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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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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這樣就完全明白其中的因果了 一個起初完全無預設立場的動筆 [重點是已事先取得鄰居的同意 至於公共空間的街道部分~ 狹小眷村(真的不大)居民自然而然產生的屬自我空間的心理<=這裡的確有爭議 但若能親自到現場走一趟,也許就能點滴的理解為何會畫到街道部份了] 演變成現在執理與執情雙方間的抗衡 要怎麼說呢?唉.....現代社會越來越淡薄的人情溫暖的後遺吧...(總指而言) 此文章於 2011-03-01 10:56 PM 被 孟夢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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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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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個人偏情或偏理的問題在於 .... 情是自己的情 . 理是自己的理 不論是您 . 還是同意您的人 . 抑或持相反意見的網兄們 <= 通通都一樣持自己主觀 說情論理談趣味 . 同審美一般 .... 都是主觀 . 全世界的主觀都不一樣 討論 . 既是主觀的交涉 如果 . 全部網兄的情理 + 審美 . 都一模一樣 ...... 那就不必討論了 若 . 全世界所有人類思想都一樣 = 世界大同 ..... 語言文字就不需要了 語言討論同經濟或文化一般 . 自有演化前進的動能 不是單憑幾人之力就能把握住它的 如在過程之中發生意料之外 或 有違己願之事 .... 就讓它發生吧 擋不住的 . 放寬心去看它就好 您是開帖樓主 . 不是正規會議的主席 或 特定場合的主持人 身份的差異 . 得去釐清才好辦事 我不是詭論 . 這是有語言哲學的道理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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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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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部份倒不用擔心,因為建功自辦重劃區絕大部分是眷村, 是國防部所有,也就是國有地,所以比較沒有影響一般民眾權益的問題。 另一方面自辦重劃地主本就需提撥一定比例給市府做公共建設用, 至於要規劃哪些公共建設,市府本就有決定權,所以變更重劃設計, 將彩虹眷村納入公園預定地範圍內,算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解套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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