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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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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 若是他們道歉聲明 那麼我們也當然會將道歉文也一併轉發出去 這才是轉文負責的方式 但是正如大大所說 因商譽和服務不佳而不去 這個就不能怪我們吧?畢竟我們將目前所見所聞轉發出去 這些是公見事實 也是先有前因才有後果 但是相信有擔當肯負責的店 才是大家所欣賞的 能夠真的為消費者著想的店才是大家所樂見的 也相信有人會因此而更向他們購買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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