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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t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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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76
ㄝ∼800

是我的囉!

雖然有種莫名的空虛感!
     
      
舊 2005-09-03, 11:18 PM #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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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f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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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927
Talking

引用:
作者kyoceramita
不好意思,挖出這篇。大家不要打我  

小弟是在國外,剛開始,因為某些因素,有跟隨人家去教會。
對新移民來說,教會讓你有種很親切的感覺,大家好像都很關心你。
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教會成了你接觸人群唯一的管道。
如此,你很容易就卸下心防;不得不稱讚基督教高竿的地方。

小弟的老爸就說:
你老子辛苦賺錢養家,你有飯吃不感謝我,反而去感謝上帝;你書都讀到哪裡去了?
短短一句話,我覺得比聖經裡那些難懂得經文容易理解多了。
我老爸沒錯,我為什麼要感謝上帝?

常有信耶穌的朋友跟我說,要什麼,就跟神求;神會聽你的禱告。
我咧,那你幹嘛讀書讀得那麼辛苦?幹嘛拼死拼活的工作?
你去跟神禱告,不就有A了嘛? 錢也會從天上掉下來阿...
每個人的現狀,都是靠自己的努力; 但偏偏有人漠視自己的付出,
硬要把所有功勞都歸給神。不曉得大家有沒有看過一篇:911發...


高!強!猛!牛!
 
舊 2005-09-03, 11:50 PM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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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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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jgfan
1.文獻...我沒有,寫出文獻人不知是否有方法印證?

2.我沒否定醫學的貢獻,但真的別把醫學當做全能的神,這就好像拿頭痛的藥醫香港腳一樣
醫學只能醫肉體病,精神病....都點出精神(靈光)病了,醫學那有辦法醫好(除真的腦部損傷如癲閒....)俗話說藥能醫假病,真病無藥醫就是這樣的道理

3.對於您提及之符水醫病之事,我也不表贊同,有肉體疾病應先求助醫生,擦什麼符水會好才怪!那還搞全民健保幹啥


實在很搞笑ㄟ 精神病 都已經有醫學文獻 是腦中內分泌有問題了 都有文獻了 一堆精神科的書 都點名了 妳還再那靈魂靈魂 有文獻ㄇ?????????????????????????拿不出來阿
這實在吼~~~~~
舊 2005-09-04, 01:34 AM #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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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jgfan
1.文獻...我沒有,寫出文獻人不知是否有方法印證?

2.我沒否定醫學的貢獻,但真的別把醫學當做全能的神,這就好像拿頭痛的藥醫香港腳一樣
醫學只能醫肉體病,精神病....都點出精神(靈光)病了,醫學那有辦法醫好(除真的腦部損傷如癲閒....)俗話說藥能醫假病,真病無藥醫就是這樣的道理

3.對於您提及之符水醫病之事,我也不表贊同,有肉體疾病應先求助醫生,擦什麼符水會好才怪!那還搞全民健保幹啥


實在很搞笑ㄟ 精神病 都已經有醫學文獻 是腦中內分泌有問題了 都有文獻了 一堆精神科的書 都點名了 妳還再那靈魂靈魂 有文獻ㄇ?????????????????????????拿不出來阿
這實在吼~~~~~ 而且精神病  早就有醫好的病例已經很多了  那你所謂的靈魂原來用   藥物可以控制他阿   妳的假設根本就沒有證據沒立場   硬要凹ㄒ.ㄒ
舊 2005-09-04, 01:37 AM #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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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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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作者jgfan
宗教好的一面可勸人向善,壞的一面可以練財騙色,鬼神並非不存在,只是它因為無肉體可
具像化,就如空氣一般,雖看不見但可用期他方式證明之,網兄您在精神科想必有所體會
有的人明明就頭殼沒壞,就是整日瘋言瘋語,就竟是那有問題了,有些可能就是病人的意
識被其它意識(鬼)所侵佔所以才令他瘋言瘋語的,醫學稱之人格分列


人的靈魂好像驅動程式一樣,灌錯了連肉體都會出錯哦
===============================================
這句話最好笑 沒有依本醫學的書 說人格分裂 是因為人被鬼侵占 妳降說 時在會被醫生笑死 醫學稱之勒................... 妳去問問醫生吧 妳們在學校所學的精神分裂教授是交你說 被鬼侵占 所以在"醫學上稱之"精神分裂 這根本會笑掉別人大牙
舊 2005-09-04, 01:50 AM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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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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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認識精神分裂病 吳宗祐 八里療養院 臨床心理師

小王自從升上高三之後,成績每下愈況,每天一回家便躲在房間裡不出來,而且幾乎很少跟父母說話,也越來越少與朋友聯絡。一開始王媽媽以為小王是因為升學壓力太大,而出現暫時不適應的情況,豈料小王的狀況每下愈況,鎮日神情怪異,自笑自語,甚至好幾天不洗澡。某天晚上吃完晚飯後,小王竟然像突然發狂似的,脫光衣服在家裡跑來跑去,並聲稱看到閻羅王要奪取他的性命,而父母便是牛頭馬面,於是便拿起菜刀想要追殺父母。最後,在一團混亂當中,小王被送入醫院急診,經精神科醫師診斷的結果是:

「精神分裂病」。

什麼是精神分裂病?

