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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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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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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e二號
看來你打錯字了
只告學校 就沒有道義的問題 因為是學校沒有無障礙空間才使人致死
學校只需要提供無障礙空間 其他的是顏家自己要想辦法
沒錢的話就要請同學幫忙 還要有義務詳細告知注意事項 相信顏家在這一點並沒有做到

顏家在兩個一起告 只是突顯出 顏家只是想要錢.賠償金可以補貼家用
當然這對顏家沒有不對 只是對象錯了

我想 黃金大你在這一點和大家很分歧 玻璃娃娃需不需要大家幫忙 和殘障生需不需要大家幫忙 一般人須不需要大家幫忙??
玻璃娃娃一定需要大家幫忙 因為顏家自己沒有盡到照顧的責任...黃金大你就只抓住陳同學有錯來和大家辯論 你故意忽視了
陳同學會犯錯是因為顏家沒有盡到照顧的責任...
陳同學會犯錯是因為學校的無障礙設施不完全...

完全無關好嗎?
為什麼告學校,學校只要提供無障礙空間,就可以沒事?
你當死的人都不是人,學校事後補充個無障礙空間
死的人就會活回來喔?

你說的玻璃娃娃需不需要大家幫忙
跟我說的陳同學有沒有害死人有什麼關係?
我有說過顏同學不需要幫忙過嗎?
難道因為顏同學有需要幫忙
就代表陳同學沒有害死人嗎?
完全無關吧?
我沒有在跟誰在辯,我是說出事實
陳同學熱心幫忙害死人需要負責
難道你要跟我說這不是事實?
說出事實有錯嗎?


學校的無障礙設施不完全本來就是重點
我何時說不是了?所以顏家告校方才會勝訴呀
不過顏家沒有盡到照顧的責任
兩者沒有必然的關係,不要亂說。
     
      
舊 2005-08-29, 05:28 AM #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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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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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an0888
爛翻天的例子。

好心開車送友人,不幸出車禍友人死亡的責任,要看開車者有沒有過失。

如果正常行駛被第三者車子撞死,開車者本身沒有過失,那來敗訴賠償?

真會鬼扯啊你。

說的好,非常正確

所以說法官判陳同學天雨路滑,還未量力而為,要背人下樓,是屬於應注意而未注意,所以才有過失,不服氣?

ok,那我再補充一些

你好心開車送朋友回家,不小心出車禍
你沒事你朋友死掉了
原因是下坡,彎道,路滑

如果要起訴,那事後查出,駕駛員應減速,而未減速你覺得呢?

如果你要問我應注意未注意的標準在那,我到還想問問,應減速未減速的標準在那咧
 

此文章於 2005-08-29 05:55 AM 被 黃金騎士- 編輯.
舊 2005-08-29, 05:40 AM #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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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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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jmelton
怪了你
我有說你說了醫生過失無責任嗎?
醫生當然有好心的阿
這跟我的論點有啥衝突?
我說你舉的醫生例子失當
就等於我說醫生有過失免責???
就等於我說醫生都沒有好心的了???
你.......
很適合從政
2分法很會用嘛~

你舉的開車的例子也並不適合阿
我開車載朋友出事了
真是他們家屬求償
我怎麼不會罵他們死要錢?
當然會這樣想阿
我也是平凡人
沒那麼神聖
同理阿
所以我現在還是覺得顏家死要錢不是嗎?
當然現在屈服在壓力之下聲明不要陳同學的錢了
但是當初之心不可議嗎?

再說了
我之前一直提到的
這事對台灣社會與殘障人士的影響
我開車載朋友出事了
會讓台灣人從此不敢幫助別人嗎?
這能跟顏家這例子比較嗎?
你一直拼命的舉這例子
不會失當嗎?

彼此彼此,會用二分法的也不止我一個
為什麼同學好心一定要沒事,醫生好心就不能沒事?
這是什麼邏輯?
有事沒事取決在於有沒有過失吧

ok,你會罵他死要錢,但若是你家屬呢?
自已親友去坐別人的車,莫名其妙的出車禍死了
你不會想告他,求法官給你一個真相嗎?
你認為顏家之心可議,那只是你認為
你要這樣認為是你的自由
但沒有證據,證明他是死要錢
本來就是事實,說出事實不對嗎?
我有說不準你罵他死要錢嗎?

