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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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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用不是你的東西,其實沒有關係,反正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跟殺人放火比起來,你的罪不過是小咖 但是如果有人管到你,最好是乖乖認錯,不要在那邊講五四三,因為你本來就是錯的 被抓到還要講一些有的沒有的,比如說你也在用盜版還敢說一些大話之類的,實在很差勁啊 就像01某些高級單車泳褲磨人或者重車自我感覺良好者 平常愛闖紅燈、愛亂胚不怕死也沒有關係,反正沒抓到你嘛,大家看看笑笑就算了 被抓到請不要在那邊五四三,或是講一些違反交通規則是不得已的蠢話 喜歡違規沒有關係,但抓到請乖乖承認 此文章於 2011-03-25 11:04 PM 被 陪睡抵債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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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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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說可以讓您的心靈開心些,就當我是好了 還需要小弟配合什麼事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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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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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也去看看我引的,和回的是不是樓主的文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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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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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然後那些平常都闖紅燈的人突然都跳出來說, 是啊是啊, 闖紅燈不對, 我去報警來抓你, 還有那些盜版者看到有其它的盜版者就趕快打電話報警, 這種人就比較高尚就對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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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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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別急~它們回信也是要時間的,無論是使用何種方式,用了不是自己的東西,就認份惦惦吃三碗公,像這種拿了用了還昭告天下的要求,我這輩子也沒見過幾次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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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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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的語文解讀也很夠水準的
![]() 現在的pcdvd會員爭論的點是『圖片內容』 我和靈異所爭論的點是『圖片來源』 12. Mobile01重視原創精神和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 請盡量避免轉載圖片或文章,如果真的需要請一併列出原文圖出處,圖片請勿上傳到Mobile01。 14. 討論區內勿發表商業性質****或是為特定網站、Blog宣傳;如果是討論上需要也盡可能避免引用購物/拍賣網站資料或連結,請盡量使用官方的資料或圖片(請注意勿觸犯第12條規定)。 what?...當你提供超連結時,01就用14條鞭你,你沒提供時就用12條摳你。 前幾篇文章,我只要在01發,絕對會著名網址出處,資料來源,很不幸就有2~3篇 都使用12條來處理,在來發該篇時,文章的內容就有說是Nvidia的GeForce裡面的遊戲列表了,就差沒把整個網址貼上來,我又怕貼了網址,14條就飛過來,只好直接擷取圖片 而我擷取後,我當然知道內容不是我的,我就擷這圖、上傳(註),並說明該Crysis 2 並不支援dx11,我也有說明往後官方會以patch推出,因為當初大家期待C2就是 期待次世代的dx11,官網把dx11拿掉,爆一下,這也可以被有心人解讀成這樣? 那在你貼出網址也不是、不貼網址也不是,如果01有特別說明我這篇圖片內容的事件 那我當然知道問題出在哪裡,But 就只丟條12,我還能怎麼解讀?,這就是我本篇想表達的,有幾個惡意曲解我的本意,那我也沒辦法了。 (註) 現在來談談圖片內容,圖片內容是我從nVIDIA官方網站去擷取的 而某位網友(spondee)提醒了我legal info,正才開始現在這步驟,某雞婆網友 和我已發信去告知nVIDIA,我是不知道結果如何啦,我現在也在等官方的回覆,就這樣。 浪費PCDVD的資源去討論靈異,真的對站長感到抱歉。 ========= [站務] 站務使用無授權圖片,管理團隊視若無睹。簡直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6&last=24528047 此文章於 2011-03-26 01:09 AM 被 Tabris Apostle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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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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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是Marxs要去捍衛01或是NVIDIA,而是Tabris Apostles的行為,基本上就是錯的 請你看看你愛拿出來說的第12條,"重視原創精神和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 這句話你有符合嗎?你沒經過NVIDIA的同意,就濫用網站的圖案,已經侵犯智慧財產權, 就算你的文章是自己原創的,但是內容違法使用N社的網站圖案, 這樣已經違反第12條的規定。 事實擺在眼前,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雖然這不是大惡之事,但是違法在先,還想來取暖,這並不妥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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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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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阿,所以我去請教nVIDIA了阿 ![]() 去這樣嗎?又不是營利文章,純粹讓網友知道首發沒DX11而已,01的12你 沒看清楚嗎?照字面上解釋,他認為的是該圖不屬於我,是別人擷取下來後,我直接拿來用 如果是內容有問題,那直接說明白不就好了?只貼12條,一般人直觀不是這樣想嗎? 按legal Info 上面的說明,我才知道直接擷取沒經過NVIDIA同意是違法的,縱使我已表明出處,就差14條的網址罷了,我也正等待對方的答覆不是嗎?...該篇文章01也早回收了阿。 此文章於 2011-03-26 01:22 AM 被 Tabris Apostle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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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沒有女人的地方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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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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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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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廢咖,被人欺負就只知道來這裡討拍
幹你媽的他們老母要是知道了,應該會說當初還不如生塊叉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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