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2
|
引用:
要不要先去看看法條怎麼解釋的.........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
唉~~~
無良警察 腦殘檢察官 白痴法官 把人間搞得跟地獄一樣,人人都不敢幫助他人 可是又不能處罰這些無良、腦殘、白痴的傢伙 此文章於 2009-09-14 11:11 AM 被 nomad 編輯.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19
|
小弟去年也是碰到別人車禍
然後摔車的白目女生 騎的超快又想硬鑽車縫 最後她沒料到一位阿桑也切那車縫 就摔車了 我也好心打電話叫救護車 起來後硬是說我撞她的 X的...自己摔倒還可以目洨到說我撞她 尤其坐在旁邊哭又哈著一根煙的那表情 真的更讓我後悔留下來 E04...她真是活該... 還好有其他證人說她自己摔的 要不然我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還是不要當好人啊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8 您的住址: 台客的隔壁
文章: 9
|
我都說這是基因問題了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
有人提到遺棄罪,很好。
我如果去救她,被反咬。 我如果揚長而去,她如果死掉了沒人能指認我;或沒死,但慌亂、狼狽之下不見得能記得住我。 剩下的只有道德良心上的問題了,但英明的眾位網友,大家都應該知道在法律的面前,道德良知一文不值吧。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176
|
台灣到底是怎麼了
唉......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89
|
今天那個被墬樓小男童壓到的少年仔也很倒楣
幸好有監視器 不然被小男孩原子彈炸傷還要被告騎車撞人 那小朋友的粗心老爸老媽一開始就打算告他了 由此可見某些台灣人的心態 這少年仔應該可以控告對方傷害吧? 政府也可以用少福法控告那粗心父母對吧?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
引用:
新聞不是有提到,有路人甲說那位男生撞的 路人甲,有時不知道也不要亂說話,會害死人 也有路人甲看到小孩是高處掉落 但是最重要的,也要會判斷阿 車子撞人,跟被高處掉落的東西雜到車子 還是看得出來吧 還有別台新聞說男生有被踹 真的是每一台都有出入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
引用:
應該是過失傷害 少福法也逃不了 恩將仇報 可惡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1,031
|
引用:
等下飼主告你偷竊..........你怎麼知道他沒有主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