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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old2chang
建議失主提出侵占告訴,更何況遺失只是目前說法,萬一佔有人提不出合理撿拾過程說明,檢察官很可能轉為竊盜偵辦,這個可就不是能私了的

學姊幾年級的,在他們系內應該已經被認定是黑五類,搞成這樣以後也別想借筆記資料了

新聞中有提到,撿到失物有告知失主或報警,就不算侵佔,
那位學姐已經有告知丟錢的學妹,只是要求要報酬而已。

學姐的做法固然是有爭議,但其實包括在下在內的絕大多數人都一直在做類似的事,
像是用公司或公共的資源為自己所用,譬如把公司的文具用在自己的私事上、
用公司的影印機及紙張印自己的文件,甚至還把東西帶回家用。
(就法律上來說,這也是侵佔)

另外還有公寓住家在公共走廊或樓梯間擺放鞋櫃及堆放雜物;
店家把自己販賣的商品擺到騎樓上;攤販佔用路邊、人行道甚至大馬路;
使用盜版軟體及其他數位資源等.......太多了,幾乎俯拾即是
我自己也是常常犯這樣的錯........

譴責他人的錯誤不是不可以,問題是那我們自己的行為呢?
所以也不用說什麼讀法律的也不怎麼樣之類的話,事實是我們都不怎麼樣
     
      
舊 2010-09-14, 10:27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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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離線中  
B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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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BLUESKYVFX-
所以我很苦惱啊.搞不好她有個漂亮的女兒之類的. 讓伶盃少奮鬥30年.


以上..做夢.哈哈!!

對方女兒萬一是個公主
你也會很累
 
舊 2010-09-14, 10:33 A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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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離線中  
電子庫房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68
這學姊毫無誠意...請看紅字部份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14/today-t3.htm
窮學妹沒錢可註冊 學姊怕鬧大只好全還了

學姊雖還錢 要求學妹保密

昨天一度傳出兩人是成大的學生,但黃偉哲辦公室稍晚否認,成大也否認是該校學生,成大法律系辦公室說,近一週沒有學生反映遺失錢包,學生遇狀況通常先找教官,成大教官室也說調查結果「沒有」;而成大主任秘書李偉賢受訪時說,拾金索酬,法雖允許,但從教育立場看並不妥,同儕應有同理心,一味論法,有失人情味,也失去傳統美德。

就在各界猛猜「到底是南部哪一所大學的學生?」而沸沸揚揚之際,事態急轉直下,學姊突然改變態度,同意全數歸還,前提是學妹不可對外洩漏有關兩人背景的任何資料;據悉,學姊很擔心萬一身分洩漏,必慘遭網友「人肉搜尋」,屆時後果難料,有消息透露,學姊和學妹有約定,一旦她被網友搜尋到身分,一定會向學妹索取三成賞金。
舊 2010-09-14, 10:36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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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庫房離線中  
cys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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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54
引用:
作者電子庫房
學姊突然改變態度,同意全數歸還,前提是學妹不可對外洩漏有關兩人背景的任何資料;據悉,學姊很擔心萬一身分洩漏,必慘遭網友「人肉搜尋」,屆時後果難料,有消息透露,學姊和學妹有約定,一旦她被網友搜尋到身分,一定會向學妹索取三成賞金。.


不虧是法律人
舊 2010-09-14, 10:40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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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Totenko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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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這位"學姐"的做法可議,不為眾人認同,卻是他的合法主張

當一件事不合理不合情卻合法時,這個法律恐怕就得檢討是否該修改了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0-09-14, 10:42 A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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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enkopf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54
引用:
作者Totenkopf
這位"學姐"的做法可議,不為眾人認同,卻是他的合法主張

當一件事不合理不合情卻合法時,這個法律恐怕就得檢討是否該修改了

法有問題

用這法來要脅人要錢的也一樣
舊 2010-09-14, 10:44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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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Totenkopf
Advance Member
 
Totenkop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引用:
作者cys070
法有問題

用這法來要脅人要錢的也一樣


我們是一個法治社會,依法這位"學姐"的確有權向失主"學妹"作三成酬謝金的主張,完全合法,那個人有什麼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舊 2010-09-14, 10:52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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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derag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44
我比較想知道那個學姊是誰
成大法律系去除掉那個學妹的年級
應該很好找XD
過不久網民就會找出來了
搞不好還是個正妹說
舊 2010-09-14, 10:55 A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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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derag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54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我們是一個法治社會,依法這位"學姐"的確有權向失主"學妹"作三成酬謝金的主張,完全合法,那個人有什麼問題?

這些法律人知法玩法不就是大家最討厭看到的

你也覺得她做法可議

難道希望以後司法官又出一個這種?
(做律師我到沒意見)

法該修∼這類人也該淘汰

台灣法律界又要出一個xx
舊 2010-09-14, 10:58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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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BLUESKYVFX-
Senior Member
 
BLUESKYVF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279
引用:
作者leaderag
台灣的社會教育出來的
就是這樣
怪不了那個小孩
因為他辛辛苦苦念法律系
就是為要比別人多賺錢
是誰告訴她這樣子的?
正是我們的社會.....



這個學姐名字要memo一下.
__________________
Q9550
Intel X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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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dro M2000
2TB HDD X 2 + 512 SSD

台達 260W
舊 2010-09-14, 11:12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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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KYVFX-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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