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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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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novashin 我很用心去讀你的文章,甚至有同病相憐的感覺!
放手吧~放不開的感情到最後都是恨!! 一樣的狀況,我更能瞭解你的感覺!不同的是我比你更加悲慘....... 不要去問理由,因為任何理由你的心都會再編織另一個反駁! 但你真的愛她?愛她不讓讓她過的更好嗎? 10多年後,如果你還會有心痛的感覺,至少還有過甜蜜的回想! 10多年前,我心跟你一樣,我想知道理由,我想問她!(到現在還是一樣!) 我選擇放手,衝刺我的事業....不眠不休全年無休的工作甚至駐廠無薪24小時加班! 交往過數各女生,就算被同學同事罵畜牲,劈腿鬧到全廠知道!只為了尋找她的影子! 過節還是會傳各簡訊單純的祝福!也不知道有沒有換號碼,分手後沒再打過! 一直到現在,我還是會偶而回到過去曾經一起地方,呆坐一整夜! 我會想打過去問她的的近況,我想跟她像朋友般的說話!但我還是沒有打過電話! 就算在結婚後,那初戀也一直在我心深處!因為只有那一次付出過真感情! 每個人處理感情的方式不一樣,我會選擇消失! 但是如果鬧到反目成仇,我個人覺得只是多一個痛苦的回憶! 感情沒有對錯,沒有理由,不要去追求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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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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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ashin兄,我幹過比你更猛的,只是我比較"淑臘"
入伍前一天,親自打去女友公司,然後對搞破壞的那個人說"會有報應的" 因為對方白目,跟我講說[嘴在她身上,她要怎樣講,是她的自由] 我就把她很私密的東西講出來,並揚言要幫她廣播,猜想她當時應該嚇到了(因為那各事件一定對她傷害很深) 當時不懂事,所以火爆亂搞,不過現在我也沒後悔當時那樣搞,至少她也怕了我了^^" 當時爭到了一口氣那又如何?那些人早就走出我的生命了,現在要報仇搞不好也很難了 跟duck78803139講的一樣,沒了她,時間還是會繼續走 濺一點的,就是物化女生,把你們的感情當交易來看,雖然可以讓自己好過一點,不過不是很健康啦^^" novashin兄可以想想,為了那各女生,有沒有必要讓自己惹上麻煩?作任何動作前想一想,會不會連累家人? 不過如果樓主可以再猛一點,novashin兄或許可以告他,拿一點錢補貼這感情的傷痕也不錯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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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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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覺得,最俗的就是發這篇文的...什麼責任都沒背就不見了...要幫朋友出頭也請先搞清楚狀況,而且"如果"是個什麼責任都不敢擔朋友更應該先看清楚事情再幫忙。
此文章於 2010-01-11 04:47 AM 被 a2391976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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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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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9 您的住址: 看的到海的地方..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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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所有參予過此討論串的俠士們
謝謝您們這週末的參予以及回應, 在此要與諸位好好說聲,對不起! (一鞠躬) 由於我們的衝動行為,造成大家的困擾, 甚至現在演變成原本故事男女主角的困擾, 真的很不應該,對此我們很抱歉... 我們的本意並不是要增添任何一方的困擾,(雖然現在已經是困擾了..) 真的就只是...心疼我們的妹子,看不下去, 我們的確對事情不是百分之百了解,但我們也未曾對任何一方指名道姓, 當初想法很單純又很蠢的就是, 希望男主角可以看到我們的首篇, 然後真的像你簡訊說的那樣,你說你會消失... 只是回應給諸位俠士的過程有提到你們的感情狀況,這是我們最不應該的, 同時我們又希望能詢問可以幫助妹子的辦法,越講越多就很難收拾了, 我們四人在此與各位道歉,對不起, 連日來打擾各位,且也造成當事者的困擾。 我們已經於稍早聯絡上女主角,(妹子對不起一早把你挖起來...) 女主角堅持將透過"傻妞北鼻"帳號,親自針對此事件回應, 因此之後我們四位,除女主角稍後那一篇回應外,將不會再回應任何事情。 晚一點我們收到檔案會將內容原封不動貼給各位。 妹子...真的對不起... 我知道這樣真的給妳找麻煩了,真的對不起... 剛剛我們四個也已經跟你發毒誓,不會再對此討論串私自回應, 接下來交給你了... 所有事情我們都承擔,真的對不起, 如果需要幫忙,我們都在... 最後再次感謝諸位俠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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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來高去的衣櫥&紙箱間...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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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妹子'對不起,
不需要在大家面前吧? 這篇看到現在, 就是看到一個放不下的男人, 不知動向聽說會出現的女人, 跟一個好事的朋友. 一聲'妹子', 你就可以把他們的生活搞得天翻地覆, 不管是對男主角或女主角, 你都沒有權力這樣做. 你認為男主角對你妹子造成了莫大的困擾, 那...你有沒有想過你也對你妹子造成了極大的困擾? 你不也是間接在跟男主角做一樣的事? 我不支持任何人, 只是有些人總是自以為正義, 搞不清楚情況就強出頭, 等到是後再來道歉來,道歉去的, 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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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深海5萬米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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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蓋大樓的潛力!
這一篇拿來跟男主角那一篇來對照,還真是讓小弟我覺得怪異!
撇開雙方互相抓到的把柄,說穿了完全是愛情的糾葛而已! 愛別離,求不得.... 這算的上是難解的三角習題嗎? 不過樓主代替女主角發這篇還真是戳到男主角的痛腳.... ![]() 此文章於 2010-01-11 09:15 AM 被 nightow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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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8 您的住址: 圓明園
文章: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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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
很簡單 上法院 novashin穩輸 開版的應該也能全身而退 這種事 十幾年前早經歷過了 可能我已經快40了 想法和那種剛退伍的小毛不同 那就是 男未婚女未嫁 無論男女 都絕對保有無預警分手的任何權利 在戶政事務所辦入籍之前 所有的承諾都只是家家酒 不管怎麼說 先生氣的 先爆炸的 先發飆的 先騷擾另一方的 先加害另一方,對另一方生活造成困擾的 你就是無理 其他的都不用說 解釋再多 都無法彌補一方被騷擾造成的實質傷害(不管是家庭或工作上) 另外 不知道時下年輕人,對感情的覺悟為何如此薄弱? 海誓山盟,兵變,戀情告吹,不告而別,15年前早經歷過了 不管是誰先動搖的,都是那個人不容許侵犯的權利 承受不了心靈創傷? 工作到胃病麻醉自己吧 玩樂到爆肝放縱自己吧 尋找另一段戀情吧 去深山隱居吧 不然最終手段 就等下個中秋節吧...相關用具會比較便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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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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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篇覺得樓主只是想趁機獻殷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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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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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殷勤還是陰x? 人心不可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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