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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se_man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38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我們先假設並不是無辜的先... 畢竟我相信你也不願意殺無辜的人,對吧。

責任的確不是只有罪犯的。
教育、新聞媒體等等,都是有可能塑造出殺人犯。
每一個 Case 都不同,都該一一去檢視。
我們是要防範未來可能因為教育、媒體或其他問題塑造出殺人犯,盡量讓大家的社會價值觀相近,而不是單純死刑後結案。

他們的論點:"贊成死刑,就等於贊成有些人「該死」,或我們可以為了某些「利益」 而犧牲某個人──許多殺人凶手不也正是抱著這種想法。" 其實並沒有錯誤。是你自己想法轉不過來。

這樣講吧,我們會看到殺死人的人,我們都會很不可接受,有些嚴重的甚至我也會覺得只有死刑可以伸張正義了。問題是,那些殺人的人,也絕大多數是認為別人做出他們不可接受的事情,才認為那些人該被殺。
兩者妳說沒有關連?荒謬?我只能講說,每個人的社會價值觀念不同。有些東西是妳覺得可以接受 AND YET 別人不能接受。今天都是因為別人嚴重侵犯到自己的社會價值觀念而覺得對方該死,哪有什麼不同?
另外,到底何種殺人犯該被判死刑?今天假設 A 殺了妳親人,妳當場看到火起來把 A 殺了。妳該被怎麼判?依照妳的理論也是死刑?A 又不是殺你,妳怎麼能把 A 殺了?誰該來決定妳是不是因為殺 A 而該被判死刑?比妳社會價值觀更嚴謹到堅持認為只要任何殺人都該處以死刑的人????

1.我認同您說的,塑造一個殺人犯的因素有很多,媒體、教育都可能是幫兇,我們的社會有太多需要檢討的地方,但是最大的責任是在於殺人者本身吧!?

2.現在社會很多殺人的案件並非是被害者作出兇手不可接受的事情而被殺,也有些殺人者並非為了利益而去殺人,以最近新竹飆車族殺人的判例,那群青少年僅為了被瞄一眼就殺人!?更多的是看不順眼就痛下殺手的案件層出不窮...

3.照您說的情況,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可供參考!
引用:
另外,妳又有一個自己以為是對別人是荒謬的論點。
妳說:"人權是給人的,當加害人犯罪的時候它已經捨棄它生為人的資格,何來人權之有?"
基本上不是正確的。
人權是所有人都有的,不管是被犯罪者還是被害人還是無關的人。犯罪者不會因為殺了人就沒有人權,否則並不符合人權說。如果說犯罪者被殺是允許的,這個世界有太多的地方曾經出現過如果是 XXX 人種/關係的就格殺這種法律。(例如以前中國的滅族)那這些犯罪者(只因為他們是 XXX 人)被殺,妳是否也該認為是允許的?這些人依照該國家法律是死刑呀!

所以我不能認同人權在這個部分,當人權團體為罪犯發聲的時候,有考慮到被害者及其家屬的人權嗎?被害者已逝,但是其家屬面對司法的判決,一次又一次的必須面對失去親人的痛,這樣就是所謂的保障人權嗎?
引用:
妳提倡廢除監獄又顯示了一次妳對人權說的不了解。
人權還有一樣非常重要的東西:UDHR 中 Artical 3 寫的: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life, liberty and security of person.
這就是為什麼人權組織只會質疑監獄是否虐待犯人,而不會提倡廢除監獄的理由。

我並非提倡廢除監獄,我只是想表達既然執行死刑就是剝奪人權,那麼剝奪自由不也是侵犯了人權嗎?因為UDHR 中 Artical 3 寫的: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引用:
我個人是不完全反對死刑的,不過... ... 妳的論點一看就知道沒看過什麼書
人權本身有太多可以去質疑的地方,不過... 請多看一些書吧... 拜託... 否則妳自己以為別人講荒謬的論點,其實是自己的問題...

這一點您說的沒錯,我是沒看過甚麼書,學歷也不高,但是至少我還能明辨是非,也知道甚麼是正確的價值觀,甚麼是公平和正義!

網路不是一言堂,我發這篇文章也僅是想表達心中的一些看法,想和大家一起討論罷了,我也知道就算我怎麼不滿也改變不了現狀,很謝謝您看完了我的文章並且用心的指教!
     
      
__________________
. 這算是顏面神經失調嗎?
舊 2010-02-03, 02:21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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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se_man離線中  
yamaki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37
引用:
作者s2588s
因為人有善念..所以會不忍
當我們看到受害者在死前可能受盡各種折磨後才死去
我們會為受害者感到難過並且悲憤這樣事情的發生

我們也會希望這樣殘酷的事情不再發生
尤其是發生在自己或是周遭的親友上
所以我們需要有方法來嚇組這樣事情的一再重演

所以死刑不必然會是跟仇恨扯在一起
刑罰的作用是在嚇阻犯罪43...



