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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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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蒼蠅打蒼蠅打蒼蠅打蒼蠅打蒼蠅
比較期待 能打到大老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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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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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不一定要裝清高 但千萬不要無知~~~ 不知這兩者之間有啥關聯!? 做錯事沒被抓到算賺到~被抓到就認!! 有點擔當好唄~不要跟比娘們還娘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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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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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班時間逛網拍、聊msn叫做"瀆職", XD!! 這位網友還真是八股!! 另外有被害迫害妄想症的人 才會猜測別人意見與她不同 是不就是原即得利益著 才聲援的~ 又抓個小心眼人+1 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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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到處都是,已經化為塵埃...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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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 個人認為就是
1.發文者純聊八卦 記者放大 搞成這樣 人家單純只是說個八卦 聊聊天的心態 說出來 罪魁禍首 依然是記者... 2.偷懶不偷懶 這個很難判定 依她自述 是利用空檔去逛 搞不好背景下有著資料庫更新或是讀取上下傳某個東西在運作 3.罪不致死 純粹就是心態問題 就算真是偷懶 各公司也有類似的規定吧 怎麼算都不會到調職 開除的處分 說那些話的人是不是摸不到自己的良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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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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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魚打混當然是錯, 但是也不必擴大解釋到太豪洨~
就算上班很認真, 工作也不可能急件持續滿檔, 總有低負載的時候, 所以你才有時間(非休息時間唷)倒水,吃飯 上廁所, 回MSN, 上網, 吃早餐, 喝飲料...至於是否違反組織規定, 還有人事辦法在管理, 老闆的判斷也會有把尺在, 不是靠張嘴就可以無限上綱的要把人變成機器才算及格. 要求太機車的用你的標準 誠實 的來檢驗自己, 看看一天要被fire幾次才會夠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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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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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的!
遇到,只能認了! 在公家單位上班,摸魚不是不行,偷懶也不是不行。 但偷懶摸魚的事情被民眾看到,民眾會以放大鏡來看! 畢竟,他們的薪水,是我們的納稅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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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8
文章: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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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者一看就知道是這種,
只會打蒼蠅,碰到權貴就搖尾巴的狗。 ![]() 信不信,100%絕對是這種等級的路人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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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就是金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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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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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跟你賭 不是民眾爆料的 因為民眾根本看不到電腦畫面 請多去就服站座座就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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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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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偽正義人士? 有嗎? 他以前的文章不就是要叫人去公家單位拍米蟲嗎? 他現在拍的勞工局就是公家單位呀 言行合一 哪裡偽正義了? 公家單位不同於私人企業 因為公家單位用的是納稅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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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站先按****,希望PCDVD速度更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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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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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抓耙子, 坦白說那個德性令人作嘔! 帶種就跟我老婆一樣, 直接在紅樹林保育區拿出相機很大方的拍那些釣招潮蟹的人, 讓那些人知道這樣做不對, 趕快收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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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 此文章於 2009-03-29 02:10 PM 被 FD3STYPE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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