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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tsai082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2
引用:
作者神騎士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8 年 06 月 10 日 修正)
第 二 編 分則
第 二五 章 遺棄罪
第 293 條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不要先去看看法條怎麼解釋的.........
     
      
舊 2009-09-14, 10:25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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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tsai0821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唉~~~
無良警察
腦殘檢察官
白痴法官
把人間搞得跟地獄一樣,人人都不敢幫助他人
可是又不能處罰這些無良、腦殘、白痴的傢伙
 

此文章於 2009-09-14 11:11 AM 被 nomad 編輯.
舊 2009-09-14, 11:08 A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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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uno
Major Member
 
un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119
小弟去年也是碰到別人車禍
然後摔車的白目女生
騎的超快又想硬鑽車縫
最後她沒料到一位阿桑也切那車縫
就摔車了

我也好心打電話叫救護車
起來後硬是說我撞她的
X的...自己摔倒還可以目洨到說我撞她
尤其坐在旁邊哭又哈著一根煙的那表情
真的更讓我後悔留下來
E04...她真是活該...

還好有其他證人說她自己摔的
要不然我也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還是不要當好人啊
舊 2009-09-14, 04:08 P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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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o離線中  
噓嘘尿布二代目
*停權中*
 
噓嘘尿布二代目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8
您的住址: 台客的隔壁
文章: 9
我都說這是基因問題了
舊 2009-09-14, 04:18 P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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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嘘尿布二代目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有人提到遺棄罪,很好。

我如果去救她,被反咬。

我如果揚長而去,她如果死掉了沒人能指認我;或沒死,但慌亂、狼狽之下不見得能記得住我。

剩下的只有道德良心上的問題了,但英明的眾位網友,大家都應該知道在法律的面前,道德良知一文不值吧。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09-09-14, 04:45 P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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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whlee7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1,176
台灣到底是怎麼了
唉......
舊 2009-09-14, 07:13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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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lee75離線中  
chiayi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89
今天那個被墬樓小男童壓到的少年仔也很倒楣
幸好有監視器
不然被小男孩原子彈炸傷還要被告騎車撞人
那小朋友的粗心老爸老媽一開始就打算告他了
由此可見某些台灣人的心態

這少年仔應該可以控告對方傷害吧?
政府也可以用少福法控告那粗心父母對吧?
舊 2009-09-15, 12:23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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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ayiman離線中  
dogcccrrrwhh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引用:
作者chiayiman
今天那個被墬樓小男童壓到的少年仔也很倒楣
幸好有監視器
不然被小男孩原子彈炸傷還要被告騎車撞人
那小朋友的粗心老爸老媽一開始就打算告他了
由此可見某些台灣人的心態

這少年仔應該可以控告對方傷害吧?
政府也可以用少福法控告那粗心父母對吧?



新聞不是有提到,有路人甲說那位男生撞的
路人甲,有時不知道也不要亂說話,會害死人
也有路人甲看到小孩是高處掉落
但是最重要的,也要會判斷阿
車子撞人,跟被高處掉落的東西雜到車子
還是看得出來吧
還有別台新聞說男生有被踹
真的是每一台都有出入
舊 2009-09-15, 12:42 A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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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cccrrrwhh離線中  
st20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引用:
作者chiayiman
今天那個被墬樓小男童壓到的少年仔也很倒楣
幸好有監視器
不然被小男孩原子彈炸傷還要被告騎車撞人
那小朋友的粗心老爸老媽一開始就打算告他了
由此可見某些台灣人的心態

這少年仔應該可以控告對方傷害吧?
政府也可以用少福法控告那粗心父母對吧?


應該是過失傷害 少福法也逃不了

恩將仇報 可惡
舊 2009-09-15, 12:46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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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離線中  
sankyb456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1,031
引用:
作者heeroc
看完大家的討論,覺得,在路上救了一隻浪狗或浪貓,還比救人還來的簡單


等下飼主告你偷竊..........你怎麼知道他沒有主人?
舊 2009-09-15, 12:50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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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kyb456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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