這才是我想問的
你開車載朋友出事了,你還要賠錢。
會不會從此你就再也不敢載朋友了?
不會吧?
那你憑那一點認為,幫殘障人士還要賠錢
以後不會有人幫他了?

會說這種話的人
就算發生這種事之前,他幫的殘障人士也不見得有很多
發生這種事之後,他幫的殘障人士也不會變少
舊 2005-08-29, 05:53 AM #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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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小e二號
你之前提到了無障礙空間 現在又說無關? 那你到底主題在哪? 只是在辯爽的嗎?
陳同學當然有錯 你也說他有罪 但是你又說顏家300萬不一定要和陳同學拿??
那你覺得陳同學到底要怎麼樣???有錯 但是不該被罰300萬??
那你的觀點不就和大家一樣了嗎?? 那你到底在反對什麼????
任何事都有風險是我說的 當然幫正常人士也會有風險 殘障人士只是風險大的多...
只要殘障人士有告知 說不定陳同學會更加小心 就不會死人 這不重要嗎???

你的最後一段我看不懂...

我是在說加速無障礙空間普及化,對殘障朋友與社會來說是有益處的,難道你要跟我說沒益處嗎?

至於會造成一般人正常人對殘障人士的岐視,同樣也是有壞處的,我也從沒否認有壞處呀。有壞處相對的也有好處,所以未必只有壞處可言。兩者從不衝突呀。

至於你說有無障礙空間,是不是需要正常人,跟有益處有何關係?難道你提了這一點,益處就再也不是益處了嗎?

我的觀點是什麼?我的觀點是

就人情來說,我個人感情上不希望顏家提出告訴。

就合理性來說,顏家有提出告訴的權利,難道你要說他沒這個權利?
但是三百萬以陳家來說太重,但以校方來說還好,陳家未必會賠到一毛錢。
所以輿論若是能鉗制顏家不要對陳家執行,那是最理想的方式。
這個案件所要告訴我的,不在於好心幫助人,所以沒責任。這種觀念很要不得。
還有人說以後再也不要幫助殘障者,免得被告,跟本沒抓到重點
被告的原因在於有沒有過失,難道好心幫助正常人就不會被告了嗎?

以法律來說,民事訴訟,法官再怎麼英明,也很無奈
。因為民事訴訟是採當事人進行主義,就算法官想做一個
優質判決,但是當事人沒提到的論點,法官就要當做不知
道,更不能作為判決基礎

民事訴訟就是比例判決,如果顏父在延誤就醫的部份有過失,在民事上來說
也只能減輕賠償責任,刑事?那就更不用說,陳同學就已經刑事無罪了

而民事賠償本來就是有一絲的過失都有責任
所以有無責任,在判決上是取決於有無過失。
天雨路滑本來就是可預見的危險,這就是過失
你要是沒事是你運氣,萬一有事,這豈非不可能構成過失?
不要跟我說顏父送到學校也會產生危險
你等他送來學校的路上,不小心死了,再來討論過失責任歸屬的問題吧


目前為止暫時只想到這些

此文章於 2005-08-29 06:04 AM 被 黃金騎士- 編輯.
舊 2005-08-29, 05:59 AM #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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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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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0
我想了很久我覺得法官要順應民意
既然大家都覺得陳姓同學好心幫助玻璃娃娃為什麼還要負責
你們法官講的什麼過失責任什麼量力而為
對我們老百姓來說都是個屁拉
好心幫助人還要負責以後誰還敢幫助人
所以三審法官應該改判因為陳姓同學好心助人
應予以表揚所以不應該負責

結果下次是一個好心的億萬富翁也是好心助人
而且是個更可愛的baby..一樣是在下雨天
結果又發生不幸又滑倒了..嬰兒也不幸喪生了
法官這一次學乖了
又是一個好心助人案子可不能判他賠錢喔
不然又被罵到臭頭
結果媒體又去拍baby的父母
想當然一定是哭的死去活來..大喊法官殺人喔
法官只保護有錢人...
然後社會大眾又是一陣撻伐
我想法官心理一定想說不是說好心助人就不負責嗎
所以我說法官笨咩
要是我當法官喔
在判決之前一定要先問媒體記者該判誰贏
不然就做民調
這樣準沒錯