精神分裂病是一種嚴重的精神疾病。一般來說,十五歲到二十歲是最常發病的年齡。它主要的症狀包括思考、知覺、情感、行為等多方面之廣泛障礙。在發病之初,病人可能出現成績或工作表現一落千丈、社交退縮、個人衛生習慣不良等前兆,就如以上小王一開始出現的徵兆,這叫「潛伏期」。在潛伏期階段,若未予以適當的處置,病情便會更加惡化,而衍生出幻覺 (看到或聽到一些不存在到的刺激)、妄想 (腦海中堅信一個不合理、脫離現實的信念)、語無倫次、行為怪異等症狀,就如同上述小王發病時的表現,這稱之為「活躍期」。許多家屬因為缺乏對精神分裂病的認識,往往錯過了「潛伏期」的警訊,而一但到了「活躍期」時,病人多半已處在嚴重的發病狀態中了。

由於精神分裂病的症狀相當特異且戲劇化,所以早期常被認為是「中邪」或「妖怪附身」,或被冠上「瘋子」的稱號。時至今日,經過精神醫學的不斷研究,已指出精神分裂病也是疾病的一種,有其腦結構或生物化學的病因,更可能有其遺傳基礎,可透過適當的藥物來加以治療。若病人與家屬皆能配合醫囑,用心投入治療計畫,病人對疾病與環境的適應能力應能慢慢好轉。

如何照顧罹患精神分裂病的家人?

身為精神分裂病患者的家屬,在照顧病人時,有下列幾點必須注意。

(一)一有前兆,馬上治療。
精神分裂病的患者在發病或復發初期,常有許多前兆顯現在日常生活中,這些前兆在前面已有提及;身為家屬,應提高警覺,一發現徵兆,立即送醫治療,以免錯過治療時機。

(二)配合醫囑,充分溝通。
目前對精神分裂病的治療,已發展出許多有效的抗精神病劑。為防止症狀再度惡化,許多病患必需長期服藥。然而,許多精神分裂症患者常會拒絕吃藥,究其原因,可能有下列幾點。第一、許多藥物可能會產生副作用 (如眼球上吊、流口水、肌肉僵硬、顫抖等);第二、每日服藥太麻煩;第三、吃藥象徵病人的角色。這些原因並非無法解決。針對第一點,家屬可協同病人向醫生反應副作用的問題,一起討論是否換藥或是否加開解藥之問題,目前精神科有許多解藥可用來處理副作用之問題,以減緩病人因服藥所造成的不適。針對第二點,通常每天必須服用的是口服藥,若對病人不太方便,可建議醫師改用長效針劑,每隔幾周施打一次,便可同樣達到治療效果。針對第三點,家屬可向病人解釋:「精神分裂病是一種疾病,就像心臟病、高血壓、或糖尿病一樣,患者必須按時服藥才能維持身體健康;同理,精神分裂病的患者也必須按時服藥才能維持心理健康。」這種類比的建議方式,通常對病人很有說服力。

(三)疏處情緒,提供支持。
精神分裂病患者的挫折因應能力通常較正常人差,因此在面對較大的生活壓力時,便可能造成惡化,因而不能承擔太大的工作任務。正因如此,許多精神分裂病患者對自己缺乏自信,認為自己沒有價值,對家人不僅沒有貢獻反而拖累家人。另有許多病患生活懶散,鎮日在家中閒晃睡覺,過著離群索居的生活。還有些病患害怕面對世人的眼光,而不敢重新面對社會。更有些病患期望自己的心智功能能夠回復到病前的水準,結果發現事與願違,而造成更大的挫折感。

