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您的住址: 一日陸戰隊 , 終身陸戰隊
文章: 117
|
引用:
要是我碰到這種情形,絕對不放棄...... 哎呀!不是租書店了..... ㄟ........老闆,火鍋能租嗎? ![]() 此文章於 2010-12-08 12:07 AM 被 kouiou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16
|
大家有空看看TV COPS八∼
台灣值得警察可以學習∼但是民眾卻不這樣認為 因為台灣警察就是XXXX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World of Tanks
文章: 619
|
各位安,敝人是漫畫店老闆,也是報導中提告的受害人,我不知道蘋果日報的記者會不會來看留言,但我本人想在此說明,這篇報導完全沒有查證就亂寫,許多與事實不符:本店並不在內湖,對方借的是小說不是漫畫,還有本店在提告前打了相當多通電話,也通知其家人很多次,對方是惡意不還,並非忘記。我們有留言給她,跟她說我們要準備提告,請她趕快來處理,不要年紀輕輕上法庭留案底,但對方置之不理,我們也請其家人來處理,但她家人說她成年人,在外殺人也跟他們沒關係,不願處理,我們只有提告。期間開庭3次,對方都不到,審判長才派警察前往拘提到案,大家在為當事人被銬手銬表達意見的時候,是否有想過被害人的痛苦?我們這些辛苦經營漫畫店的,利潤微薄,遇到惡意不還的客人能如何?許多不願打官司的店家只有自認倒楣,像我為了尋求一點公道,背後得付出多少時間精神?現在想到還要出庭我就很痛苦,這種傷害不是幾本書的損失而已! 但我們不告生意怎麼做? 法律給小老百姓的保障太少了,一個案子要大費周章才能討個公道,這樣只是讓更多受害人不願去告,讓作惡不守法的人逍遙自在罷了。最後希望記者可以更客觀中正並根據事實報導,謝謝!
雞婆幫小說店老闆PO澄清文 "可憐之人必有可議之處"這句話不會錯 提醒一下眾宅兄弟,會害人的女孩看起來都是不會害人的樣子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
不要看人家可憐就同情對方
要去了解後面的原因 我是討厭不守信用的人 因為我覺得信用很重要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北縣
文章: 644
|
所以識別家書店的三本漫畫沒還
那就是累犯了... ![]()
__________________
歐拉、歐拉、歐拉... 你已經死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繁星居
文章: 4,079
|
看到這個說明
那我只好覺得 這個借書不還的 死好了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
引用:
果然就和我之前說的一樣,這女的就是 活該,不來點硬的,他是不會理你的,最好給他留案底。
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個你努力,都不一定會成功的世界~~~~~~~~~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
大概會是捐兩萬換緩起訴...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
引用:
應該是賠錢向這租書店尋求和解吧,原告撤告就沒起訴的問題了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