也許是我執在作祟吧

您所主張的是死刑是歸納在刑罰裡面, 而不是跟仇恨(情緒)扯在一起的對吧?

那我提出我的想法吧, 大家可以參可參考


為什麼會有刑罰? 什麼是因? 什麼是果?

小弟認為他個人做了讓眾人決定他不適合在目前的世界生存的事情, 這是因

既然是他個人做了讓眾人決定他不適合在目前的世界生存的事情(這是法律),

而被法律判了死刑(這是果. 法律的刑責), 既然是眾人所決定的律法

那麼律法裡面會沒有任何情緒因素在裡面嗎?

所以小弟認為死刑這兩個字裡面當然含有情緒在裡面, 因為沒有情緒就不會有法律

就沒有"讓眾人決定他"是否死刑的這個過程以及結果

舉例來說木頭沒有情緒, 所以不會因為我要劈了他,

所以他會閃躲我或是攻擊我的這個情緒結果, 因為木頭沒有"害怕"這個情緒,

而小弟我也不會被眾木頭決定我是該去該留.

所以個人還是主張死刑(刑罰)與仇恨(情緒)其實是一體兩面的, 無法切割分開討論的.
 
__________________
國營的目的在於,平抑物價,損益歸公!
民營化個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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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自己的好運氣,歸咎在別人的不努力!

人生不是得到就是"學到"

你學到了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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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輩子鬆過最緊的螺絲

*1800kg/Nm*
---------------------------------

十年藍綠兩茫茫,挺勞工,嘴砲強,得罪財團,政客莫敢當,
關廠裁員無薪假,派遣工,寇斯盪(Cost Down)。
通膨怪獸又登場,柴米油,驚驚漲。荷包縮水,苦往肚裡藏。
爆肝血尿過勞死,法未修,草已長。

轉於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20693&page=2&pp=10
舊 2010-02-03, 02:36 A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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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making離線中  
jshj031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如果真要廢死刑,我建議替代的方案:做勞役做到死。至少還有點貢獻。
舊 2010-02-03, 07:35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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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j0314離線中  
咕咕鳥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什麼是人權?生命權?
當法律規定殺人者死(況且也不是每個殺人者一定都死刑)
那就照法律規定去執行啊...
等到法律改為殺人者關到死...那就關到死
憑什麼依個人的喜好宗教信仰理念..來決定
什麼法該執行..什麼法不該執行....

法律不一定公平正義....判決結果也不一定真能罰惡....
但整個流程都跑完了...最後結果是暫緩執行....
那乾脆放牠們出來...讓被害者家屬有報仇的機會....
義憤殺人罪...算一算也不重啦....

看過"重案對決"一片....(我還是覺得"守法公民"這片名較合味)
老百姓違法...死
法律人違法...英雄....
(憑什麼把炸彈放到牢房...這算謀殺了...利用殺人犯殺人的手段...殺了殺人犯)
我對該片結果蠻不爽的....
舊 2010-02-03, 09:00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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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離線中  
JO_
*停權中*
 
JO_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6
您的住址: 剛從jo_eblack搬出來
文章: 1
引用:
作者xx123
???
可能是我的表達有很大的問題

這幾句 .. 不是對A級黑豬肉網兄的指涉 . 指涉的是除他之外 ..... 您是不是弄錯了



另 ~

1. 死刑存廢若不談人權 . 不擺在一塊 .... 那就不用討論了
那種沒概念沒信念的東西 . 就不會有爭議問題

2. 死刑與仇視會不會擺一塊 . 不是你我能決定的
不論是反對廢除死刑的聲浪 . 還是贊成廢除死刑的主張
不論是立法執行 . 台灣現況 . 還是書本中的純文字理論
仇恨 . 都是其中的重要內容之一 ...... 無法漠視 . 仍要考慮它才能消極它

兩者本來就在一塊 .... 就算台灣法治達到完美 . 他們還是一塊
割得開嘛 ??

