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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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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敢處份阿 公務員最要命的就是連帶法 很有可能因為下屬犯罪 長官督導不周記(大小)過 軍中想升官被記過是很嚴重的... 為什麼逃兵只要在期限內回營(各長官態度) 通常都是抓去關禁閉順便點名作記號 警察系統也是如此 連帶法有缺點也有優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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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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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訓會驗,只是頂多1~2次 我那部隊連續7年0軍紀案件,還不是每週收假叫兩個人去,人選我挑的 ![]() 此文章於 2011-09-06 01:26 PM 被 willis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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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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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台灣拖個幾年 可以少當幾個月~1年 這才是問題所在阿 如果改成不管你延畢多久 33歲一定要當兵 然後要看你當時屆齡當兵的役期 假設是2年 不管你啥時當就是要當2年 你在看看閃兵的會不會變少 閃兵不是想晚點當兵 是想閃掉原本屬於他們該付出的役期 所以才會說這些人法律上沒問題 但道德上有問題 台灣法律追溯期10-15年 假設某A犯法了一躲20年 然後追溯期過後回來 從法律上來看他也是無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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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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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既然已經有規定好最晚還債的時間了,只要在那之前還就好了,不然還要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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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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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煩 乾脆以後修法,20歲一到全部抓進軍營,國家保障學籍、工作權、補償藝人表演費,這樣最簡單 此文章於 2011-09-06 01:31 PM 被 limaik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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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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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屌面人跟菜花人都沒當兵,算是哪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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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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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老一點的藝人不少都是在當兵之前就成名,下部隊也是一般的單位。
也許是屆齡當兵又沒特別擺架子,所以當兵過程也很正常,我倒覺得現在的男生偶像有時想得太多, 扣除新訓,下部隊到退伍的時間其實很短,越晚去當兵,只會讓你的身份顯得更特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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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您的住址: 超級高雄賽亞人III
文章: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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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是說羅志祥與歐漢聲嗎?的確是血淋淋的現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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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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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幾年為了騙選票一直減兵役役期,可能一堆人到退伍時還沒下過基地、或者退伍時要承接業務的徒弟連個影都沒有,搞得國軍戰力愈來愈爛,真是他X的愛台灣。(所以現在才要規畫花大錢搞募兵制) 總之,台灣若不實施募兵制,義務役役期最少應該一年半,最好役期一年十個月或兩年。 此文章於 2011-09-06 01:38 PM 被 還在想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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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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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裡的规定算是防君子不防小人
當初立法大概沒想到碰到一些把方便當隨便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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