針對這些心理問題,家屬在一開始時,應盡量減少病人的心理負擔,同時也不要對病人有太高的期望;隨著病人功能的慢慢好轉,家屬才漸漸提高期望;倘若病人不斷比較自己在病前與病後功能之差異,而心生挫折,家屬可鼓勵病人改變比較的基準,比較剛發病時和目前康復狀況的差異,以營造進步的感覺。其次,病人的病況好轉,不見得代表病人的症狀完全消失,倘若病人有殘存的症狀出現,家屬不宜大加指責,而應以較寬容的態度來接納病人的病情。此處的接納,並不代表縱容。為了鼓勵病人表現出較多的適應性行為並減少不適應性行為,家屬可與病人共同訂立行為約定,規範哪些行為是「適應性行為」(如與人互動、協助家務等),可加以鼓勵,哪些行為是「不適應性行為」(如隨意大小便、喧鬧、亂打電話騷擾別人等),應加以警惕。再者,為鼓勵病人循序漸進地進入社會,以減少心理障礙,家屬可以讓病人在謀職之前,先經歷醫療機構的日間留院病房、社區復健中心、或私人復健機構 (如台北縣的心橋工作坊等),待適應之後,再投入職場與社會環境中。家屬也可以將家中許多壓力較小的家事 (如掃地、清洗廁所等),委由病患處理,讓病患自覺對家裡有貢獻,以提升其自信心與自我效能感。

最後,精神分裂病患的安置與復健,應由醫療人員、家屬、與病人三者合作完成,缺一不可。另外,家屬在照顧病患的過程中,勢必嘗盡各種艱辛的滋味;許多家屬奮不顧身地照料病患,卻沒想到自己也需要得到支持與肯定。倘若家屬在照顧病人的過程中,遇到任何困難或挫折,可隨時向醫院的精神科醫師、社工師、或心理師尋求專業或情緒上的支持與援助。家屬也可以透過醫院所舉辦的家屬座談會來認識其他家屬,互相支持鼓勵,形成穩固的社會資源網絡。畢竟,一個人要先把自己照顧好,才有餘力再去照顧別人。

轉載於:http://www.psychology.org.tw/pp10.htm
舊 2005-09-04, 01:58 AM #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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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roy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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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精神分裂病--還是妖魔之說?】
馬偕紀念醫院精神科 歐麗清醫師


  精神分裂病是精神疾病中最重要且最常見者之一,早在聖經時代即對此病有粗略性的描述;當時因理性醫學知識的不足,人們普遍認為疾病的產生是源自某超自然力量,所以會藉一些宗教儀式和神祇溝通,來尋求暗示性的治療。僅管這個迷思在西方世界已經被打破,但是在國內仍有不民眾對精神疾病不是很瞭解,常常會把它們歸因為鬼魔附身、風水不佳或是被下咒等等,殊不知精神疾病是需要治療,且可以被治癒的疾病

  精神分裂病是西元1911年由瑞士醫師布魯勒提出,(取代了之前早發性癡呆的命名)病患多半於青少年時期發病,雖然這個疾病的形成原因至今尚未定論,但是多數學者能接受的理論與下列所述有關:

1. 遺傳因素㜊畢p父母或是近親中有精神分裂病病史,其子女可能罹患此病的比率比一般人口要高出許多倍,但是臨床上也有病例是沒有相關家族病史的。

2. 腦部某些神經傳導物質不平衡𡢿蕈g非常有名的多巴氨假說便是一例,而現在有更多的發現顯示血清素及其他氨基酸類亦扮演重要的角色。

3. 心理社會因素緾矕螳a庭間不當互動、人格發展的障礙、社會和文化變動所帶來的影響等等。

  根據研究資料來看,國內精神分裂病的發生率是千分之二點一,男女比例相當,但男性趨向較早發病,其常見發病年齡為15-25歲,而女性則為25-35歲。一般病程開始時,會有一些先驅症狀例如:個性上的改變,可能變得敏感、多疑或顯得孤僻、與同學疏離、成績表現突然退步、說話措詞奇怪,父母若平時與子女相處時間不多,有時要覺察也許不是那麼容易。接著疾病依序會進展至活動期,臨床上常見的有

1. 個人衛生習慣變壞、儀表不潔、凌亂

2. 不適當的面部表情、情感表露較遲鈍、冷漠、甚至會無故傻笑

3. 舉止怪異如:比手畫腳、自言自語、或有破壞、自傷行為

4. 錯覺與幻覺:其中以聽幻覺最為普遍

5. 在思想方面:被害妄想是典型症狀之一,其他像被外力控制感、思想被抽走或插入…

6. 因思維混亂,在言語表現上易出現答非所問、語無倫次、內容脫離現實且難理解或澄清。

  因為症狀已經明顯干擾到平常的功能運作,所以疾病到這個階段往往需要住院治療,若恢復不佳,接下來病況可能進入所謂的症狀殘留期,病患在此期內症狀雖減少,可是情況好好壞壞而漸漸慢性化。不過,以現有的醫療資源和治療經驗,病情敗壞到只剩原始行為的個案已經屬於較少見的了。

  精神分裂病在診斷上目前是根據美國精神醫學會第四版的精神疾病診斷標準,有時病患的表現不是那麼典型,就必須觀察一段時間後才能確定診斷。這個疾病主要特徵是:思考內容及思考方式的障礙、知覺障礙、混亂的言行和一些負向症狀,若符合上述其中二項(或者二項以上),持續時間大於一個月;前後病程(包括先驅和殘留症狀)大於六個月,另排除藥物濫用、身體疾病及其他情感性疾患就可診斷之。