參考

1.我弄錯了 抱歉
2.死刑存廢若不談人權 . 不擺在一塊 .... 那就不用討論了
~對~只因在我概念中"廢死刑不等於重人權"所以這種沒概念沒信念的東西 . 就不該有爭議問題
3.台灣法制完美.仇恨割的開...
仇恨是情緒造成也是環境造成~~在台灣每天的新聞真的有太多不公不義的事.且成出不窮的在發生...就如電視劇中你想看壞人使壞~還是壞人被制裁~
待法制完美OR趨近完美.仇恨必將減少很多~此時再來談死刑存廢也不遲
屆時也不會像另一篇死刑存廢的頭票中有著懸殊比數的結果...(我相信那樣的結果只是反應台灣現況)

我反廢死刑~因為那些帶頭的只想完成一件彰顯人權的事件~
若為人權~只需要在死刑的判定上訂出嚴苛的規範~效果並不會差太多

以上為個人意見~
舊 2010-02-03, 09:04 A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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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_離線中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deerman
壞人殺人是不需要什麼正當理由,
喵一眼不爽就殺,不讓我搶就殺,
性侵害女生不成就殺,偷東西被發現就殺......
當這些殺人犯在殺人時有想過別人也是有人權嗎?
當壞人兇狠殺人的那一刻剝奪別人的人權時就已經喪失自己的人權,
還談什麼人權?
人死不能復生,但別人就該死嗎?
如果可以我相信被害者家屬寧願要被害者活過來而不要什麼賠償,
說賠償也可能什麼都拿不到,好人只是白白犧牲生命,
如果好人無辜被害,
如果壞人無法受到正義制裁,
那這世界還有什麼公平正義?
好人死了留這些壞人在監獄關個過幾年又出來興風作浪,
或者像海地發生天災監獄塌了壞人逃出去又去做壞事,殺人搶劫讓更多好人又冤死,
與其這樣還不如一開始就讓這些敗類就地正法,
看海地監獄關的犯人逃出來會做善事嗎?
如果有人會這樣認為只能說你真是愚蠢無知到極點。


絕大多數人殺人,都是一時火起來,完全沒有考慮到是否有死刑(這個論點證明了是否有死刑跟是否有殺人犯罪一點關係都沒有)。是否有死刑對大多數人來講是無用的。

另外,人權議題本身,是每個人都被賦予的。並不是剝奪別人時自己就自動喪失,這跟公民投票權不同。如果妳真的有心探討這個話題,把很多真的在講人權的法律、歷史、和理論的書看一下,就知道到底為什麼要有人權了。

另外,有非常多壞人根本就不是真的犯了罪被關進去。
妳認為那些清白的也都該死?
舊 2010-02-03, 10:30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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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離線中  
nightowl
*停權中*
 
nightow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http://www.criminalresearch.moj.gov...de=27084&mp=301
96年度委託研究案--「廢除死刑暨替代方案之研究」
上面是法務部委託中央研究院做的報告,大家可以看看!
裡面大概可以看出目前法官對於判死刑方面的一些做法,還有一些修法的概況!
不過我想對於廢不廢死刑除了參考各國發展及學術研究之外,最重要的是要看台灣本身的社會現況而定!

另外廢死聯盟提到廢除死刑並不會影響犯罪率這一點似乎爭議很大,他們以加拿大廢除死刑後犯罪率降低為例這一點有點問題,不過我還在找相關的資料!
附帶一提,加拿大的無期徒刑是關整整25年不得假釋!
舊 2010-02-03, 10:42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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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owl離線中  
yider
Elite Member
 
yi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引用:
作者A級黑豬肉
絕大多數人殺人,都是一時火起來,完全沒有考慮到是否有死刑(這個論點證明了是否有死刑跟是否有殺人犯罪一點關係都沒有)。是否有死刑對大多數人來講是無用的。

另外,人權議題本身,是每個人都被賦予的。並不是剝奪別人時自己就自動喪失,這跟公民投票權不同。如果妳真的有心探討這個話題,把很多真的在講人權的法律、歷史、和理論的書看一下,就知道到底為什麼要有人權了。

另外,有非常多壞人根本就不是真的犯了罪被關進去。
妳認為那些清白的也都該死?

那預謀殺人呢?
不能就一句絕大多數人殺人都是一時火起來,就把整個問題放過去

因為一時氣憤殺人,就目前的法律和實際執行面來看,還沒見過就這樣被判死

對於被判死的人,其絕大多數非一時氣憤殺人

你這段回應,完全跳過了我們法律目前的規定及實際執行上的狀況

而且我們可以因為絕大多數人殺人是一時火起來,而把那些預謀殺人的順便放過嗎?
最近的殺人案,那個拿槍槍殺前女友的傢伙,之前犯過一次殺人,那時可以說是一時氣憤
但後來這次,能說是一時氣憤嗎?
結果呢,目前被判無期徒刑
有被判死嗎?沒有

要被判死如此的難,能被歸入非死不可之列者,如非罪大惡極之人,實難作到

在現實面上,如要廢死,那就該有足已對應其惡極之罪的刑罰
我們看到的是該死的沒死,目前法律又沒法作到讓判死者被關到死
即使關到死,這樣的刑罰真的足已對應其所犯下的極惡之罪嗎?

