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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a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
http://www.ettoday.com/2005/08/25/138-1835714.htm

有名的判決...告訴大家不要太好心的典範...
     
      
舊 2008-03-10, 08:11 A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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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a離線中  
Tod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3
講個個人案例.有一次一個機車騎士被轎車撞傷.因為在自己公司門口憑著好心.年輕加上熱血.二話不說馬上衝出去看看他的狀況要替他叫救護車.結果那個機車騎士卻說你是怎麼開車的.死了.被誤認了.我馬上譙了一句"幹.車不是我開的".當時那個開轎車不知道是嚇傻了還怎樣的死都不下車.所以說好心還是要自己睜大眼睛...

不過後來我母親騎單車出了車禍.肇事的人不知所蹤.她躺在路上流了很多血.感謝不相干的路人送她到醫院救回一命.若不是台灣還有這麼多不怕事雞婆的好心人我已然失去我母親.雖然不知道他是誰還是在此表達衷心的感謝之意.
隨然救人可能會替自己惹上無謂的麻煩.但試想一下有一天被救的可能是自己的家人呢!
 
舊 2008-03-10, 08:24 A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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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現在在線上  
a8628
Golden Member
 
a862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以勤的大腿上
文章: 3,187
會打電話報警...
反正不要去觸碰傷者及事發現場的一切物證,要怎麼賴也賴不到報案者身上.
__________________
假如沒有妳的允許,不能說「愛」,
那麼,至少我可以說「喜歡」。
是的,我喜歡妳 這一回,不請求妳的原諒。

舊 2008-03-10, 08:41 AM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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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628離線中  
saimin
Regular Member
 
saim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84
老實說,很矛盾,個人認同你爸的看法.......

但又不希望社會是那樣的冷血,可是有的人,敲詐的心態讓你覺得很不可思議

彷彿找到宿主就瘋狂吸血,眼中有了錢,道德自尊尊嚴都可不顧了....
舊 2008-03-10, 09:30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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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min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這世界就是這樣
我講我自己的親身經歷
我有次騎車
莫名奇妙被人攔下來說我撞了在我後面的歐巴桑
以上
所以小心點也不能說他是錯的
不過我自己本身還是會主動報案
也曾因此耽誤了自己兩個小時的時間去做別人案子的筆錄等等
舊 2008-03-10, 10:26 AM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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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高橋炎介
Advance Member
 
高橋炎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山道
文章: 317
引用:
作者MrHermes
這是個講求證據的時代, 沒證據怎麼誣賴是你肇事?

就是沒證據才叫誣賴
__________________
=PCDVD認證分身=
是弄到你老豆還是你肛友還是你本人?那麼激動。
多練練吧,一個分身是不夠的,不要再否認囉!
對什麼樣的人說什麼樣的話嘛!
你該自問為什麼我對其他人不會呢?這個解釋滿意嗎?

對方先人身攻擊的怎麼沒看您主持正義呢?只會斷章取義對客觀的人是無效的。
繼續吧,記得每天每篇都幫我推喔,感恩。
舊 2008-03-10, 10:46 A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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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橋炎介離線中  
bingjunin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67
小弟覺得正確的做法是,
看看那裡如果有商店,
邀商家一起去看看,
開口就說那個人不知怎麼樣了.

如果沒有商店,
那麼在有人去查看的時候,
再邀那一個人一起去看看.
舊 2008-03-10, 10:59 AM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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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junin離線中  
FlameJoker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細雨寒樓
文章: 8
引用:
作者cesarlin
真的是這樣嗎,請恕小弟不是很能認同,“台灣大部分的人會反過來咬你一口“這樣的形容真的覺得有點誇張,小弟在台灣的朋友親戚王八蛋的比率跟小弟在美國的朋友親戚感覺是差不多的,我以我的經驗來看,其實普通人還是比王八蛋的比例高非常非常多的。


重點就在於
你被咬到一次就有可能付出沈重的代價

不好意思
敝人在下我還是會選擇明哲保身
舊 2008-03-10, 11:40 A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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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eJoker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maria
http://www.ettoday.com/2005/08/25/138-1835714.htm
有名的判決...告訴大家不要太好心的典範...

唉~~~
一個強盜在路上公然殺了一個人對社會的影響
遠不及一個法官隨意判的結果
可是強盜被抓到之後,是要被判刑的
法官可是沒人能對他怎麼樣的
舊 2008-03-10, 11:53 AM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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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306
*停權中*
 
30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深深的海底
文章: 32
引用:
作者nicc
333萬是什麼東西


一個寡x鮮x的家屬對熱心幫助自家的傷殘人士下樓但失足導致過失致死的單親家庭同學提出333萬的賠償的故事.....

這故事開啟了社會大眾對傷殘人士的冷漠以及孤立~~

也加深了社會大眾對"明哲保身"四字的認知~~
舊 2008-03-10, 12:23 P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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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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