  精神分裂病一旦確立診斷後,對病患的家屬而言是相當大的衝擊,原因之一是一般人對此病仍存許多成見,常常會用有色的眼光看待他們,覺得他們是危險、暴力且不治的,不少家屬會認為,家中有這樣的病人是醜事所以萬萬不可外揚;部份病人甚至被棄絕、隔離.... 這些舉動只會帶來更多的傷害和不幸!其實這類病人中,經過藥物及其它治療後,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的人有機會痊癒,另外三分之一的病況亦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並能與家人一同生活。當然早期發現,積極治療對疾病的預後很重要,而家屬的配合和支持也相當有影響力,絕對不要輕言放棄。除此之外希望社會大眾可以摒除心理的牆,願意多瞭解、多接納,讓病患能有更樂觀的明天。
舊 2005-09-04, 02:00 AM #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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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濫服搖頭丸 搖出精神分裂
 

俗稱「搖頭丸」的MDMA,將取代安非他命,成為e世代藥物濫用的主流。衛生署統計發現,今年上半年MDMA的查獲量即接近去年一整年的總數;最近更有醫院通報,一名十九歲青少女服用搖頭丸成癮,出現疑似精神分裂症,顯示濫用搖頭丸副作用嚴重。

藝人何妤玟涉嫌在香港攜帶「搖頭丸」被捕事件,轟動一時,使得藥物濫用問題再度浮出檯面。據衛生署統計,近兩年MDMA濫用情形快速成長,去年總緝獲量為四千八百九十公克(約一萬六千餘粒),但今年一至七月,就已達四千七百二十八公克;「搖頭丸」受嗑藥族「青睞」,可見一斑。

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局長李志桓說,MDMA其實是安非他命類的毒品,又有「快樂丸」、「綠蝴蝶」、「忘我」、「亞當」、「狂喜」等別名,具有中樞神經興奮及迷幻作用,口服後會有愉悅、多話、情緒及活動力亢進的行為特徵。使用者若在擁擠、高溫的空間下狂歡勁舞,常會因運動過度導致缺水、高燒、痙攣,甚至併發肌肉損傷、凝血障礙、急性腎衰竭及心衰竭致死。衛生署在民國八十七年將之列為第二級毒品。

李志桓並指出,長期使用MDMA,不但會上癮,更會造成腦部神經損傷而產生記憶減退、妄想、幻覺及精神分裂症等現象。許多青少年誤以為周末狂歡,偶一為之不會成癮,卻往往身陷其中,難以自拔。

嘉義聖馬爾定醫院最近就通報一名未滿二十歲的青少女,長期服用「搖頭丸」後,出現幻聽、幻覺等症狀,嚴重時還有暴力傾向,接受治療中。這也是國內首例MDMA濫用通報病例,值得家長注意。

衛生署並呼籲各界注意,近來毒品種類已趨於多樣化,除了搖頭丸外,其他如大麻、FM2、Ketamine、GHB等,已在PUB、舞廳被濫用,甚至一些合法醫療藥品,亦遭不法之徒利用,成為替代性毒品;家長應提醒子女避免涉足不正當場所,減少接觸毒品的機會。

 

( 摘自 2000/09/23/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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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說 哇~~~~~吃搖頭玩 會被鬼復身喔
舊 2005-09-04, 02:02 AM #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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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埃~~~妳門只能 用"信"去證明 叫別人"信"去證明他的存在 還能拿蛇麼證明的
這就是我說的如果一個精神病的病人 說他自己有神力 媒人信 就被罵精神病
有一堆人信 他就變成現代耶穌了 妳會去相信這個病人嗎 如果不願意 那又為啥要去盲從一個無法解釋無法證實的東西
舊 2005-09-04, 02:07 AM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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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精神分裂病的長期預後與復發情形。
以預後而言,有三分之一患者,症狀消失而穩定,可有正常的生活;有三分之一患者,仍有明顯的症狀,但可在社區中生活;其他三分之一患者,仍有明顯症狀,且明顯出現功能退步,據統計有10%患者需長期住院療養。此病的復發,與疾病的病情變化有關連,家人過度的干預與親屬過度的批評,據統計也昇高了復發率,而自行停藥是導致病情惡化的主要因素。據統計在停藥半年內會有三分之一患者再發,停藥二年復發率80-100%,可見規則服藥治療的重要性。

轉載於:認識精神分裂病(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李俊德醫師 )
http://www.astrazeneca.com.tw/artic...&serial=303.htm
=======

所謂的被鬼侵犯 原來吃藥可以控制鬼阿
舊 2005-09-04, 02:15 AM #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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