個人覺得這才是廢死最大的爭議部分
作不到想不到對等的刑罰,又只想爭口氣去廢死刑
討論上十多年,結果上位者只想到廢死是即定政策
沒想到要好好的修法,讓罪極之人得受極刑之罰
配套都沒完成,就一心想要廢死,這種不理性的作為,又如何能說服支持死刑者呢
那這樣的廢死行動有何益於社會之處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10-02-03 11:02 AM 被 yider 編輯.
舊 2010-02-03, 10:59 A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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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離線中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cheese_man
1.我認同您說的,塑造一個殺人犯的因素有很多,媒體、教育都可能是幫兇,我們的社會有太多需要檢討的地方,但是最大的責任是在於殺人者本身吧!?

2.現在社會很多殺人的案件並非是被害者作出兇手不可接受的事情而被殺,也有些殺人者並非為了利益而去殺人,以最近新竹飆車族殺人的判例,那群青少年僅為了被瞄一眼就殺人!?更多的是看不順眼就痛下殺手的案件層出不窮...

3.照您說的情況,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可供參考!

所以我不能認同人權在這個部分,當人權團體為罪犯發聲的時候,有考慮到被害者及其家屬的人權嗎?被害者已逝,但是其家屬面對司法的判決,一次又一次的必須面對失去親人的痛,這樣就是所謂的保障人權嗎?

我並非提倡廢除監獄,我只是想表達既然執行死刑就是剝奪人權,那麼剝奪自由不也是侵犯了人權嗎?因為UDHR 中 Artical 3 寫的: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這一點您說的沒...


1. 是的,沒錯。
所以最大的責任者,必須有一定的期間在監獄內。事實上,有太多殺人的例子是一時火起來,後悔後接著表現良好,也未必就該殺不可。也有非常多例子是當自己知道可能面臨的是死刑後,就霍出去罵法官,攻擊警察,殺掉警察等等:Brutalization Effect。

2. 是的,有非常多的情況是這樣。所以你認為殺掉那些飆車族就 case done 收工以後不會有飆車族砍人了??

3. 妳還是沒有聽懂我在講什麼。
為什麼現在有這麼多不同殺人的罪名,並且刑責不同?
因為現代人比古代的人還更能接受去看待有些特殊原因而殺人的情況,尺度越來越寬。尺度越來越寬是否是好事,這我不敢說,不過,至少是因為開始有了為何殺人的原因的研究,才會開始有這麼多分類。剛開始研究的原因是什麼?難道當時的人不認為:殺人者死 四個字?為什麼有些人殺人被判七年有些人殺人要被殺?

4. 同不同意是妳自己的決定,跟我無關。不過,妳的意思是否代表,如果今天妳剝奪別人的生命,妳同時剝奪走自己的人權,而我們其他人(或 authority)可以迫害妳、虐待妳、電妳、然後把你一隻眼睛挖出來,因為你已經放棄人權了???
不應該這樣講的吧。
只要還活著的人,就有人權,不管是被害者家屬還是罪犯。
而沒想到妳竟然指責司法判決不是對被害者家屬的人權保障!?難道因為人權才有的 "司法之前人人平等" 的東西竟然被妳指責這種權力不是對被害者家屬的人權保障!?

5. Liberty... ...
真糟糕... 我該從哪個論點去跟你說起勒...
... 請... 參考 Immanuel Kant 或 David Hume 的書... 謝謝...
自由其實不是妳以為那樣的自由...

6. 正確的價值觀?公平與正義?
妳知道... 一個世紀前,女人裹小腳是正確的價值觀。

事實上,也是有所謂的 social norm。問題是這個 social norm 常常都在改變。現在觀看中華民國法律中死刑的如叛國和販賣一級毒品等等,其實這種當 social norm 改變後,他們也可能慢慢不會被大家認為就是該死刑。如果當時已經處死了,是否恰當?
舊 2010-02-03, 11:24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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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離線中  
A級黑豬肉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引用:
作者yider
那預謀殺人呢?
不能就一句絕大多數人殺人都是一時火起來,就把整個問題放過去


預謀殺人罪會比較重,是因為他們會有更多時間安排殺人。
事實上,在整個預謀之中,他們會考慮到的是如何逃離警察、如何湮滅證據...
心理研究也有指出,他們心中根本沒考慮到 "死刑" 或 "無期徒刑" 等等問題。

對這些人來講,有死刑他們照樣殺人。沒死刑他們也照樣殺人。

死刑並不能嚇阻罪犯。
舊 2010-02-03, 11:31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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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級黑豬肉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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