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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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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幫忙修正一下, 新的刑法規定, 強制****罪構成已經不限於性器官進入或接合. 刑法第十條第五項,除指狹義之男女性器官接合外,尚包括肛交、進入口腔之「口交」、 及以手指等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對方性器或肛門之侵入行為。又行為主體與行為客體,包 括男對女、女對男、女對女、男對男所為上開行為。故口交、肛交、指交(以手指插入他 方性器)行為,按舊刑法僅能處以刑度較輕之強制猥褻罪。現今得處以刑度較重之強制性 交罪。換言之,強制****罪範圍相對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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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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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和刑事訴訟法284-1條一起看。 第 284- 1 條 除簡式審判程序、簡易程序及第三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所列之罪之案件外,第一審應行合議審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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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您的住址: 雅閣裡(Ugly)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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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新聞,我很難相信.
或許,法官要問的是"是怎麼闖進房間的?" 順便問一些現場情狀罷了. 記者聯結力很強,順便把以前聽到的壓箱故事一起寫出來. 然後這個放很久的老case,就close出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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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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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官很少有能夠應屆就考上的 而其中一個原因在於僧多粥少 每年畢業的法律系及相關科系及有資格應考的人 舉今年司法官考試的報名人數來作例子 報名人數是6558而錄取人數只有12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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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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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個八卦好了。
這篇新聞我剛好認識發文記者(就是姓氏是「動物」那個)。
這個人是「台北體育學院」出身,這種人知識水平嘛,「可想而知」。 (這個人曾經跟我說過,他在體育學院整天游泳啊∼打球啊∼你覺得他有多少知識水平?) 這個人的父親以前是中國時報的特派員,哥哥是中華日報出身,聯合報的地方記者。 所以以前有聽過聯合報吹噓「兩兄弟在聯合報」。(拜託,聯合報現在是發行量 ,不過十萬份"小報",已經不是當年那個百萬份的大報。) 很多人亂猜這篇文怎麼來的?很簡單啦, 他一定是拜訪某某庭長、檢座啦,跟檢座聊天,那些大嘴巴的檢座聊天 就虧說:「我跟你說個好笑的事喔,有天啊,某某女法官有這樣的笑話....」 因為司法界本來就是重男輕女(這個業界本來就是有點陽剛,不然怎麼指揮警察?) 所以他聽到的大概是「女法官鬧笑話的事」,長相?你不覺得翻開十個記者的報導, 有十一個記者寫這類女法官都是「長相甜美」? 那他為什麼要寫這篇?沒有什麼陰謀論啦,他的工作就是寫新聞, 沒新聞就寫一些垃圾八卦來填,表示「我有跑新聞喔^^Y」,當然, 一個台北體育學院畢業的人在聯合報,不錯了啦,多少美國回來的目前只能領兩萬呢? 換句話說,他的確是沒學歷的人,但是他運用他的背景(父兄都是記者) ,混得一份超乎一般人收入的人,你能說他笨嗎?不會呢,跟浣熊大之前 應徵的會計一樣,都很安分呢! 這就是這則新聞,背後最大的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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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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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舉例吧。
以前我有聽過檢警這樣辦案。
這名檢察官年紀不輕,可是並沒有太多現在勘驗經驗。 這名檢察官到現場,立即表示:「現場一切,我都交由警方全權處理!」 刑事組長都說檢座上道,其實這已經違反「檢察官全權指揮警察」的情況。 問題是:對黑道太熟的檢察官,往往是會指揮警察玩「黑吃黑」的遊戲。 以前爆發的南部檢察官宋宗儀事件,就是這名檢察官長年涉足酒店,跟黑幫掛太深 ;這次職棒弊案,也傳出很多檢警會利用權力監聽、下注。 嘻嘻∼社會就是如此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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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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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想按一下"讚"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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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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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雖然沒有過性經驗
不過看了這串討論後,還是希望"有經驗的"大大開示: 1.烏漆嘛黑的如何進去? 2.女生腳夾的緊緊的是如何進去? ![]() 是真的不懂呀!? ![]() 此文章於 2009-10-31 02:18 PM 被 ca125 編輯. 原因: a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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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厝漢當然是龜在厝裡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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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事,是要靠天份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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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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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知道僧多粥少,只是覺得根本不是年輕的因素…畢竟27歲其實不年輕了 如果把當司法官作為人生的志業,勢必在22歲大學畢業前就準備妥當應考, 畢竟同為法律系畢業,有些人一畢業就考上律師,而自己卻還在事務所磨練, 如果到了30歲卻還考不上司法官,幾乎等於人生蹉跎了8年…這時自然會考慮改變方向走律師這條路, 而所謂的高齡考生可能是厭倦律師的生活or生意差,這種人必定很少,所以平均錄取年齡才會落在27歲! 當然以上這些全都是我猜的…但至少比年輕記憶力佳這答案好多了 ps. 高普考平均錄取年齡也才29歲,可能是多了中年失業這一塊,所以錄取年齡較高 此文章於 2009-10-31 06:43 PM 被 willis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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