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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虎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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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表坊是"光著身體"表演,衣服、燈光、舞台等標案,我就相信與他無關,他只要解釋那39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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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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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華人國家不就才兩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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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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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幾樓的,我真懷疑某些人到底有沒有看過完整的賴導
某幾個疑問實在是一堆垃圾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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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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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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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天燒掉2.3億? 哪來的數字? 從籌備到實行再到演出 1天就夠了嗎? 這些都要有時間的 在這些過程中 都是要花錢 也不是所有員工跟耗材的支出都是在演出當天才發出錢 況且這個演出是2天 不是1天 我是覺得 納稅錢 能省則省 因為藝術這種東西在每個人眼中價值本來就不一了 今天不要說2.15億了 215萬都會有人說太多錢 更有人會說 放在我的口袋 會更好 經過這一個事件 往後應該不會再有藝術工作者出來揹這種事 因為只有要某一方的人喊浪費 人民普遍的看法就是覺得浪費 這種事 本來就沒對錯 再詳細的數字總會有人說 "不夠清楚" 價值觀不同 本來就爭不出一個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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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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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你做工作都不拿薪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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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where the light is
文章: 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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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問題是3900萬的創意費和你說的這些東西都沒有任何關係 這3900萬就是直接進賴的口袋裡 (當然可能還要扣掉一些回扣啦) 這次可不是無知的老百姓在鬧 很多藝文界的都在不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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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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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其實,我只想確定,別人辦的同樣水準規模的表演,平均花費是多少,就夠判定了。 怎麼記者不想辦法查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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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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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13個標案的項目還不清楚.. 他的創意費是其中一項 底下還有其他的次項目支出 所以他拿這些錢給下包應該沒問題吧 當然這前提是他合約品項有這些東西要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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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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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的部份我不發表意見,但《夢想家》的部分......
我看完之後的感想是:真沒水準(尤其是最後一幕:外星人?)、真難看(劇情)、真難聽(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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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魯西伐
文章: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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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答得很好呀
聽障,花博,高雄亞運..開幕動不動2.3.4億...大家不分陣營都出來說清楚.一堆好挖的 公平一點不要光挖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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