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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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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沒見過幾百人共有一大塊地的情況
這還是沒分割的情況 ![]() 此文章於 2012-10-05 11:09 PM 被 weiroc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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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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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話是這樣講沒錯 沒有什麼是盤古開天以來就開始在種的 現實是 你小麥玉米有自己種的必要嗎? 是種的贏美國嗎? 台灣本島的主食稻米 基於國家糧食安全考量 本來就必需保持一定的自給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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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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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沒有經濟的起飛 農地也不會像現在值錢 然後依然會是維持著古代的莊園制度 一家幾十個小孩 分一分 土地還是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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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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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以前地真的不是很值錢 就在前述土改時期訂出來的"徵收" 價是 "年收成值" 的 2.5倍... 有田租給佃農的地主,約莫都逃不過被徵收 被徵收剩下的大概就是現在所謂的 "零碎" 田 了不起幾個甲 然後經由放領製造出很多的 "新地主" 但是由田佃 "升格" 成為新地主的農戶 面積要很大的機率也不高 我以為這是遠因 時間經過一個甲子 土地大約又經過2到3個個世代分了再分就是近因 ------------------------------------------------------------------ 以前有所謂的 "三七五" ,讓地主權益實質吃虧的事實存在 造成現在田地主人不肯輕易將田 "租" 或 "佃" 與他人 這不是以都市現下租賃觀念可以輕易理解 這大概也是現在農政單位在推廣的 "小地主大佃農" 的最大阻力 小地主大佃農搓合成功的話 政府會讓地主一次領得5年的租金 大佃農再逐批繳納田租還給政府 這都不容易推行了 更遑論要交出所有權狀去掉田埂當股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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