬的錢可以用偷的、搶的、撿的,還可以不知不覺的,他還真神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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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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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說台灣政府也是民營的算了...鬼島果然不是叫假的....可以按個"e0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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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 Keeper League基本規則 2013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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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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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家那燒新臺幣是要給下面打通關係兼燒起來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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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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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說台灣版的是鳥籠版阿 所以就變成這樣了阿 君不常聽說 不肖無良廠商 重罰3萬元 結案 的故事嗎 不過香港此法從97到現在也不過讓中國人介入10多年 現在也差不多是名存實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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