此文章於 2005-08-29 06:53 AM 被 黃金騎士- 編輯.
舊 2005-08-29, 06:45 AM #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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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philip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72
有人老是要舉一些很濫,根本不相干的例子,真的是很奇怪.........,一下子說等發生了才來說

責任,一下子又再說些沒發生的事....,不過我只發現一件事,就是他一定是不需要任何人幫忙

的人,因為要是我需要人家幫忙,然後出了事,我只會安慰人家不要放在心上,我才不敢要人負

責,叫人幫忙還要人家負責,怎麼不想想自己有種不要人幫忙,不就什麼事都沒了!!
舊 2005-08-29, 07:10 AM #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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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oooolin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2
大家見解都不錯
不過二審是合議庭
另外兩個法官就被躲過罵
出面法官一定罵,為什麼都針對我?
舊 2005-08-29, 07:36 AM #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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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uro_has_gone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135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說的好,非常正確

所以說法官判陳同學天雨路滑,還未量力而為,要背人下樓,是屬於應注意而未注意,所以才有過失,不服氣?

ok,那我再補充一些

你好心開車送朋友回家,不小心出車禍
你沒事你朋友死掉了
原因是下坡,彎道,路滑

如果要起訴,那事後查出,駕駛員應減速,而未減速你覺得呢?

如果你要問我應注意未注意的標準在那,我到還想問問,應減速未減速的標準在那咧


有沒有減速可以時速表或煞車痕作為判斷的依據

倒是想請教您
如何判斷一個人的內在心理狀態有沒有注意

如果沒有事實依據的話
那不就是用猜的
可以用猜的將人定罪嗎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路人甲

此文章於 2005-08-29 07:56 AM 被 takuro_has_gone 編輯.
舊 2005-08-29, 07:49 AM #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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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e二號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不曉得
文章: 1
引用:
作者黃金騎士-
我想了很久我覺得法官要順應民意
既然大家都覺得陳姓同學好心幫助玻璃娃娃為什麼還要負責
你們法官講的什麼過失責任什麼量力而為
對我們老百姓來說都是個屁拉
好心幫助人還要負責以後誰還敢幫助人
所以三審法官應該改判因為陳姓同學好心助人
應予以表揚所以不應該負責

結果下次是一個好心的億萬富翁也是好心助人
而且是個更可愛的baby..一樣是在下雨天
結果又發生不幸又滑倒了..嬰兒也不幸喪生了
法官這一次學乖了
又是一個好心助人案子可不能判他賠錢喔
不然又被罵到臭頭
結果媒體又去拍baby的父母
想當然一定是哭的死去活來..大喊法官殺人喔
法官只保護有錢人...
然後社會大眾又是一陣撻伐
我想法官心理一定想說不是說好心助人就不負責嗎
所以我說法官笨咩
要是我當法官喔
在判決之前一定要先問媒體記者該判誰贏
不然就做民調
這樣準沒錯



這樣說好了 要陳同學負責任只有賠錢嗎???
你只會說 顏家未必拿? 陳同學未必陪? 不會拿幹麻告?
我說 校方因為沒有無障礙設施 導致玻璃娃娃的死亡
所以顏家要告是告學校 就沒有人會批評他們沒良心
可能是她們認為愛心不值錢 幫她們是應該的一定要的
雖然她們沒有善盡告知的義務 顏家是還是要連陳同學一起告進去
在這邊 也沒有人說 陳同學不應負責任 但負責任只能賠錢??
舊 2005-08-29, 08:05 AM #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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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g_h1121
Major Member
 
c_g_h112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文章: 105
Cool

引用:
作者woooooolin
大家見解都不錯
不過二審是合議庭
另外兩個法官就被躲過罵
出面法官一定罵,為什麼都針對我?


你是陳忠行法官嗎?
台灣的"合議庭"是不是名實不符,是不是其實主要是審判長在判的,陪席甚至還只是在庭上作陪襯而已,這點你應該很清楚吧?
__________________


「這世上不可能會有完全犯罪,因為只要是人做的,就一定會有破綻。」

                                我是古畑任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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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8-29, 10:17 AM #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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